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患哮喘病而失業離婚、只帶著個 14 歲兒子的中年男子,
看見家裡冰箱第二次壞掉、
向政府申請交通津貼因為找不到老闆幫忙簽名而好幾個月也沒辦成
而助他申請的熱心社工見他有抑鬱傾向
於是向上司匯報可惜上司說資源不足愛莫能助、
弟媳趁他老父剛進醫院做完大手術便要求以後老人由他家來照顧、
想要跟兒子閒聊卻只得到兒子的沈默作為反應......
遺棄。
然後是遺忘。
desolation.
那,被遺忘的人呢?
進一步說,被遺忘的感動和立志呢?
這,是跟耶穌當天背著十字架時所遭遇到的
截然不同的另一種遺棄,
卻又跟昨晚受苦節崇拜後(我當時沒有感動過)的
社區禱告之行完美呼應著。
明天正是復活節。
昨晚該感受到的悲憫瞬間湧上心頭,
遲到但還是趕到了。
終於,單元劇裡的哮喘失業漢在家中浴室上吊了;
警察到場剪下他的屍體時,其中一人不敢接住而讓他撞到牆、
既然屍體有了血跡便必須帶他兒子到警署去錄口供,
兒子這才由警員勉強硬塞給失業漢的弟弟(=兒子的叔叔)暫時收留。
這是警方的正常程序。
那麼,從兒子的視角來看呢?
記得冰箱第一次壞掉那天,
他帶著好不容易搶救出來的飯菜回到學校,
午休時他的便當卻被兩個打架的同學們撞倒在地,
他無法理會任何人的目光,
只是默默撥走沾到地面的菜,吃掉還未弄髒的飯。
(當連活下去都成問題時,校園霸凌啊心理陰影啊又算什麼?)
放學後不是去打球,而是挨家挨戶去收集舊報紙變賣,
結果報紙回收商遭到豪宅保安員舉報阻街而無法再泊車;
回到家裡只是專心看個電視劇大結局而已,
家裡唯一的電風扇卻遭到自覺被無視的老爸一時晦氣摔破了。
等到看見老爸上吊自殺了,他跌坐地上,驚魂甫定,
作出的決定是:
炒菜做飯。先吃飽比較重要。
警員盤問他為什麼這麼晚才報警,他木無表情回答:
因為我知道你們來了之後我便沒機會吃。
警員們聽了,面面相覷,無言以對,低頭揮筆繼續寫報告。
「吃飯皇帝大」的真正意義,你懂嗎?
幾根青菜、一碗白飯,少年幾近歇斯底里地往嘴裡塞。
用滿臉眼淚來伴飯吃的滋味,你試過嗎?
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失業漢還是沒有申請過社會綜合援助、
沒有把老父留給他的名貴金錶拿去典當。
這叫骨氣嗎?我不知道,我只覺得這是一種選擇,
而我並不認為他作出這選擇 (不拿援助金,不典當遺產)
有任何愚蠢的地方。
途中,當社工姑娘 (←居然是我最喜歡的 Isabel Chan 陳逸寧!)
向失業漢問起他的妻子,
他猛搖著垂下的頭、生氣地撕碎表格說不申請了。
--原來,
就連由衷的關懷
也可以是一種殘忍。
聽見抑鬱匯報的社工主管,
只問了社工一句:「他有主動求助嗎?」
原本熱心的社工就說不下去了。
是的,
在這個單元裡的警員、護士、社工主管、豪宅保安員......
所有人,
都只是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已,
一切嚴格按照指引,依足規矩辦事,
每個人都只是混口輕鬆飯吃而已。
所以這是【合法被忽視】。
失業漢的弟媳眼看著老公前幾年曾經借錢給他哥,
認為自己不問他討債已經仁至義盡,
其實嚴格說來也是無可厚非,
她也有年幼兒子要照顧嘛,還得去當美容師幫補家計,
哪裡有空繼續照顧失去自理能力的家翁?
不!
不應該是這樣的!
我不需要一個像童話般美得虛弱的結局,
但至少,這個世界不該這樣徹底完美地
抹滅一個人曾經的存在、感情。
對那個貧富懸殊最刺眼的社區,
除了為它禱告,我是不知道還能做什麼;
不過,或者下次回教會途中,
面對擦身而過時匆匆撞到我的落泊路人,
我可以多給一分寬容與諒解--
我永遠不會知道他背後有什麼故事。
在工作上,面對眾多既定指引 (比如【至少失聯14天才過問】的規定),
我可以多付出一點彈性和耐心,多撥兩通電話--
當然工作量會因此增加、我會更累,同事知道了也會恥笑我,
可是,耶穌當天就不累了?恥笑他的人難道少嗎?
甚至簡單如--
在家吃飯,暗自埋怨菜式太少時,
我可以默默扒白飯,並且心懷感激,
專心致志地趁熱吃完,以示對飯菜的尊重。
明白了。
這些就是我在此時,此地應當背上的、
屬於我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