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看就知道這兩個名詞是我自創的= =a(等等,應該沒有人這樣來形容小說劇情安排思維的對吧?)
講到「法」好像會讓人覺得很厲害這樣,其實這邊只是便宜行事,不管是人物「法」還是結構「法」,所說到的「法」指得是方法;簡單的說就是——
你在架構故事之初所想到的是人物還是結構?
我這篇文章主要就在探討這個問題;當然也是我自己個人近來寫作的體會,體會到思考劇情結構、主線與支線間的架構,其實可以拿來代用我之前一直使用的「以人物為中心」的構思故事的方式。
而且,這對於故事的掌握度會提高。
先來說說我所謂的「人物法」
這個部分,在我之前所發表過的文章有提到,不過那個時候是直接把這個概念丟進講述人物設計的部份去交代了;嚴格說來,劇情當時所提到的「布局」與「剪裁」都是為了人物法這個思維而提出的,因為在思考故事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是人物,所以在考量劇情的時候,就會理所當然地把人物的地位放在故事的最核心,連帶的角色魅力與發揮也會希望能夠在故事裡達到最大化。
為了達到豐富故事內涵,增加底蘊的目的,所以人物需要經過縝密而且完整的設計,我們會利用到人物的過去或是周遭的環境,藉此影響到人物在往後劇情或是面臨到人事物之後所做的反應;為什麼他會有這樣的反應?跟過去的經歷有關。為什麼他的性格會變成這樣?跟他生長背景有關……完全以一個人物作為出發與收束的點,故事核心就是人物,這是我當初構築人物法,也就是設計人物的想法。
布局是透過人物的底蘊去發展,讓主角在故事中與其他人物、事件相遇之後,達到影響後續劇情,作為伏筆的手法;剪裁則是因為一個人物可以衍伸出來的東西非常非常多,無可避免會想到一些作者自己認為很棒,但是在筆下劇情發展時無論如何也放不進去的劇情,這個時候必須有所取捨。
所以,我原本在講述人物跟劇情的時候是基於相同的發展故事的概念去表述的。
我還提過我設計故事的時候會產生畫面跟節點,這個部分多少表現出人物法在寫作時的自由與不確定性;我在此簡單敘述一下人物法在我寫作時實際運作的狀態。
我要用的例子是人物法寫作的代表作品,也就是《獵.魔者—Aveline》的例子。
就用故事結構簡單的第一章來說明,我的節點設計是:
人物登場(介紹凱特與瓊斯太太)→刺青(人物形象建立與增加武器)、接獲委託→拜訪委託人,得知事情原委→解決事件,同時引發後續事件
這是單線結構。在寫作第一章所用掉的字數才兩萬二左右,我的本意就是不是設計太過複雜的故事,所以幾個節點也就足夠了。
節點設計好之後,(這種感覺就像是故事在構思的時候所畫的大餅)我在下筆之前「完全不知道」人物要怎麼運作,是要等到碰到鍵盤順著往下寫之後才會了解人物怎麼安排,故事怎麼走;所以連帶地會發生很多意外狀況XD例如字數安排太多?寫出不必要的枝節(當然這個簡單的單線沒有發生類似問題)?要不然就是人物本身稍微脫離掌握。
角色在我寫作時其實是自由的,所以他們會亂跑,可能在我的想像中,凱特手上的啤酒瓶一下子不小心就往艾芙琳頭上丟了,艾芙琳有可能抬起手來抵擋或是乾脆無所謂的讓她丟(反正不會痛),她們在故事寫作的過程中很有可能我任何起心動念就去改變故事的細節,反正節點有串到就可以,人物怎麼表現大可自由一點,因為人物是故事的核心,核心當然要吸引人。
人物法有一點我認為很重要,劇情與人物的起心動念以及身家背景息息相關,所以讓讀者融入角色會是首要關鍵。
但是,這個長久以來的人物法寫作,在最近完成的一部作品有了變化。
想想看什麼是結構?
結構很容易跟節點搞混,不瞞大家,我自己也曾經有過這種誤解XD但仔細想想,節點是作者所要貫串的主要劇情點,結構則關乎作品想要表現的形式,節點可能會變成結構的一部分,但是結構包含的範圍更大,所以不能當作節點看待。
我在猛然意識到這個結構問題的時候是我結束之前一部投稿作品,想要寫下一部的時候不斷苦惱中突然想開的。
當時題材已經決定了,我想來寫一點不一樣的,可是劇情主軸一直沒有想到,現在想想人物法吧?如果我依照往常的慣例來構思故事,那個核心的人物一定要先掌握。
我在邊修改稿子邊思考,甚至就連第一個禮拜下筆都還在想這個問題!
我一直找不到這個人物。各位如果有看我的寫作日記應該知道我
某個禮拜只寫了六千多字,那是故事的開頭,開頭應該要寫得最順暢的才對!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如果開頭很難寫順,這本故事很可能就有難產的疑慮。當時距離投稿截止的日期還有一個月有餘,我還來得及改變計畫。
結果是,我改變了計畫,但我不是換一部寫,也不是終於找到核心人物。
我為何非要用人物法?何不利用結構去構築故事?這個想法,促使我寫下一個草擬的大綱。
然後,在接下來三個星期進度暴增,我有時候還寫四休三、寫五休二XD但最後順利完成一部九萬七千多字的故事。
因為我想到了組成作品的結構是什麼。等於是我一口氣把整個故事組成的「元件」設計好,人物就變成填補框架而已,等於是她們會在設定好的範疇內做限度的發揮,目的就是為了把預訂結構的部分完成。
所以差異在哪裡?結構注重的是故事的組合跟起伏,人物魅力會退居其次,這是我所體認到人物法跟結構法思維的最大差異;所幸,人物的深度還是可以保留的。
人物法會因為太過著重人物的呈現,間接影響到故事的進展跟節奏,結構法可以改變這個問題。
先看見搭建故事的藍圖
結構法與人物法在思索故事的一開始也有很大的分別,如我所講的,人物法最先掌握的是核心人物,但結構法關心的是故事的組成架構。
簡單的說,你想讓故事呈現什麼樣子?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宮部美幸的《糊塗蟲》與《終日》,這兩部作品算是系列作,但是故事本身架構很類似。
它是看似單元劇,但是在四個小單元過後會有一個統整性的大單元,也就是小單元劇會跟後面收束的部分形成深淺不一、面向也有差異的關聯性,這關聯性並非建立在人物身上,而是事件。
那再深入了解,我發現到這兩部作品都是用很簡單但是巧妙而且效率極高的結構來完成。
因為它是小事件結合大事件的方式,所以可以粗略拆解以下這個步驟。
AB→AB→AB→A
所以,問題解決了= =b
……
…………
………………
啊,我沒說清楚!
A就是與大事件,也就是主軸有關的訊息;B是那個單元應該要有所收束的小事件,前面幾個段落在解決各個獨立的小事件時,也在為主軸做鋪陳,最後一個大段落就是事件最後的爆發以及加以收束而已。
這就是結構法。一部作品的組合基本單元就是主軸+獨立事件所形成的單元劇,了解到這一點之後,我的故事很快就能寫出來了;這是在思索故事時最一開始的構想。與人物法必須建立身為故事核心的人物有很大的差別吧?確實如此。
所以我在這裡所提出的結構法不是故事的起承轉合與伏筆等等的部分,而是組成的概念,也跟節點有所不同。
好,光是所謂的主軸+獨立事件這樣的敘述可能還是有點模糊,不如我們來做個演練。
容我先拿宮部美幸的《糊塗蟲》作為舉例。(以下會捏到這部作品的劇情,如果會介意的朋友請跳過)
一樣,我們還是以A當作主線,B是獨立劇情。
殺手(A趕走雜院管理人久兵衛,B阿露謊稱殺手潛入雜院殺死了自己的哥哥)→賭徒(A促使孝女阿律離開雜院,新的管理人佐吉來到;B木桶匠權吉愛賭,賣掉了女兒阿律)→通勤掌櫃(A有私生子的掌櫃善治郎離開雜院,B善治郎的私生子來到雜院為佐吉收養,阿德與平四郎對佐吉好感也漸增)→賣身婦(A賣身婦久米搬進雜院,與阿德建立起感情,B間接透露阿德對平四郎的好感,引導幸兵衛這個人物)→信男(A趕走拜壺信仰的幾戶人家,佐吉對自己被派來當管理人一事感到疑惑)→長影(A揭露隱藏在雜院這塊土地上的祕密,地主湊屋的計畫,收束支線)
這是我所能整理出來最為簡單的概略說法(如有與其他朋友的見解歧異請見諒),事實上宮部美幸在寫糊塗蟲的時候已經把局延伸到下一部,也就是《終日》的部分,很多地方在糊塗蟲裡一筆帶過或是曾經提到的人物、事件等等,在終日裡都會再度出現或是給予解答。而在故事中會經常性的利用主角筒井平四郎對於事物的觀感以及他的成長、學習經歷作為故事的開端,或是發現線索的契機,這等同於在深化這個人物本身的內涵,所以人物法擁有的特點,在結構法掌握得當之下,是可以運行不悖的。
好,雖然每個獨立事件對於主線造成的影響,跟帶給讀者的觀感並不相同,但是重點不在於細部內容,我們再想一個與自己寫作切身的問題好了。
就這麼一個簡單的主支線AB搭配的結構,這麼一個有效率的結構,我們怎麼去使用它?
B是該單元的一個完整事件,必須盡可能(而不絕對必要)與主線搭上邊,A主線是能夠引起讀者興趣,足夠貫串整部作品的劇情;在這個時候,我會選擇盡量簡單容易發揮的主軸,這樣在扣的時候比較不會造成困擾,當然這是考驗作者對於自己的寫作能力與創意的了解了。主軸大致定下來之後,我會說每一個獨立事件要精巧而且節奏快速,其實是擁有不下於安排主線的重要性,因為讀者最先感受到印象的,其實是每個單元安排的精巧事件,在事件之中,我們該發揮的是什麼?人物的魅力,快速的劇情起伏,這些還要透過一個有計畫性的字數安排去達成。
在此向大家報告一件事,我自己完成的那部作品分作四個單元,每個單元的篇幅是越來越長的,第一個單元是最先接觸到讀者的,所以我選擇揭露謎題,引爆一個快速而且較具震撼性的事件,第二個我選擇比較和緩的,用來發揮人物特長的事件,第三個則把篇幅往上追加到三萬字,希望可以利用比較奇怪的主題吸引讀者的注意,同時在背後提示主線解答的開端,第四節是主線的收尾,我選擇使用時間軸的跳躍寫法去變更故事節奏,最後連續揭開三個高潮迎向圓滿結局。
第一節純字數大概一萬二左右,第二節則提升到兩萬字,第三節三萬,最後一節將近四萬字的篇幅一口氣導向結局,拉起所有細節,盡可能的不要浪費掉任何線索。這一個AB主副線的單元結構,我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去作呈現的。
簡單嗎?很簡單。而且非常有效用,我得說,這是之前依賴人物法寫作的我沒辦法完成的東西。
還有很多各式各樣的結構
支線貫串主線這種寫法永遠都能變出新花樣。它近乎擁有無限的組合可能,在結構法面前,單線結構近乎不存在,我們甚至會覺得這種一環接著一環發展的故事太過簡易了XD
結構法可以輕易的架構出兩個以上的事件,我最近還在看的作品是同樣宮部美幸的《通靈阿初捕物帳》,這並非以單元劇的方式呈現,但是整體架構仍然很類似;簡單的AB結構其實還可以更加複雜化的,例如再多增加一個視角?講述另外一方(不一定是主角的對手,可以是朋友,但以屏蔽消息的方式來欺騙讀者)的行動?或是同時間發生很多看似不可解的怪異現象,再讓角色找尋線索時一一串起?這都是很常見但是非常有用、高效率的故事結構。
說穿了,結構法是先了解這一本故事的框架;我已經先設定好框架了,接著預算字數,投入人物發展情節,再利用情節裡的線索去擴充主線、發展主線,最後一口氣作出收束的篇章。作者在思考故事時不先想人物,而是先想著故事的輪廓,接著填上血肉、塗滿色彩的做法。
人物法則是我先把一個核心人物確立下來,一個人物包含許許多多的面向,我再創造其他的人物或事件來激發這個人物,促使他的行動、思維等等並記錄下來,這是兩者之間的差異性。
哪個好?
我認為要看作者想寫怎樣的故事。
如果是講述人物的冒險生平、兩個人之間的戀愛故事……那儘管故事單線也無所謂,因為這類劇情要求的不是以精巧的局來引誘讀者,而重視的是角色的魅力跟劇情的渲染力,以情感為重,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用人物法。
但如果你想寫一部懸疑推理作品,或是以怪異、奇想取勝的其他類型,要不就是故事的篇幅會比較多一點的,那我想用結構法會比用人物法更能達到作者的需求。
但是我在使用結構法思索的時候又體認到一個點,結構法需要有使用過人物法的底子會掌握得更好,但如果輕忽人物法,直接使用結構法的話,萬一作者忘記賦予角色一些底蘊,人物就會顯得單薄。
人物法可以單用,這是絕對確定的事情,頂多就是單線故事,會讓那些喜歡看精巧故事的讀者覺得不滿意吧?XD但是結構法能單用嗎?以我自己的例子已經不準了,因為在寫出這部作品之前我已經使用人物法的方式來寫過很多很多的故事了;人物法的使用我或許不算是高手、能手,但絕對稱不上陌生。
***
總結這一回上述說法,不管是人物法還是結構法,我認為都是一種「概念」,人物法也不光只是抓出一個核心人物這麼簡單,它只是最初步的步驟,要先擁有一個核心人物再來拉出旁支;結構法也不是只要懂例如AB主副單元架構就能夠套用進去寫出好故事,那更是一個思考故事的框架而已。
只是相較於我們從小聽到大,寫故事要有起承轉合這種老掉牙的說法,人物法以核心人物作故事主軸的推進與發展,思考配角與主角之間的關係,分析每個角色之間的輕重,激盪出以情感為中心的故事;結構法在主線與支線之間巧妙地維持平衡與起伏,營造出高低潮,創造精巧而讓人讚嘆的故事,我會認為這樣的思索會更加具體。
有的時候我常聽到有人說「寫著寫著就偏離主題」,我有時候會難以想像這樣的情況。
什麼叫做偏離主題?是指沒有與核心人物相扣?還是根本沒有故事結構的概念?不管是人物法還是結構法的思維,應該都不會造成這樣的問題,而且就算是寫出與主軸不相干的支線故事,還要考量很重要的兩點,那就是「字數」跟「起伏」,主線與支線的比重一定是主線多而支線較少,支線觸及主線的片面,主線是拉起一切支線的總綱;支線丟出來時看似與主線無關,但實際上也必須做到每一條支線就是完整故事的想法,讓作品盡可能維持在推進、跌宕的狀態。
在使用人物法多年,突然看出故事的安排手法,我如獲至寶;原來是這麼簡單而高效率的做法,促成了我手上這本精彩的故事。我只是依樣畫葫蘆,然後把這個概念分享給大家,希望能夠帶給大家一些不同於以往的思維,找到下筆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