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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作-3-新手任務

作者:雨情│2014-05-27 07:16:59│巴幣:4│人氣:200
  我大致翻了一下說明書的內容,整體來說就是三個流程

對戰:對戰的方式有很多種,勝利條件也不一定是要殺害對方。
社交:遊戲能進行各種社交行為,有合作也有競爭的類型
消費:遊戲內能賺取所謂的信仰值,而信仰值能夠拿來換取神蹟

  簡單的來說,雖然內容相當異常,旦確實就只是一般線上遊戲的規則,不過說明書中有很多的"疑點",我認為還是問問眼前的女人,看看能不能探索出其他情報。

  『這遊戲怎麼看都對玩家有利,那這遊戲的創作者到底有何目的?』

  『遊戲本身就是目的,這就像鬥蟋蟀一樣,你覺得飼養那些蟋蟀是單純的為了蟋蟀好嗎?』女人平淡的說明著,似乎這問題是非常常見的樣子。

  以這些話來評估,那就是說這場遊戲單純就只是因為要看我們人類之間的互殺,才用神蹟這種飼料餵養我們這些人類。

  這符合邏輯,是可以接受的答案。

  『話說回來,這個遊戲有多少人參加?又是如何挑選玩家的呢?』

  『你覺得殺人犯都是怎樣的人?』女人提出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心理變態之類的吧。』

  『那我們就是在找心理變態,然後讓她到處殺人。』女人似乎看出我的敷衍,也用敷衍的話語還擊。

  不過這無關緊要,因為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她們在尋找"擁有殺人才能的人",然後才給予參加遊戲的權力。
  
  這代表參加遊戲的,多半都不是可以輕鬆解決的人物,在和平時代要殺一個人,往往需要冷靜的判斷力與思考能力,以及足以能夠執行殺害的行動力,獲取武器的人脈等等

  不過真正重要的事情是,能讓一個人輕易的下殺手,明確的需要相對應的獎勵。

  『神蹟能引發的範圍到哪裡?』

  『甚麼都可以,只要你有足夠的信仰值,你想得出來的願望都能達成。』女人停頓了一下,然後接著說『不過上帝的判斷標準跟人類不太相同,所以價碼可能會有很大的偏差。』

  『哪邊的價值觀不同。』

  『所謂的神蹟,就是修改跟創造物理法則、因果律的超自然力量,所以評斷的重點是神需要完成神積所用到的修改幅度,而不是人類主觀的價值觀。』這樣的說明非常另人無法理解,
或許女人發現我的疑問,所以她接著說。『舉個例子來說,將一塊鉛變成黃金,跟無中生有出一塊黃金,你覺得哪一邊需要的信仰值比較多?』

  『無中生有吧?畢竟不需要付出額外的代價。』

  『不對,是點石成金,因為將一塊鉛變成黃金,需要修改現有存在的物質,過程會比較複雜,但是如果是無中生有,那就只需要複製以經存在的黃金就行了。』女人看了一下旁邊『這就像是增加一個程式最快的方法,是複製一個新檔案,而不是拿原有的檔案下去修改』

  『那也就是說,無中生有比較簡單了?』

  我這時候想起一些神話中,總是會無中生有出一些物資的奇蹟。

  『正因為如此,所以才會慢慢的不在人面前創造物質,現在的物質創作都是私下創造的,當初說真的因為公開創作的緣故,引來不少麻煩。』女人開始抱怨著。

  不協調。。。總覺得哪裡不協調。。。

  『那麼。。。』
  
  在這時候,電話響了。

  『等等,我接個電話。』女人接著電話,然後出門去了。

  現在有許多情報必須整理,所以我順手翻了一下說明書,看看有甚麼要注意的事情。

  『我現在有事情要走了,如果還有問題,就在遊戲裡面叫我吧,另外新手任務要記得解一下喔。』女人丟下這句無理頭的話就跑了。

  小姐,我還不知道你的ID耶。。。不,或許這遊戲不需要這麼作?

  出於好奇心,所以我打開了遊戲,看著裡面到底甚麼是新手任務。

任務名稱:新手任務
勝利條件:隨意殺害任何一個人類
勝利獎勵:一千信仰值
時間限制:223:32:24
附帶條件:完成任務後,將殺害對象還原到殺害之前

  給新手的你,此任務為新手必須達成的絕對任務,如果不完成此任務,則將無條件退出此遊戲,並且限制往後一切遊戲的內容。

  為了遊戲進行順利,我們需要判斷你具有殺人的能力,所以請你隨意殺害任何一個人類,
當然對象是可以隨意選擇的,不管是殺害親人還是陌生人都無關,用何種方式殺害也無關緊要。 

  殺害對象後,會將對象完全回復到殺害之前的狀態,所以不需要擔心道德問題,因為你等同從為殺害過任何人類,這一點,我們可以保證。

  但是有幾個地方要注意

第一、我們這任務只會回復傷害對象,所以請盡量不要殺害過多人類,也必須確保殺害的確實   性,因為目標是殺害,而不是傷害。
第二、不必擔心目擊者問題,可以直接殺害,我們可以確保不會有任何的後續效應。
第三、如果任務失敗,那將永遠失去遊戲資格,不再補發。
第四、退出遊戲不受處罰,旦將消除一切遊戲資料

  。。。

  看完這些說明後,我開始想起那女人說的話。

  『那我們就是在找心理變態,然後讓她到處殺人。』

  看來事情真的是這樣呢,上帝難道是一個殺人魔嗎?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45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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