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民不服從運動全文,請點連結去看,以下文章會引述部份內容。
公民不服從(英語:Civil disobedience),指發現某一條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時,主動拒絕遵守政府或強權的若干法律、要求或命令,而不訴諸於暴力,這是非暴力抗議的一項主要策略。據說在最初的含義中(不害[1]以及真理堅固[2]),有憐憫的意味,包含了對不同意見的尊重。
美國作家亨利·戴維·梭羅經過實踐後,於1849年在短文《論公民的不服從》[3]中,開創了這一現代理論。該文主旨提倡依靠自己,並認為面對不公,不一定要訴諸暴力,可以採取不支持、甚至抵制的作法。這篇短文對此後從事公民不服從的人士,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在文中,梭羅將拒絕納稅,作為對奴隸制度、美墨戰爭的一種抗議。
目前台灣現況是服貿協議不合理,所以進行公民不服從運動,好吧,公民不服從運動是不是應該先了解公民不服從運動的內容?
梭羅並沒有發明「公民不服從」這一名詞,甚至都沒有使用過。1848年他作出劃時代的演講,而後1849年刊印出版,「公民不服從」這一名詞,開始在許多有關美國奴隸制的宣傳和演講中出現,這些實例包括:
- 福音適用於逃逸奴隸法案1850年,文宣,奧利弗·斯登(1851年);
- 「更高的法律」,逃逸奴隸法案的申請中,約翰·內威爾、約翰·蔡斯 (1851年);
- 公民不服從的局限,文宣,納撒尼爾·霍爾(1851年);
- 公民不服從的責任與局限,演講,塞繆爾·科爾科特·巴特勒特(1853年)
1866年,也就是梭羅去世後的第四年,當該演講首次以「公民的不服從」為題刊印時,這一名詞已經被較廣泛使用。
作為公民不服從的行動,可以選擇故意觸犯某項法律,例如採取和平的阻塞,或非法佔據某些設施。抗議者通過這種非暴力的擾亂行為,進而導致當局採取逮捕、攻擊甚至毆打等措施。如何應對逮捕或攻擊,抗議者通常需要預先進行培訓,這樣面對情況才能保持平靜、不抵抗,這樣對當局才不會構成威脅。
- 公民抗議者(或真理堅固)不懷有憤怒情緒;
- 忍受對方的惱怒;
- 忍受對方的攻擊,不進行報復,即使遭到處罰也不屈從;
- 面對當局人員實施逮捕,公民抗議者將配合拘捕,即使當局試圖沒收其財產,也不進行反抗;
- 若抗議公民的財產是受託性質,他將可以拒絕服從,即使喪失生命也要加以捍衛,但不能進行報復;
- 報復行為包括咒罵
- 抗議公民絕不侮辱對方,也不會採取新式的喊叫,因為這有違不害[1];
- 抗議公民不向英國國旗敬禮,對於官員,無論英國還是印度的,也不能進行侮辱;
- 在鬥爭期間,如果有人侮辱官員,或對其實施攻擊,抗議公民將保護該官員,即使有生命危險,也要使其免受攻擊。
以上是公民不服從的範例,
今天很多人在講他們是在進行公民不服從的
運動,很好,那在進行鎮暴時,是否有違反
公民不服從運動的方式及內容呢?
各位從影片中聽到了什麼?這影片是站在鎮暴部隊對面的人拍下來的。
這樣子是公民不服從運動嗎?說好的不報復不辱罵呢?
不要把自己的違法行為美化到甘地的等級,
甘地會哭泣。
現今進行公民不服從運動的方式如下
表達的方法,大致可分為三種:
- 通過法定程序去進行上訴,通過法院、議會或政府部門去爭取權利和修改錯誤(合法)
- 行使法律上的公民權利,進行示威或遊行等等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合法)
- 違抗此不合理法律,並付出懲罰代價(如:坐牢),以喚起其他公民和輿論的關注和壓力(不合法)
以己身去違抗不合理法律的不合法處理方法,在西方被稱為「公民不服從權」。
在台灣這服貿協議已經是不可能透過第一點達成了。
所以佔領立法院的行為也在王郝的明助暗助下合法了。
但今天抗爭的不合理法律其實是服貿,而不是已公佈實施多年的集會遊行法及中華民國刑法,
但是那天在衝佔行政院時,已嚴重違反了集會遊行法第6條及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
這時的行為已經逾越了公民不服從權了。
很多人會說:我只是在行政院內靜坐就被打。
好吧,這個解釋我講過很多次了,但是聽不懂,那我來個比喻好了。
今天無論那一個人的家,
我糾集一群人破門而入衝進你家裡去,然後翻箱倒櫃後就靜坐在你家客廳裡不離開。
這時你家裡的保全要來趕我走趕不走,
之後你報警,警察來了,先口頭警告我的行為違法,給我們十分鐘的時間自行離開,
我們還是不離開,
十分鐘到了,警察開始要拖我們離開你家,我們掙扎,我們手勾手不離開,而且我朋友們開始問候警察的女性家人長輩,
警察拖離我們失敗,開始進行強制驅離,動用警棍等來對付我們這入侵民宅的現行犯。
而我們這群人有人因此受傷流血,請問你會責罵警察動用警棍執法過當還是會認為我們活該受罪?
當鎮暴隊伍能夠進行強制驅離時,這已經是站在了大義的一方才能如此執行,而別忘了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是什麼呢?
更何況我們這些佔據你家的可是犯了入侵民宅的現行犯,
而衝佔行政院的那些人可是犯了刑法100條的現行犯。
不要換了地方就合理化了犯罪行為,
不要再把自己的犯罪行為提昇到了甘地的高度,
這已經超脫了公民不服從權的範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