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核示威者本周一度佔領台北主要馬路之一忠孝西路靜坐抗議,台北市長郝龍斌及市警局長定義這些阻礙交通者為劫機者一類恐布份子。
在示威者被警方以水龍及防暴警察驅離后,在網上流傳的一則貼文說“台北最忙碌的道路不是忠孝西路,而是捷運路”。
該貼文說“一列捷運列車滿載1,500人,只要十萬人就可以把全北市捷運塞滿……郝市長對滿滿捷運車廂乘客要怎麼噴水?停駛嗎?那麼反正交通是癱瘓了。我只花一站的票卡在捷運坐一整天,市長奈我”
警方說轉載此一貼文者,可能違反最高可判處兩年徒刑的《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實際參與聚眾行為者,則違反最高可處五年徒刑的《妨礙公眾往來安全罪》。
台北市警局派出刑警迅速找出一名居住在台灣南部的貼文者約談。該貼文者的律師說轉發文章並沒有違法,即使是原始貼文者也不構成犯罪。檢警的大動作明顯是要“殺雞儆猴”,讓人們害怕上街示威表達意見。
在許多示威者以社交網站及網絡串聯下,台灣當局日前也宣布將以網軍反制,據網絡上流出的一份警方公文顯示,其任務是在“聚眾活動進行時,立即召集網軍編組人員集合作業”。
“預防性羈押”
除了網絡上言論自由的限縮外,台灣內政部宣布將對示威者進行“預防性羈押”,被當局認定可能參加示威者的人身自由將可能受到限制。
內政部說對於“首謀、累犯、激進者”將會依法強勢處置,而從一名義務律師賴瑩真公布的處理過程來看,誰會被當成犯罪者逮捕是由警方認定,並不見得需要證據。
賴瑩真說,她的當事人在示威活動中被警方以妨害公務罪名逮捕,其當事人因看到有認識的人遭警方圍住,上前要將朋友拉出而被警方捉以過肩摔,接着就被警方戴上手銬逮捕。
她表示在同當事人談完后,警方一直拖延不製作筆錄,在警局許多警力閑置下,六個小時的拖延除了惡搞當事人及律師外,她實在想不到別的理由。
她說其後在檢察官復訊時播放警方搜證的光盤及影像時,才發現其當事人根本就不是警方指控的犯罪嫌疑人。
賴瑩真表示:“可笑的是到了最後,檢察官仍不願放了平白無故蒙冤的人一馬,而給予限制住居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