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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光遠槓吳宗憲 放屁扯憲法的理由是要有一個標準

作者:遊戲兔│2015-10-09 19:08:59│巴幣:14│人氣:1026
與正文無關的前言: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人在看,不過最近我在研究所當中完成我的碩士論文「談台灣御宅族之現況」並畢業,兩年前在巴哈小屋發的文章對我這篇論文的完成的幫助很大。也因此特別在這個不相關的文章當中談起這件事情,在這裡特別感謝當時在文章當中陪我度過那段對我來說意義重大時期的朋友。今後我可能不會再特別關心跟動漫歧視的問題,除非再次發生特別重大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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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才知道有這件事情是透過海外的媒體在補政治訊息的時候才知道的,來源是這裡:

馮光遠PK吳宗憲延伸臉書 論辯台影視方向:
http://www.ntdtv.com/xtr/b5/2015/10/03/a1227568.html

  整件事情大致上是吳宗憲在第50屆金鐘獎上批評台灣電視演藝圈生態,其中一句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被馮光遠批評是「放屁」,這點引來吳宗憲不滿,最後兩人真的在一個叫做「正晶限時批」的一個偏娛樂性質的綜藝節目上對峙了。

正晶限時批 2015100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KZo_fuDh1A

  這節目我只看了前面開頭,看到一半就沒有看完了。看不下去的理由之一是我還要忙別的事情,之二是因為我知道後面的討論已經不可能是理性討論,而且一定亂七八糟所以要關注台灣電視節目問題的話一定不能看這次節目。

  然後我大致上搜尋了網路上的討論,幾乎都是一面倒的支持吳宗憲,最主要還是認為馮光遠講「憲法」是亂扯。然後認為兩個人都偏離主題。

  看完這些討論後,我最大的感想就是「還好我們七年前沒有真的跟吳宗憲正面對峙」。

  如果不知道我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的話,我簡單介紹一下背景,2007年9月1日由吳宗憲主持的「我猜我猜我猜猜猜」這節目上製作以御宅族為話題的節目時,說「涼宮春日的憂鬱一看就是知道是色情小說」,對「灼眼的夏娜」的女主角抱枕做出不雅的舉動,一群御宅族(現在應該改稱動漫迷了)組織成「天知道」,認為這個節目整體就在汙辱御宅族,組織了一場到中視的抗議活動。為何是針對中視而不是吳宗憲本人的論證是在於「雖然主持人是吳宗憲,但是出節目的人是中視,因此負責人是中視。」雖然如此,但是媒體在報導此事件時都會將吳宗憲拉下水。

  光看前面那一段就可以知道,吳宗憲只要一批評他就生氣,兩套標準、情緒用事、假道德觀(這邊沒辦法仔細說明理由,留待後段談到正題再講),你想跟他好好談為什麼「這樣子叫汙辱御宅族,你不能用『娛樂效果』帶過去」根本不可能,但是他的說詞可以打動大多數不關心這議題的人,當年要是我們主打這個人的話我們自己肯定會死很慘。而吳宗憲他自己也是一個很成熟的成年人,他知道我們這種小人物他根本不需要理會,所以當時才會說出「我覺得他們出來走走也是好事」這種屁話。

  但是馮光遠就不是什麼小人物,他是一個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所以吳宗憲才會沒有辦法,最後在主持人的請求下與他在同一平台上對談,而不是什麼「等通告費有八千再來講」。因為「通告費有八千」的意思是指「這個人在演藝圈的成就中足以用一場八千塊的價值來請」,而馮光遠是故意取字面意思,將意思變成「有拿到一次八千塊的通告費我就達成條件」,實際上馮光遠並沒有達到吳宗憲要求的標準。這跟他以前講的「特殊性關係」一樣是一個文字遊戲,這也是這個同時有文學背景的政治人物特有的幽默之處。

  也就是說,吳宗憲打從一開始有人批評他的時候,就直接拿「你又不是演藝圈人物,憑什麼批評演藝圈」做為理論根據,這種說法本身就不客觀而且也沒有根據,因為馮光遠本身有文學背景,他如果了解跟藝術相關產業有關的事情是有可能的。

  而吳宗憲上節目後,他的整個論述變成「馮光遠沒有足夠的水準與他辯論這問題」以及「馮光遠針對的是他個人」,前者可以從主持人在開頭提到的「吳宗憲要求要請馮光遠說明『特殊性關係』是怎麼回事」可以看得出來,後者則是在爭論憲法問題到一半時,吳宗憲旁邊的一個朋友(節目沒介紹這個人,我不知道他是誰)出來說「可是你針對的是他個人人格」,而吳宗憲對此並沒有反對而可以看得出來。

  在這裡造成吳宗憲轉換自己觀點的理由肯定是因為馮光遠這幾天來「白目」言論的關係,他沒有辦法忍耐一個不認識、而且又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批評自己的言論,至於他認為哪些部分屬於對他個人的批評我就無從得知了。但是吳宗憲上節目後第一個要求的是馮光遠解釋「什麼是放屁,你在這裡跟我道歉或著是證明我在放屁」,明顯已經是認為馮光遠傷害了他個人,要馮光遠給他一個交代。

  說到這裡,我想請看這篇文章並且是支持吳宗憲的朋友先想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換成是你站在馮光遠這位置,你要怎樣解釋「放屁」?

  吳宗獻給了馮光遠兩個選擇:

1:為說了放屁而道歉
2:證明吳宗憲的話是放屁

  站在馮光遠的立場,1是不可能的,他只能選擇2,但是如果真要這麼做的話那麼麻煩就大了,因為如果要證明吳宗憲的話是放屁,那必須要說明「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句話是「放屁」的理由在哪,那麼就必須要牽扯到演藝圈生態,但是如果一扯到演藝圈對方打從一開始就不認可你能討論這議題,因為他認為你根本不懂演藝圈嘛!而且吳宗憲是帶著脾氣,認為「你憑什麼指責我」而上節目的,這種狀況下不可能心平氣和的跟你研究哪些事情是他自己沒做好的,這點與對錯無關,是人的正常情緒。

  也因此,如果要就這一點繼續爭論下去的話,勢必不能讓人用幾分鐘的事情就講清楚,你提出的證據說明跟對方的進一步反論攻防都考慮進去後,要浪費的時間非常長而且很可能流於情緒化。再說這本身就是節目要討論的議題(造成台灣的電視節目生態這麼低落的原因在哪),要在短時間內說清楚不可能。光是我要說「我遊戲兔有資格對台灣電視節目做批評」,吳宗憲只要說「遊戲兔的通告費為零,沒有資格做批評」就變成談不下去了。

  為什麼會談不下去?我認為我自己在文學以及對御宅文化、台灣人民的民族性中都有我自己的一套見解,我可以藉由觀察各國節目以及自己國家的節目做出比較而得出自己的結論。但吳宗憲肯定不認同,他認為我沒有涉及演藝圈或是影響力不夠大就沒有資格提出批評,他本人雖然沒這麼說過,但是他的「等通告費有超過八千再講」就是這個意思。

  而談不下的根本理由在於,兩人對於「怎樣才有資格討論『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句話」根本沒有一個共通標準,在沒有標準的狀況下,兩個人的對話最後只能變成雞同鴨講。

  而在這裡馮光遠選擇的戰術就讓我非常驚艷,他竟然選擇搬出「憲法」來講!

  因為根據409條釋憲案,其中引述憲法11條,得出結論是人民對公眾事物都可以提出批評,就算他的言論怎樣苛薄都不受限制。

  也就是說,今天馮光遠之能不能罵放屁,並不是馮光遠今天一個人說了算,也不是吳宗憲一個人說了算,而是我們今天有一個可供驗證的規則擺在法院內,這個規則經過住在這個國家內的公民同意,成為一個公民所有人遵守的原則。任何人都可以將這個規則搬出來,當做討論這件事情的標準。

  有了這個標準,我們才不會討論這件事情用「你沒有進過演藝圈」「放屁本身就是不好的詞」「因為吳宗憲本身是個本土添亡」「馮光遠講話沒有禮貌」這些似是而非,流於個人情緒化的論述出現,因為這一切的論述都違反了「409條釋憲案」這套標準,不能構成反對理由。

  當這個標準成立以後,馮光遠才進一步說明他講這句話的正當性,正因為他批評一個公眾事物是合理的而且使用怎樣的言詞都沒有問題,因此就算他使用「放屁」也不能構成對方反對的理由,而「放屁」本身是什麼意思大家都知道,不需要特別討論。這樣子討論比起從通告費切入還要好上太多了!

  但是吳宗憲完全不這樣想,他認為說政治跟自己沒關係,馮光遠不能將政治套在他身上。但是事實是政治涉及人的方方面面,你不可能跟政治完全脫離關係,他講這句話很可能是因為在聽到馮光遠提到憲法的時候就開始感覺不耐煩,流於情緒化才說出這種話。

  然後,馮光遠回復「你不管政治,但是政治會來管你」的時候已經離題了,因為這時候馮光遠的重點變成在給吳宗憲灌輸公民意識,根據新聞轉載的馮光遠臉書內容,這很可能就是他當初上節目的目的,當然我自己是認為這種戰術選擇會造成對方認為你在輕視他而放棄理性溝通所以非常不好,不過我還想不出更好的解法。

  接下來吳宗憲身邊的朋友(再次強調我沒看到節目說他是誰)反駁說「憲法有言論自由,但也有公然侮辱。」試圖要在法律上做討論,但是馮光遠很快就回擊說「你現在是在討論公眾事物沒錯啊」,對方則是認為說「是吳宗憲說的,因此對吳宗憲這句話提出批評就是批評他本人,等於是汙辱個人。」,如果這個觀點成立,那麼所有的話都是人說的,反對任何一句話就等同於汙辱個人;而因為汙辱個人是不好的行為,連帶的全世界所有的話都不應該反對。

  會造成這種錯誤的結論就是因為他們放棄了馮光遠提出來的「409條釋憲案」這套標準,轉用「我認為你汙辱吳宗憲就是不對」這種個人主觀意見做為標準。也因此馮光遠接下來為了試圖解釋這種矛盾點,才會提出吳宗憲的言論是否也該被拿出來檢視的論點,因為「被吳宗憲汙辱的人跟吳宗憲一樣都不該被汙辱,如果你真的遵守這套原則那應該用同樣標準做檢視」但是餐與討論的人並不討論這套論點的可行性或是吳宗憲是否也該一樣對被他汙辱過的人做道歉,而吳宗憲本人則是直接認為馮光遠在「誤導」。

  「誤導」是在誤導什麼我不清楚,但是吳宗憲接下來說的「你這樣子講話會教壞小朋友」很可能是他的根據,也就是說吳宗憲的論點變成「你講放屁就是不對,因為會使小朋友變壞」,這個論點也是錯誤的,首先是如何證明馮光遠講放屁小朋友就會跟著講放屁的因果關係?有任何的調查顯示一個白髮老頭在臉書上寫放屁後小孩子就會跟著講放屁嗎?放屁這個字很早以前就有了,小孩子早就知道怎樣使用這個字,根本不能證明「白髮老頭講放屁」跟「講放屁的小朋友數量變多」這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

  而且,又為什麼講「放屁」一定不好?是因為講放屁的小孩道德觀一定比較差還是會讓人聽起來不舒服?

  講到最後吳宗憲講這句話的標準其實又是個人的主觀意見,也就是「公眾人物不能隨便說罵人的話」,這個點跟以前討論到兩場學運中,學生為何可以罵官員的問題一樣,把個人的道德價值觀做為判斷事情的標準,實際上他個人的價值觀只是一個虛無的,隨時都可以變動的假道德觀。

  最後我聽到的是主持人出來打圓場,搞笑的說「我們節目還要得文化獎,我們別討論放屁了,來討論主題吧」,這又是一個很典型的放屁觀點。

  另外也有很多看這個節目的感想文章跟回饋也會認為說兩個人都沒有討論主題,應該來回歸主題來討論,我是很不認同的。

  今天主持人可能有他自己幽默的主持風格,而他要求把話題拉回正題上也是為了節目需求的理所當然,但是他打從一開始就刻意要促成兩個人面對面交談就一定要打算圍繞這兩個人之間的議題來做節目,講「放屁」怎麼可能是不應該被討論的話題?連吳宗憲也是當場受不了反駁了。

  實際上,台灣的電視節目的問題癥結在哪裡的確是一個大問題,但是為什麼今天馮光遠講「放屁」對不對就算是小事情?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在日常生活或是網路的爭吵中發現像這樣的事情:你跟你的好朋友為了一件可大可小的問題意見相反,爭得面紅耳赤,誰也不能說服誰,最後兩個人一致達成結論「這個問題太複雜太難解決,因為我們要尊重對方的言論自由,所以就不要否定對方的話。」

  兩個人可能都對這個結論不滿意,但是會覺得這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也就只好這樣算了,但事實根本不是如此,因為問題還在擺在那邊沒有解決。

  觀察爭吵過程就能發現,這其中有很多的個人主觀價值觀的臆測,論點的轉移,旁人的干涉……,更無力的是,就算你一開始還能堅持理性,很有可能因為各種因素你也出現了主觀判斷而導致討論失焦,反而不理性的人最後被眾人認定是有理性的。這不一定是政治上的大事情,日常生活的各種小事情也常發生,每次吵完以後只能有一種無力感,懊悔自己為何沒有辦法說服對方。我看一些朋友甚至是沒有根據的就認定自己才是對的,對方不接受是因為對方不理性或不禮貌。這種做法非常糟糕,因為事實上他根本沒有說服對方,事情沒有得到任何解決。

  如果我們也能夠在這些問題中找出來像「釋憲案409條」一樣的標準來當做處理這些問題的標準,這樣的爭吵是不是能減少很多?

  我認為像這樣的討論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98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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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7 篇留言

偶移
歡迎回歸![e12]

10-09 19:55

AlexLin 捕鯨成功
說放屁會教壞小孩,那吳宗憲的惡行惡狀豈不就...?

10-14 14:56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你說的那集「我猜」,我剛好看過,印象中算常被提到的歷史事件(?)
當時並沒有特別的感覺,即使我看過吳先生拿來開玩笑的相關作品
看了後續報導,我覺得他沒誠意,對自己說的話不負責,總之還是沒感覺

雖然我不認同吳先生對馮先生的反駁,但能理解正常人的情緒
感覺前陣子,我體會到沒攻擊力的馮先生,面對一群吳先生
更恐怖的是,其中一位吳先生球員兼裁判,當我感到危機,就被處分了

重點不是誰對誰錯,因為我也不是馮先生,只是等級0的弱者
無論是否能討回公道,公道自在人心;不奢望補償,但求還原真相

12-04 10:43

遊戲兔
辛苦了12-06 02:48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無意牽扯他人,請問是否能讓我引用內文?主要針對以下連結作補充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34386514&subbsn=0
但這串樓被搞得非常歪,我為了負責在導正中,歡迎指教。

02-19 18:52

遊戲兔
好的,你就拿去引用吧,只是我覺得可能跟你現在討論的題目不吻合。02-19 19:36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謝謝,雖然我也覺得不吻合,但有可以供人參考之處。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34475149&subbsn=0

02-19 21:38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主要是有人罵我像馮光遠,那個人原先是支持我的,但後來看不懂我在做什麼。
我怕自己解釋,他不懂所以沒回應,才引用這篇詳細介紹。

02-19 21:42

遊戲兔
嗯,我稍微看一下14頁的部分,感覺上有人應該是搞錯事情的嚴重性...02-19 21:53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這兩個月來,剛開始還好,後面被人亂帶風向,我也受人挑釁,才導致離題。
所以有人看不懂是正常的,加上我網路太卡,很難順暢編輯圖文。

02-19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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