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廳隨便翻翻,總會看到某些作品,標題的前後附註「BL不喜慎入」、「同人文不喜慎入」什麼的,有點像是「內有惡犬」標語的感覺。不過總覺得,加註「不喜慎入」似乎完全沒有其必要。
以讀者的觀點來說,如果不喜歡BL或同人類型,那麼只要看到標題寫著「BL」或「同人」,自然就不會點進去看。為什麼要特意加註「不喜慎入」呢?
如果說,「不喜慎入」是為了防範那些仇視BL、同人文的讀者入內閱讀,這似乎也不合理。那些想要炮BL或同人文的傢伙,可以像是不鳥交通規則的人那樣,照樣點進小屋惡意開炮。一句「不喜慎入」根本達不到防範的效果。
那麼,「不喜慎入」究竟是寫給誰看的?
我相信有人喜歡我的小說,也有人討厭我的小說。關於喜好或興趣,本來就是很主觀的事情,討好每一個人是不可能的。
那些討厭我的小說的讀者,當然不喜歡我所寫的任何東西,包括這篇文章。或許他們連點擊滑鼠、進入我的小屋,這只需要耗費一秒鐘的動作也懶得做。儘管如此,我並不會因為害怕觸怒什麼人、擔心牴觸什麼人的喜好,而在標題註明「不喜慎入」。
要是因為害怕什麼人討厭自己所寫的作品類型,而註明「不喜慎入」,那麼,無論是什麼樣的類型,都應該通通註明才對。奇幻、愛情、穿越。反正不管怎麼樣,有人就是討厭某一類型的作品。
總覺得,特意加註「不喜慎入」,有一種卑微的感覺。
以廣告來說,沒有哪個廣告商會留下一段「不喜歡不要買」的訊息,反而大力推銷商品,甚至以一種「不買一定會後悔」的手法,欺騙催使消費者掏出錢包。而在網路上發表小說的各位創作者們,肯定也希望自己的作品有人看。
「不喜慎入」或許出自一種對於喜好類型的自卑感。比方說,因為喜歡BL,經常被稱作腐女,導致被異樣眼光看待,自然會得到「原來很多人都討厭BL」的感想,進而產生對於BL的自卑感。不過既然熱愛BL,還在標題註明「不喜慎入」,簡直就是在褻瀆自己所深愛的BL。
另外,「不喜慎入」也會帶給人一種「將不懂的人排斥在外」、「啊啊,你不懂啦」的負面印象。
身為創作者,雖然不需要像九把刀一樣臭屁,或者像某宅神一樣自詡為神,至少不必如此低姿態。創作者不是女僕,讀者也不是歐揪近殺馬。兩方以對等的方式相處,我想是最好的。
也許,把「不喜慎入」改成「喜歡就進來臨幸」,站在雙方的立場來看,可能比較妥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