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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廢馬最後定理 證明Z(≯)B - 論效率與效用*~

作者:~*姬宮詳子*~│2014-04-04 01:34:16│巴幣:2,048│人氣:902



最近太陽花學運中
馬政府一個最主要的訴求主軸莫過於 Z>B (利大於弊)
但是Z>B是誰說了算呢?
怎麼樣的情形才能算是Z>B?
而當Z(≯)B的時候又是什麼狀況?

簡單來說
目前政府講的利大於弊是站在國家收支帳的角度上去評論
政府認定我國跟中國之間的服務及貿易當然是順差越大越好
卻忽略了一個重點

金錢並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萬靈丹
貿易順差不僅買不到生活的品質
也買不到人民的快樂
更何況很多東西是大家不想拿出來賣的(例如尊嚴跟普世價值)
所以(妳的Z) ≠ (我的Z)
我的B 還是 我的B
因此Z>B並不是恆等式
(對胖虎而言可能是恆等式啦)
我甚至可以舉出很多例子證明Z(≯)B的可能性

不過
為了嚴謹的推論求證
我們先進行今天的副標題討論 - 效率效用
弄清楚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

希望最後看完效率效用的差別之後
我們可以透過理解為什麼一件看似是有利的事情
實際上卻無法傳達它真正的美意
然後再回來驗證Z>B這條公式的真理性
進而思考什麼情況下才是Z>B
最後可以站在各自主觀的立場去思考
今天服貿對您個人而言是Z>B還是Z(≯)B


首先
效率效用只差一個字
很多人會混淆之間的不同
但是效率效用終究是不同的東西不能混為一談

我們先理解何謂效率
效率指的是如何利用最少的資源完成最多的工作
(資源可指時間 人力 物力 土地以及其他機會成本)

例如說
一般情形下小麥畝產為300公斤
今天撒了金坷拉之後可得小麥畝產1800
那我們可以說
撒了金坷拉之後我們得到了效率
因為相同的時間 同樣的人力 同樣的土地
小麥的產出變大了

但是妳說使用有效率的金坷拉能不能產生等同的效用?

這一點則要看後續效果才能判定

假設說今天金坷拉用完之後小麥果然如同預期畝產1800
這整批小麥出售了一個好價錢
今年大賺的錢拿來蓋了一棟房子又買了車子
皆大歡喜.....
那我們可以認定這個效率產生了效用

但是我們都知道現實不如童話故事
總會在奇怪的地方背刺妳一刀
不會這麼簡單就給妳GOOD END

所以假設今天小麥雖然很成功的畝產了1800
卻因為小麥供過於求導致市場崩盤
左鄰右舍的小麥農每個人都瘋狂降價拋售
結果賣出的小麥雖然比去年更多收入卻比去年更少
倉庫裡還囤積著一堆賣不掉沒人要的小麥

遇到這種情形難免會感嘆
金坷拉的袋子上不是寫著 「小麥畝產一千八、保證Z>B嗎!!」
怎麼會今天都跟講好的不一樣呢??

那就是當效率用錯了方向導致無法產生效用的結果

(如果覺得這種事情很不可思議
這是什麼妖術???
為什麼生產力上升了卻導致生產者變得更悲慘

我可以跟大家報告
這種妖術年年有
而且台灣特別多......
往年包括DRAM 面板 太陽能
這種看似前途似錦的明星產業
通通都是給增廠擴產Z>B這種神邏輯搞死掉的.......)

如果看到這裡還是無法分辨出效率效用的不同之處

那我舉個更簡單的例子

今天飛帆跟為廷兩個人在立法院的後庭工作
飛帆負責在地上挖一個洞
然後為廷負責把那個洞填起來
兩個人的動作之快
一個早上就挖好了50個洞又把洞填起來

金平看了很高興稱讚 : 不錯! 非常有效率

但是看到這裡大家應該都覺得很莫名其妙
光是挖洞埋起來忙了一整個早上有什麼收穫沒有??

答案是  沒有

這整件事情雖然看似很有效率卻產生不了任何的效用

如果大家都接受這個結論合理
那我再來說另一個故事

大家都知道我們政府愛死了GDP成長
GDP成長是做為一切經濟動能效率的表現

於是今天英九跟宜樺在總統府後面打賭
英九跟宜樺說 我打賭一百萬妳不敢吃大便
宜樺想一想 就撈了一口來吃
所以英九只好給了宜樺一百萬

但是宜樺想一想很不甘心
就說我賭一百萬 妳就是自己不敢吃才叫我吃吃看
英九想一想 也撈起來吃了一口
所以宜樺只好又把一百萬還給了英九

兩人正在懊惱為什麼明明沒能產生任何一點效用
結果兩人還是吃了大便....
這時溥聰走了過來誇獎兩位說 :

「唉啊 你們兩個真是了不起
英九跟宜樺妳們各自靠吃大便賺了一百萬
這樣我國的GDP就增加了兩百萬!!!
另外你們吃大便要各自繳12%的所得稅
這樣又貢獻了24萬給國稅局!!!
怎麼能說是毫無效用呢」

兩人聽了之後覺得非常有道理!!
以致每當有人質疑要怎樣達成633這個目標的時候
宜樺跟英九總會不約而同的回 :

「問這什麼問題
阿妳是不會跟我一樣去吃大便喔??」


好 這個故事扯得有點遠
回到一個比較貼切讓人心痛的例子

今天一間血汗公司非常無良
(哪一間我不用說 每間都差不多)
過量的工作叫大家自己吞下去用責任制加班解決
沒客戶訂單的時候就叫你們滾回去放無薪價
幹了5年都沒調過薪水還是一年一簽的約聘職員

隔壁的阿花更慘 是人力派遣公司過來的
做一樣的工作薪水只有妳的70%
另外還要每個月上繳8000塊給人力派遣公司
(這間人力派遣公司根本就是老闆的小三開的)
公司打死都不跟妳簽正式約
為了省錢省到工廠裡面連防護用具都要自己買

站在老闆的立場來看
今天這間公司超有效率!!
最低限度的人力 摳到爆的薪水
免費的無薪加班跟沒訂單就叫妳吃自己的差勤制度
這簡直就是老闆天堂
我重複一次 - 超有效率!!

那.......效用呢?
反正老闆錢多到花不完
車庫裡停了3台BMW有兩台根本生蜘蛛網
存款簿的錢多到最後根本就只是數字在跑
這些壓榨員工得來的每一分錢對老闆而言效用都非常的低

我甚至可以斷言這老闆八成拿了這些錢去炒作房地產
搞到他的員工都買不起房子
每個月花很大的心力在繳交租金或貸款
淪落到永世為奴的境界

再看看員工這一側
比起需要兼差養活三個小孩的單親媽媽
比起希望老婆能專心在家裡坐月子的新科爸爸
比起想辦法送妹妹上大學念書的大哥
比起要籌措母親醫藥費的大姐頭
請問您覺得哪一方更需要這些錢??

這些效率為什麼都轉換到了這麼沒效用的地方去了??
為什麼那些真正努力的付出了勞力心力代價
同時也真正需要錢的基層
卻無法雨露均分的共享理當得到的成果
錢一窩蜂的轉往了那些不需要它的地方去了呢??

如果今天理解了這個道理
保證大家群起革命
叫老闆把效率產生的效用都快點吐出來跟大家分享!!
但是今天大家始終沒有看清楚
這件事情的本質是出自於社會經濟結構的不公
以及上層資源與技術的壟斷
然而資方跟政府卻用了很多謊言去欺騙大眾

例如 :

今天薪資沒上漲是因為THEY都沒創新
(張善政 2014/3/3)


鵝養肥了自然抖動時就會掉一身毛
企業養肥了自然就會提升待遇
(李述德 肥鵝理論 - 天下雜誌專訪)


薪資不能加,是因為廠商覺得錢賺的不夠
(馬英九 2012/11/7)


什麼22K是18K耶,再吵下去我告訴你,15K都沒有
(
邰中和 2012/12/12)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趙藤雄 - 座右銘)


其實還有很多這種聽起來富麗堂皇但其實很瞎的話......
只是族繁不及備載......
(事實上隨便搜也一堆)

這些言論裡面同時包含了一個很弔詭的論調
那就是今天你們會覺得痛苦
是因為你們的效率(創新/產值/工時/學歷/技術)還不夠高的緣故
只要你們努力的競爭下去
付出更多的時間跟努力在工作上面
放棄家庭 愛情 健康 娛樂 生活
全心全意的投入在工作上面
哪一天妳們就會跟我一樣好棒棒
今天你們自己不努力只會靠妖
沒人會同情妳
快閉嘴滾一邊去.....

當御用學棍 資方媒體 學校老師(賣學歷的)都拼命灌輸給妳這個觀念的時候
人難免會產生自我懷疑
今天我沒有獲得效用
是不是因為我的效率太差的緣故?
喔 我的天
如果妳真的認為100%都是錯在自己
那就落入了這個以競爭為名叫大家自相殘殺的圈套.....

今天台灣已經是世界工時第三長的國家
(僅落後新加坡與香港)
但是薪水卻是遠遠落後美歐日韓等先進國家
還要給人冠上草莓族 不耐操等子虛烏有的罪名
我們的年輕人是不是真的像傳說中的一樣競爭力不足??
光看這次學運的動員 組織 對外發言等等
如果這樣還叫不足 那我真不知道其他國家的廢渣要怎辦
何況我想就算競爭力真的有差這麼一點點
那個爆高的恐怖工時跟無良的責任制早已遠遠彌補過這個小瑕疵
台灣的工作環境惡劣程度已被島民戲稱為鬼島 (部分的人很認真根本不像戲稱)
然而台灣員工的便宜好用確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我要反問的是
我們的大企業跟財團是不是才真的競爭力不足?
除了靠低薪高工時不守勞基法之外就沒辦法運作?
是不是不領政府補助金就會虧損倒閉?
是不是除了偷偷排放廢氣廢水汙染環境之外就賺不了錢?
是不是不使用假食材跟化學添加劑就沒辦法開門做生意?
是不是對自己的產品沒自信認為只要多了5%關稅客人就不會買了?
究竟是哪邊害怕競爭我還真有點搞不懂.....)

所以承接上述情勢
當人民的效率已經被肯定的時候
請不要一直在誤導焦點把問題都歸在效率上面打轉!!!
我要反問的是
效用去了哪裡??
是去了官員的口袋裡
是去了大老闆的存摺裡
還是去了逐年飆漲的房地產價格裡??

既然如此
效用分配極不平衡這個結構性問題
是不是比起那九牛一毛的效率改進更有討論的價值??
我想請問大家
請問今天遊戲規則是對已經有房有產的老一輩的有利?
還是對於空手出社會要繳租繳貸的新一輩有利?
請問今天遊戲規則是對那些已經有龐大資本可以以錢滾錢的資產階級有利?
還是對每個月入不覆出的受薪階級有利?
請問今天是對受過良好教育不需擔憂生計有本錢可以多作創業嘗試的富二代有利?
還是對一出社會就要先背負45萬學貸的貧二代有利?

今天當社會規則採用不公平的方式去遏止年輕弱勢一代崛起的時候
這些年輕人為什麼還要照著你們所留下的不平等條約進行遊戲?
當妳富麗堂皇的說這樣一個政策可以為國家帶來多少效益的時候
我要反問的是
當一件事情的效率沒有辦法轉換為我可以享受的效用時候
請問我有什麼理由去支持它??
(更何況這個提升效率的過程需要我的付出而成果我卻無法分享時)

那我們現在理解了
效率不一定等於效用
提升效率提升GDP不代表人民就會真正的提升效用過著更好的生活
(如果還是不相信?
請去查證一下台灣這幾年的GDP幾乎年年是3%左右在成長
結果我們面臨的卻是油電雙漲 房價狂飆
薪資瘋狂倒退14年這種結果........)

最後回到今天我們的主菜
拆解廢馬最後定理 - Z>B 是否成立

今天服務貿易協定的Z是出在於兩岸交流之後
我國在金融產業及部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企業
有可能增加貿易額度的前提下產生的

那這個B則是出在於中國的企業來台設點
導致國內相關產業因此受到衝擊
這個B是出自於中國人民來台工作生活
對在地生態及文化產生的影響
這個B甚至是帶有解放軍色彩的中國國企來台設點之後
國防門戶大開的問題

那我想大家之所以會感到納悶的是
今天Z都給你吃 B都叫我吞
那算什麼???

我曾經拜讀過數本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傅利曼的大作
(這人可謂是自由經濟學派的始祖之一)
他舉了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來解釋如何靠重新分配達到經濟效益最大化

假設說今天一間飯店的前面準備新建一棟大樓
這棟大樓如果建起來會擋到飯店游泳池一部分的陽光
導致飯店的權益受損 收入減少
那今天究竟准不准建大樓要用什麼經濟基礎下去衡量?

很簡單
假設說今天大樓業主認為建起大樓能夠產生100萬美金的效益(Z)
而飯店業者會因此蒙受50萬美金的損失(B)
那就應該由大樓業主出資50萬作為飯店業者的補償(B)
這樣靠透過建築大樓所產生的額外50萬美金外部效益(Z-B)就是經濟效率的彰顯
因此Z>B 故得證

今天管中閔跟江宜樺都是自由經濟學派的忠實信徒
可是這兩個學藝不精的傢伙都只聽了半套
他們只聽到Z>B 其他都忘光光了
今天很顯然的簽了服貿之後假定Z>B (是不是還不知道哩)
但是(Z)要補償(B) 這是公式成立的一大前提
受益者實際上得到的應該是(Z-B)這塊的利潤
而不是把該補償給人的(B)都鬼隱起來自己吃掉
然後害吃(B)的人求償無門

再說
吃(B)的人可不可以說我不要吃(B)
當然可以!!
受害業者大可以說
妳光給我(B)補償不了我游泳池被擋掉的損失
我除了訂房收入的損失之外
我同時蒙受了名譽上的損失
我以前可以很自豪的跟人說我們有全市最棒的游泳池
現在我出門都要被人恥笑
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
妳提升了效率我卻損失了效用
所以我反對妳的提案!!

再說今天服貿究竟可以帶給全民多少的效率
我們可以從政院版的評估報告裡面一窺真實
今天政院評估服貿可以增加GDP 0.025%至0.034%
為了有些人搞不清楚這是多微小的一個數字
請看以下的試算
假設全年度的GDP = 100%
再除以一年共220個工作天
平均一天的國民產出 = 0.45% 的GDP
再除以每天上班時數以8小時計算
平均每1個小時我國的國民產出為 0.057% 的GDP
簽署了服貿之後等於我們全體國人可以放30分鐘的茶水假........

好妳個Z>B啊!!!!!!!!!!!!

另外
今天為什麼我們反對服貿 反對黑箱 反對政府的蠻幹做法
很簡單啊
因為當政府在建這棟大樓的時候
都沒跟任何人講清楚這棟樓會建到多高
會擋掉誰家的游泳池
要用什麼方式補償這些人的損失

我們只重複的聽到Z>B Z>B Z>B 無限的循環
是! 我們都聽到了
妳建了一棟樓賺了很多錢好棒棒
然後被妳擋掉的游泳池要怎麼辦
至今妳還沒出來給個交待耶!!
光只是空口出來說什麼會撥980億進行輔導補償措施
但是那980億現在根本看不到蹤影就算了
就算是真的看到了蹤影
妳政府憑什麼拿全民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受害產業?
妳真正該做的是從這些受益企業當中抽取稅金
然後用來造福全民才對啊!!

不過妳們大家捫心自問
光是一個遠通都可以爛成這樣子了
你們覺得這個政府對上獲利企業的時候硬的起來嗎??
你們覺得要用哪一條去給受益企業加稅??
你們覺得要怎麼知道哪間企業是既得利者??
又要怎麼確保這些補償金有發到真正受害產業的手上而不是被官員汙掉??

當一個政府在開放自由貿易遭受可能衝擊的評估上面
配套措施講的這麼不清不楚
只不斷的跟你們強調Z>B Z>B Z>B 講到我聽得耳朵都發爛了
還是沒有講到重點誰Z誰B
Z要怎樣加稅
B要怎樣補償
我只聽到一個胖虎邏輯跟全民說 我的Z就是我的Z 妳的B還是妳的B
那我們再回憶一下最初給大家講解的效率效用的差別
你們依舊還會認為提升效率增加GDP全民就能提升效用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

由以上驗證可知
在政商財團權貴的世界裡
服貿簽署之後 Z>B
在受害產業及一般民眾的世界裡
服貿簽署之後 Z(≯)B
因此
Z>B並非恆等式
要使Z>B需要兩個前提條件
1. (B)需要得到合理補償,受益者僅能得到(Z-B)或甚至更少
2. (B)需要同意(Z)提出的補償條件,若(B)不同意則不成立
在缺少上述兩者前提之下
Z(≯)B
故廢馬最後定理Z>B不成立.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39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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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5 篇留言

Platinum
利我單吃,弊大家分
Z>B

04-04 01:44

~*姬宮詳子*~
靠 你們是都不用睡覺的喔 XD04-04 01:57
喬德凡司
深入淺出的邏輯非常清楚,雖然巴幣沒辦法予以GDP成長但是我還是忍不住捐了!

04-04 01:52

~*姬宮詳子*~
XD
其實可以啦
巴幣好像可以去福利社標一些東西 = =a
再次感謝您的慷慨 XD04-04 01:58
NK1124
http://www.ecfa.org.tw/ATSImpactAssessment.aspx?pid=7&cid=0&pageid=0
官網評估報告,幾乎只有產業規模和受益有數字,而受損都用言語幾行帶過,當然Z>B...我超想跟政府要B的數字報告啊XDD

04-04 07:06

~*姬宮詳子*~
妳問這麼高深的問題太強人所難了啦 XD04-04 19:05
任孤行
連萬泰都要擺工了耶...

04-04 16:37

~*姬宮詳子*~
兩碼事
萬泰罷工是抗議他們跟中華開發合併
跟學運無關04-04 19:06
阿杰
這個不能不捐巴幣~~~!!

04-0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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