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娜》大概是我寫過最難寫的小說。因為不適合短篇,只好寫成長篇。相加起來就是「很難寫的長篇」。根本是在整自己嘛。
難寫的並不是故事情節,這方面反而很好發揮。讓我最困擾的就是「語感」。
我所謂的語感,指的是「文字的聲音」。當我們讀到某個句子,那文字就會化為語言,自動在我們的腦海裡朗誦(如果是把文字當成圖片看的讀者,當然就聽不到了)。
每個作者對語感各有所好,又或者從未注意過語感。我的偏好是,語感盡量要有一定程度的流暢,而且絕對要符合劇情氣氛。
另外也有額外的小細節——我排斥贅字,或雜亂的修飾方式。譬如『秋風吹斷了在秋天裡憂鬱的美麗的楓葉』類似這樣的句子。
「秋」重複了,「憂鬱」和「美麗」兩個形容詞靠在一起看了就討厭,唸起來也怪怪的。這裡可以寫成『秋風吹斷了憂鬱而美麗的楓葉』,視覺上可接受,語感也OK。要不然拆成兩段:『楓葉在秋天裡憂鬱,風吹斷了美麗的它』。
如果遇到兩個相連的句子,我也會避免在句尾使用同一個母音。例如:『席悠是沒有缺點的,唯一缺點就是他看女生的眼光太高了』或者『席悠喝著咖啡,同時用猥瑣的動作摩擦紙杯』這樣我不太喜歡。算是我的潔癖吧。
《桑娜》的語感很難掌握。故事是設定在中世紀的某國家(至於是哪個國家,可能有些讀者已經知道了,不知道的自己去孤狗關鍵字吧)。
中世紀,將近一千年前,我哪知道當時的人以什麼方式說話啊!只好把現代的西方語法故意寫得原始一點。不過原始歸原始,還是要顧及文字的豐富度。而且需要避開近代發明的詞。例如:資訊、社區、心理、代號之類的。如果把這些詞寫進中世紀的故事,那就很詭異了。可是很倒楣,我他媽是個現代人。有些習慣的詞不能用了,必須換成那時代「可能的」文字改寫,真的很辛苦。
但也多虧《桑娜》,讓我在寫作過程中獲得許多領悟。我甚至開始喜歡有點古典的語感。過幾天我可能會去圖書館找幾本莎士比亞來看,一邊學習,一邊抄襲(?)。
然後我還沒想好結局。雖然進度還早,不過好像有點不妙。早點想好結局,前中部分會更好寫。只是期待感可能會減半就是了。
那就這樣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