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再吵廢死刑!不廢死刑!的議題~
感覺每次執行死刑或有重大社會案件發生,就會將這個議題提出來討論
但執政者似乎完全不想將其定案
根據我國刑法,死刑是合法存在的,執行死刑是依法執行,理論上應該是無需執行才對
但我們的馬英尻總統似乎不太贊成死刑,以至於下面的法務部長都不太敢簽死刑執行
據小底道聽塗說的了解,廢死刑的理由主要不外乎『人道問題』、『法律問題』
最近還跑出柯市長的『文化問題』~~~
『人道問題』指人權等,『法律問題』指司法誤判等,至於『文化問題』源於柯市長,不予評論~
小底發這篇文主要想問,『廢死刑後,請問要用什麼刑罰替代?』
有聽到一些立法委員說『用無期徒刑 (終生監禁) 替代死刑!』
小底聽到後只覺得又是個不負責任的了!
當社會在討論廢死問題時,只討論一些虛無飄渺的人權、人道、生命意義等,卻不去考慮廢死後的因應方案~~
當然這是台灣政治人物一貫的打嘴砲方式,隨便講話不負責任,完全沒有長遠規劃
隨便說個『用無期徒刑 (終生監禁) 替代死刑』,真想問問講這些話的有考慮過台灣獄政現況嗎?
先講個近期的!
今年2月11日高雄監獄發生囚犯越獄失敗挾持典獄長事件,最後囚犯提出幾點訴願後舉槍自盡~
不知道有幾個人還記得當時囚犯的訴願~~
雖然大部分都有失偏頗,但有一點倒是需要在意
其中一點提到「三振法案」~~
何謂三振法案?簡單說就視同一人犯同樣的罪行,第一次刑期執行1/3可申請假釋,第二次 (即累犯) 記憶中是2/3,第三次表示無可救藥,不得假釋,也就是要關到滿~~
這個方法是美國早些年使用,當然已經證明~~失敗!!
然後台灣如獲至寶的撿起來用~~
六名囚犯當時似乎就有不得假釋的,他們的訴願中提到,「他們也想改過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但不給機會假釋,只好走極端了!」
試想看看,廢死後增加一群不得假釋的囚犯,難道還要讓高雄監獄事件再次發生?
長期來看~
不知道提出這個ideal的立委了不了解現在台灣監獄收容狀況?
依目前最新資料,台灣監所 (含戒治等) 核定收容額為54,949人,至4月止已收容62,758人,超收7,809人,超收14.2%。
超收幾乎是台灣監所的常態,監獄不足,囚犯又太多,雖說盡量讓微罪不入監,但毒品犯實在太多,佔收容人數的1/3。
這些政客要人沒人,要錢蓋監獄又怕人抗議,把監獄塞爆了,才在那邊報監獄壅擠,收容人沒人權等等,實在不要臉。
居然還有人提議,既然監獄塞爆了,不如降低假釋門檻,讓人放趕快假釋出去挪個位子讓下個人關~~
真~~天才!!!
現在20年關1/3就得報假釋,就有人說太好關了,若再降低門檻,難道20年關5年就放了嗎?
難道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嗎?
真希望那些討論廢死的人不要在講那先形而上的事,多看看現實狀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