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薩德蘭之怒 二章
五個人十隻眼,死盯他注視,酒館氣氛越來越凝重。
逃得一時,逃不了一世。半獸人頭殼裡裝什麼東西,真的不是很了解……沉默不代表是金,況且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他也好歹說些話緩衝吧?
盜賊們為守住寶物秘密不屈服嚴刑拷打,好吧,那他是否會在多眼怪(眼睛數量隨時會變多)威嚇恐懼下通通招供呢?
坐立難安,開始焦慮,汗珠如暴雨從綠油油額間落下。
桌面傳出指頭敲打聲音,精靈面無表情注視盜賊——說好合理解釋呢?我的感覺,眼神是對他這麼說。
矮人與龍人彷彿被不明魔物變成石像,唯一解除詛咒方式,別無其他方法。
至於人類,她是第一個看見我跟半獸人「成雙成對」安然無恙走出座狼咆嘯的房間。老實說,我不是很喜歡她質疑眼神、更不喜歡她那種誘人犯罪的身材。
因為她讓我想起「她」。
很久以前哥哥迷戀上一朵鮮豔且帶毒的紅花,遺忘自己包袱。
也因失去紅花,意志消沉好一陣。
「黃鼠狼。」
總要有人打破僵局,莫過於我。
也許明日過後,他們可能永遠消失在地下城被人遺忘,化成白骨怎可能會記得我呢?相對,我告訴自己的名字讓他們知道也沒意義,何不用個簡單綽號?
「我是來尋找失蹤多時的哥哥,假如你們遇見一個身材高挑、滿嘴油腔滑調、愛好女色……」及金色髮絲與鮮紅瞳孔特徵的男子,麻煩轉達一下……請他回家。
「再見,我得趕快地下城尋找走散隊友。」不再見各位,伙伴在異常地震後,老早便離我而去。
不然為何我會一個人出現在入口被巨石堵住房間之後又一個人斬殺座狼呢?陰錯陽差下被半獸人發現?
離開酒館,走到村長所說的傳送陣前,啟動傳送符石。
憑不久前記憶,我又回到地下城一樓通往二樓的樓梯間。
一路上迎接我的除了毒蛇、灰矮人、狗頭人……這類外,便是半獸人巡查隊——把我當成是擊殺他們老大的凶手,苦笑幾聲,拜託真正兇手正在村子酒館。
「獅子為何被稱為百獸之王嗎?」放下扛在肩頭的督軍(巨劍),沒智商也應該懂危險?除非他們是不怕死的草包。
刀刃義肢取代原本左手,右手握沾有血塊的斧頭,左胸上刀痕與少了鼻子的臉孔,這名率先站出來的半獸人舉動,兇神惡煞眼神,已經告訴我答案。
呵呵……我高估他們,恐嚇起不了作用。
究竟我還得浪費多少時間在無意義殺戮呢?
祈禱他是帶隊的頭子吧!
獅子為何被稱為百獸之王呢?因為怒吼足以讓其他動物感受威嚇。
如果有動物不願屈服在獅子雄姿下,那尖牙與銳爪是告訴其他動物最好的方法。
親愛父親,如果落單獅子遇到鬣狗群呢?
您告誡,不要為此感到丟臉,先保住命優先!逃跑吧!跑得越快越好!離開他們視線!
那如果獅鷲遇到鬣狗呢?
當時您大笑不給我任何答案。
是不是想說那群倒楣的鬣狗,準備吃不完兜著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