老實說,單純的批判文似乎變成一場每位作者對創作定義的大戰,我私自認為創作就是自己的事,我為什麼這麼說,從我的生命經驗談。
我最初的小說是一本本學校作業本,大概在國中的時候,我都是以劇本文為主,就是那毫無描述只有對話的小說,題材更是天馬行空,有當紅的動畫、連續劇到網路遊戲,寫了一、兩年,我在巴哈的幾個版上寫起同人文,其中不乏別人的討教。
從人物、描述、環境,那時我還未考慮到故事架構和結構問題,也未想到如何延續,當時的練習我印象很深,拿著一張照片盡量把照片裡頭的東西用文字描述,所以才偏向圖像思考的寫作方式,對一般文學來談,這種圖像式書寫實在不是頂好。
畢竟它著重在如何讓讀者有畫面,怎麼說會有畫面?
少女的一頭金色的澎捲髮。
我大概會寫:少女有一頭像泡水膨脹般日式炒麵色的頭髮。
我的寫法就是想辦法用現實生活中的某樣東西來譬喻和想像,因為這種寫法很容易有贅句,所以在細讀後就會把類似的文句刪除,是減重不少,但有時會減過頭,讓閱讀者抓不住文意,坦白點,我沒有很好。
就這樣又寫了三年,在鮮網獲得VIP專欄,寫了幾篇驚悚短篇,好的紀錄是排名有全專欄第八名,頂多是多了一本電子書。
之後大學,我還是會不定期連載,都以短篇為主,那時開始著手反諷的故事,像南方四賤客去反諷一般社會,另外在文章部分,是依讀者回覆哪段看不懂,我加以修改和研究,以努力一篇文章,所有人都能看懂我的故事。
這中間,我最大的快樂在於,自己的點閱數慢慢增加,不用特地討好讀者出主流情節的小說、徵角文、以某受歡迎角色為主的故事,如此點閱數能夠增加,我認為是自己的進步。
大四那年,我參加出版社的輕小說比賽得到了銅賞,接著出道,那時我22歲,跟許多寫手比起算是很晚了。寫了一年,出了幾本單行本,我覺得累了,不單是自己寫作慢,其次自己也正在念研究所。
隨後,過了兩年,時報出版的時報小說賞正在徵稿,那段時間,我因為課業,很少著筆,看在時報小說賞的門檻極低,先以50字大綱比賽,然後三審制,三萬字試讀文,我以勇者不再得到優勝。
其餘網路辦的小型徵文獎不談,也不談得獎和出書,這是我目前走的路,對我來講,寫作是興趣,是抒發自己情感的娛樂,我從未考慮以出書賺錢養活自己,否則我就不會參加博士班考試,打算以大學老師為職。
我並沒有反對教學文,我認為基礎是很重要,新人跌跌撞撞摸索是很痛苦,或許我上一篇沒有講清楚,但我反對教得太氾濫的教學文,在研究所的教育裡,你想寫一篇報告,老師只會告訴你該看那些人的書,其餘就收手不管,剩下就是你自己的事。
像畫家要會畫圖,你告訴他如何握筆、顏色、構圖後,就該放手,但現在的教學文大至你的思考邏輯到標點符號都能說,但有些是通用的,或者可以從文學網站得到解釋的,就該讓新人作家自己去學習去碰壁,不然你都給他釣竿了,還不讓他自己釣,在那邊擔心個什麼勁。
至於有些文章提到思考邏輯,這點我蠻反對的,作家要怎麼想是作家自己的事,我認為作家的故事來自他的生命經驗,他所思維的邏輯定有他生長背景的故事,我們每個人都不一樣,硬要去更正怎樣的邏輯是正確?本身更正的人就是受到新聞媒體的灌輸,去評斷是與非。
因為每個人不同,說話的方式不同,才有可能量產不同的東西。
我覺得真正重要的東西,是在文章之後的意義,你想告訴讀者什麼或者希望他們學到什麼,作者也該知道要怎麼寫才能讓讀者讀下去,而非單純一句,因為社會大眾不懂自己的文章。
高與低往往是自己給自己的界限。
以上,是我的一點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