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仍然進行著《女貓男》的修改作業,好枯燥啊,有必要寫幾篇廢文轉換一下心情(?
我寫作時有個原則,就是只寫自己覺得有趣的部份,不有趣就不寫。至於如果是有需要交代的地方(例如場景的描述),適當帶過就好,或者用比較新奇的方式讓它變得有趣。
有些人會大量描寫場景、角色的外表等等,以前我也會,但現在覺得沒那個必要了。那充其量只是「眼睛所看到的」,跟故事主體沒什麼關連。就像眼前有一塊裝飾得超漂亮的比薩,吃下去才發現他媽的有夠難吃,任何人都會生氣。認為這塊比薩缺乏內涵,做作矯飾,只知道用臉蛋騙男生,卻不充實一下自己的內在(?
畢竟大家還是希望能夠吃到好吃的比薩。因此,外貌協會是得不到真愛的。不過我還是很喜歡看正妹(?
總之,終究還是需要作者自己覺得有哏,故事才會跟著有趣。如果讀者不這麼認為,那可能是寫法上出了問題吧。或者可能殘酷一點:你的哏很無聊(?
有些人明明沒哏,還硬要弄一個爛哏出來,那場面就會有點難看了。就像你的上司講了一個笑話,超無聊的,為了場面尷尬,你只能乾笑假掰一下。但讀者可不會假掰啊。要是去參加唱歌比賽,評審可能還會講幾句評語。讀者是連鳥都不鳥。
但這也不是說,非得照大眾讀者口味去寫東西不可。這種模仿性的寫法,不僅缺乏個人特色,也寫不出嶄新的作品。很多人喜歡寫網遊、寫殭屍、寫奇幻,卻不知道要在傳統中求新意,寫出來的作品看起來都差不多。類型如何倒不是重點,而是究竟有不有趣。
不過,「哏」這種東西也不是那麼容易就能創造。又不像母雞每天都有大姨媽,早上自動噗一個蛋出來。說得白一點:作者的腦袋裡需要有東西。如果只專心在沒頭沒腦拚命練習文筆,最多就是被人稱讚「文筆很好」。要是只有文筆好,那中文系肯定比較吃香。但實際上作家都是中文系的嗎?
該怎麼往大腦裡面塞東西、該塞什麼東西,就看作者本人了。吸許知識,透過思考消化知識,使其成為心智的養份,而這養份就是「哏」的來源。不過該怎麼把「哏」好好表現在故事中,又是一個難題了。我就經常因此卡住。
所以嘛,文筆練習還是很重要的。從小就培養寫作當然很好,但現在學校所謂的作文課,怎麼像是在教小孩子該怎麼寫文章敷衍老師咧?我以前就是用這種心態寫作文的,奇怪的是分數都不錯~~啊,我不是在炫耀哦,哈哈哈哈哈~~(?
寫作這條路上還有很多要學,不過追究起來,自己果然才是最好的老師。
就這樣,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