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分手!」她大叫,用剪刀在手腕上劃出一道傷口,滲出了鮮紅,然後蔓延、滑落。
這已經是她手腕上第三條不斷滴落的紅線。
連哄帶騙的讓她放下了剪刀,幫她包紮傷口的時候,她露出幸福的笑容,緊緊靠著我。
我想,她應該心裡有數,我只是因為害怕她繼續傷害自己,而暫時收回已說出口的分手。
即使如此,她還是撐起鹹鹹的笑容,很努力的抱著,那用傷害自己換來的、苟延殘喘的一絲希望。
或者不只是我在騙她,也許連她自己也在騙自己,騙自己我們不會分手、騙自己我還是愛她的,這都是惡夢,醒來就好了。
那一晚,她緊緊挽著我的手睡著了,在淚痕還沒完全乾的時候。
看著她熟睡的臉,我想,她愛上的,不是我,而是像書裡寫著的、二性專家分析過的,她只是無法失去愛情,又或者,拒絕在愛情裡當一個失敗者。
所以,重點不是「我」
最後,我們還是分手了。
那是2008年的時候。
昨天,她打給我,說分手了很難過,我們是不是該見個面,安慰一下她這個老朋友。
我笑著點頭,2008年後,這已經是她第三次分手,每次都打來說:見個面吧,老朋友。
見面的時候,她的臉上沒有太多的難過,沒有說太多關於她剛分手的男友,就和前二次差不多,大多時候,我們聊著生活、從前、以後。
我們分手後,再沒見過她的手腕上有新的傷口,只是當初那三條鮮紅留下的痕跡還在她手上殘留。
當要道別的時候,她說:抱一下吧,老朋友。
我微笑說:好阿 老朋友。
於是她緊緊抱住我,我似乎感覺到她有些難過哽在喉嚨,轉身前,她揮揮手,眼裡像是有很多話想說,但沒說出口,只是滴落。
看著她被淹沒在人群中,我又想起她手腕上的傷口。
七年過了,我們都走在時間的洪流中,而她仍繫著我。
也許,她以前確實那麼深刻的愛過我。
以後,我們都別再讓誰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