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3 GP

無聊人的閱讀日誌-鞙拟的旅行手記(到第十章)

作者:風舞空│2014-09-23 03:12:33│巴幣:6│人氣:460
咳咳,本日無聊人在夜間無聊的狀況下,快速的看了一篇小說,基本上願者上門俺就會幫忙看,不過這個話當然還是會忠實的去說就是,所以如果有得罪的話,還請作者先見諒一下,這畢竟只是無聊人的一點狂言,算不準的啦=..=。

那麼,今天要來跟大家分享的就是作者鞙拟的:鞙拟的旅行手記。

這篇創了個人看小說看最快的紀錄,不到20分鐘十章……,雖然也有作者沒有刻意控制字數,使得有幾章短的可怕,不過基本上來說個人能夠看這麼快而沒有棄文,作者基本上還是有一定功力存在的啦=..=(廢話!都寫了快82章,文筆必然有一定水準的啊!)

不過個人比較在思考的一點是……這篇小說應該算是哪類型的小說?

本作的故事到第十章基本上是這樣的:

主角(男)在迎新之後因為跟混混衝突被打死,拋屍到河中(個人還是覺得應該是水溝吧= =),靈魂在進行穿越之後,來到了一個異世界,接下來就是一堆正巧的事情發生了……。

正巧附身在一個自殺的女孩身上,正巧這個女孩走出來被大公的女兒看上,正巧大公女兒要逃婚所以把她帶到城堡當替身自己烙跑,然後大公就這麼理所當然把她帶到另一個公國去當替身去了。

接下來的劇情,遭遇了大公的其他婚約候選者,身份被揭穿,挾持大公(因為被選上了咩),力量覺醒成聖魔導師,大公妥協還招攬,然後就變成中校,順手拿了兩樣看起來相當牛比(大陸用語)的魔法裝備。

這大概就是故事的發展。

絕對有人會認為:你這次寫簡介會不會有些尖酸了?哪個故事的主角不是有一堆「正巧」。個人會這麼寫,絕大多數的原因是因為這就是作者交待的所有東西了……很難得,我看不到鋪陳,看不到大塊設定,也看不到人性掙扎與大塊的心裡描寫,在這十章之中,作者以很精簡的重點整理方式把整個故事快速鋪了過去。

這才是個人不斷在想的:這篇故事到底應該算是什麼小說啊?

在個人看來,本篇作品比較近似於過去中國曾經流傳過的:筆記小說。

啥米叫做筆記小說?也就是用精簡的文字,將所有精華的部份全部濃縮在裡面的一種小說形式。而作者這種寫法,正好讓個人想到了這種小說類型。

不得不說,這種小說寫法很容易會造成東漏西漏的現象,在你沒有完整交待故事的狀況下,如何推進故事?如何交待人物?如何鋪寫劇情?其實這種「超精簡」的寫法超級挑戰作者本身對於故事的架構能力。

可怕的是,作者其實對於自己故事的駕馭力確實是很強,一路鋪下來個人真的可以算是「一路順暢看下去,絕對不會有延誤」,就算中間有個地方卡了一下,你也真的無須深究下去,因為對於整個故事本身影響真的不大。

但是,這種寫法的最大問題也在於「精簡」二字。

看完十章,我對包含主角在內的所有人,其實根本留不下啥印象。

看完十章,我對主角開外掛時候的描寫,其實只有一個「喔」字而已。

看完十章,我對整個故事的氛圍、感覺、世界觀,其實還是處於朦朧的狀況;而故事卻已經推進了將近三到四個高潮點了。

其實個人翻了一下作者後面以及最近的章節,類似的狀況已經消失了,可以見得這幾篇算是作者早年的一種嘗試,畢竟剛剛創作的時候,作者們總有滿腔的熱血,但是遇到鋪陳啊,敘述啊之類的,就會覺得超煩的啦,好想快點進入主題啊。

腦中有很多精華的片段,但是卻很難把它串在一起,那不如砍掉一些,讓故事快點進入正題吧!這大概是每個人都曾經經歷過的一段過去吧=..=。

建議作者,在作者的故事已經推進到第二部的現在,其實可以稍微回過頭將這些當年的東西稍微修訂一下了,畢竟過了這麼多年,文筆已經大有精進,個人其實也很期待能夠看到一篇完整的作品,本篇的氛圍其實很有輕小說的風格,只是如果要更加優秀的話,相關的設定跟大規模的修訂是必然的,不然看到前面的讀者真的會被那種寫法給嚇到的啊……。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60219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同標籤作品搜尋:鞙拟的旅行手記|自創|心得|閱讀

留言共 3 篇留言

藍光雨
請問你怎麼把這篇閱讀日誌分在未分類資料夾?請你去確認一下。

09-23 14:25

風舞空
感謝提醒,以改正
09-23 22:59
月君
我喜歡六朝的筆記小說,好多很有趣的故事。

09-23 22:50

風舞空
個人持保守看法09-23 22:59
小林桑
噗哈哈,我邊看邊笑阿;大大的評論真是太有趣了[e12]

不過這也是為什麼我的小說名字會這樣取了,也知道要改就是不知道要如何改起

09-24 04:23

風舞空
你不覺得我冒犯就好,這個要改其實就是從頭大打一頓,然後把人物、設定等等全部梳理一次才行09-24 23:13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3喜歡★xyzabc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達人專欄] 薩爾蘭之歌... 後一篇:無聊人的閃光日誌-我跟閃...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happy545你好~~
如果我賣以前畫畫的作品有人會買嗎?我真的需要幫忙....看更多我要大聲說11小時前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