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說是由恐懼構成的。這並不是誇大,我寫的也不是鬼故事或恐怖小說。
然而我寫作的靈感來源卻是生活中的種種恐懼。
從不起眼,甚至微不足道的小事:
剛剛有沒有說錯話?這樣做會不會被人討厭?對方都不回應是不是得罪人了?太認真會不會被人認為是炫耀或找碴?這些問題可以問嗎?會不會被人看不起?太自嘲的語氣會不會太自卑?開玩笑的話會不會被解讀成太高傲?是不是內心的迷惘軟弱都不應該表現出來?
到報紙上看到的新聞、許多人在網路上轉貼的軼事:
種族歧視、地區歧視、宗教衝突、家庭暴力、霸凌排擠、推卸責任、背後譏諷嘲笑、曲解醜化……
寫文的過程中也不斷自我懷疑,戰戰兢兢:
這些文字能看嗎?是不是又被我寫無聊了?丟出去的文沒有下文大概是因為寫得太爛吧?問題太多很難講吧?這篇文還有寫下去的價值嗎?我的角色是不是又寫壞了?是不是很假很做作?這些搞笑一點也不好笑吧?又寫得太沉悶了,一定沒有人想看這種嚴肅的題材吧?
我一直都很希望自己能像鳴人、魯夫,不管遇到任何事都能啊哈哈地一笑置之,道謝,並繼續前進。
但這真的很不容易。
所以我想寫文。
會害怕會恐懼都是因為在乎,因為愛。
因為我想把作品寫好,想跟人交朋友,想跟同事打好關係,想把工作做好,想對家人更好,喜歡這個雖然有時冷酷,但也不時冒出溫暖的世界。
我覺得很多時候在現實中,真的真的很難說真心話,因為可能因為利害關係、面子自尊等等,人很難聽得進去,或是客觀地反思現實中的處境,就算好不容易組織語言,說出口了,別人也不一定相信,可能會覺得很理想很做作很虛偽吧?(笑)
可是在小說中,雖然只有一點點,但我可以說真心話,至少真誠地面對很多討厭的事。(也許是自我感覺良好吧?)
我很喜歡薛西斯老師在
《不死鳥》的自序中的一段話:
「我時常覺得小說是極狡詐的一種文體。有人說最厲害的說謊方法叫九實一虛,九句實話裡摻上一句假話,叫你真假難分。而小說給我的感覺則正好相反,一個虛幻的故事說到底就是謊話連篇,但在作者無數的謊言裡,一定能找到幾句他真實的心情。
寫小說最大的樂趣就在這裡,你架構一個世界,在裡面盡情嘶喊,寄託你所有的理想或悔恨,並且不必在現實層面為之負責,因為大多數時候你都在說謊,鍾子期不是那麼多,沒有人會知道你真心想說什麼的。
……(略過一段)
這些熟悉的小節有時源於作者的懶惰,有時則更像他微弱的呼救──觀察到後者時尤其令人驚喜,一個人反覆書寫的主題,常常是他最在意、或讓他最痛苦的事。因為很難受,所以只好一直說。」(摘錄完畢)
我一直都覺得世界上有好多我搞不懂的地方,為什麼大家要這樣想,會這樣做?我不明白,我很害怕,甚至很痛苦吧。有時候連我自己說出口或是做出來的事,也會把我自己嚇一跳呢,哈哈。
而這些痛苦、不解,卻說不出口,也不能說。
抱怨什麼的很讓人反感吧,沉重的事情大家都不想思考吧,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個世界除了自己以外,很多地方我也無法改變,只能笑一笑,裝瘋賣傻。
但沒有希望,實在太難受了,會支撐不下去吧。
所以我想寫文,妄想著有人能看到,就算不以為然,當成笑話也好,只要有一個人,一個人會多多少少改變一點點,好像就充滿希望了呢,就可以繼續活下去了。(笑)
也許我的文字當中充滿各種自私的吶喊或宣洩吧,但未來我會好好改進!
我的目標是:輕鬆有趣!
(別說我神轉折,這轉折是理所當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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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是電影
《告白》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