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
拿電影業比喻其實並不對
在開放部分,我們的實力並不像國片和洋片這麼懸殊,我們開放的部分是我們大有可為、可以去拚去闖的產業,而不是等著被賺的市場
至於評估,上百場的廠商對談難道不是評估嗎?而且服貿的評估早在ECFA就做了,甚至往後的物貿可能都循這個管道前進,過程雖然粗造,但絕不是你們想像中,一點功課也不做就簽了
基本上「開放市場增加機會」是正確的,如果我們沒開放美國速食業,台灣會有人去做丹丹漢堡嗎?如果我們不開放車市,光靠國產車怎麼可能養的活這麼多作業員和業務員?
更甚至回歸電影,若不是好萊塢的衝擊,台灣怎麼能拍出上檯面的電影?韓國也是開放這塊,藉由競爭才上去的,開放市場就是開放競爭,競爭帶來無限的機會
GDP的計算是本島,也就是不含台商,而大陸來台做生意的興趣不高,所以效益並不高,但那些跨國公司就不同了,他們會因此更有競爭力
事實上服貿的內容,台灣對大陸開放64項,這64項(舉凡印刷洗衣公路業務醫療)我們老早就對外國開放了,但人家有要來做嗎?在經濟上擔憂這點沒有必要
不管什麼協議,一定是有拿有捨,不能因為某幾個行業受到衝擊就不做,危機就是轉機,唯有透過競爭,國家才會進步,而不是怕這個倒怕那個虧,這樣永遠原地踏步
服貿其實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接下來的貨物貿易協議,這才是台灣的命脈,當然貨貿的爭議會小一點,但還是必須秉持開放就是競爭的態度去做
03-28 10:22
DieInFlowerSeason凱恩:
「至於評估,上百場的廠商對談難道不是評估嗎??」
根本沒有對談
誰騙你的
服貿簽之前
沒有人知道
密使
密約
秘密地點
所以才說是「黑箱服貿」
這是第一個大問題
沒有監督=破壞民主
哪有民主國家這樣跟外國簽約!
美國的話早就以『叛國罪』輾下台了
馬自己說「簽約前後,都會向立法院報告」
完全打臉
05:2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m8WvGnNoeg
美國簽貿易協定
要符合TPA(貿易監督條款)
裡面有規定監督評估流程
最重要的是「國內勞工失業風險評估」
馬政府當然「沒有做」
簽回來「被抗議以後」
才在一個禮拜內
辦了20場公聽會
被罵到臭頭
還是硬要過
柯P在公聽會從醫療角度臭罵一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tIn2a1a6nE
然後後面又胡扯條約是行政命令
(會影響其他法律執行=就不算單純行政命令)
違法闖關=破壞法治
事實上
台灣紐西蘭已經簽過服貿
事前評估有8份報告
從貨品到產業到勞工通通都有
你可以到我的小屋查到相關文章
現在唯一的處裡方法
就是立法監督
建立類似美國TPA法案的方式
要求政府在簽約過程
必須提出報告
這算是法治補救
03-30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