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安普斯(全名不詳)
性別:男
種族:純種人類。
年齡:37歲。
身高/體重:182/83。
職業:酒吧店主。
副職業:睡覺家。
喜愛的事物:有關於酒的書籍,事情和酒本身。
厭惡的事物:盜賊,搶盜,被實行的罪行。
等級:60等。
外貌:極其普通,眼神懶散,穿著一件白襯衫和長褲。
能力向性:除力量A和天賦E之外,全部皆為C。「我他媽真是個普通人。」
技能:無。
背景故事:
這位店主來城內開店前的故事,想必有看過的生還者酒館簡介的人都知道。
當然,這位酒館的主人的故事並沒有這麼簡單。
在某個寒冷的夜晚,第五次盟人內戰逐漸白熱化時,安普斯在某間旅館內的馬廊出生了,他的父母為了逃離戰亂而趕著前往阿斯嘉特城附近。
如此令人耳熟能詳的出生背景想必是很多人聽過的,然而安普斯後來沒成為聖人,因為安普斯在出生後失去了母親,十五歲時失去了父親,但直得安普斯慶幸的是,這兩位可敬的父母都是在安祥中離世。
在父親辭世後,安普斯一度陷入困境,但是他靠著幾個正當的方式償還了為父親埋葬的費用後,他便失去了音信,據說初期還有幾個人知道他的消息,但日後各自離開家鄉了。
十五歲到日後三十歲的這段日子,安普斯從未向別人提起。人們只知道當安普斯重新出現在世人面前時,他已三十歲了,還莫名奇妙的學道了格鬥技和劍技,和一手可以搖出好酒的技術。
有人說安普斯那時是去加入黑社會了,也有人說他是受到某個貴族的注意而變得如此,但總而言之安普斯是懶的說了,但他對犯罪的仇恨是如此的深,在不知不覺中吹散了這個迷霧的一個角落。
安普斯在他的家鄉生活了一陣子,吃他的飯,偶爾和人打打格鬥賺點錢,結果這導致了他的破產,逼不得已。安普斯跑去換了一百枚金幣,以自己的舊家作為為代價,他離開了,前往阿斯嘉特。
不料,一陣暴風雨和一連串的巧合使安普斯在前往自由城阿斯嘉特時被劫匪逮住,身上的錢化為烏有,甚至還動手殺了兩名搶匪。之後,就是瓦爾的出手相助了。
順帶一提,如果你大半夜跑去踢酒館的門說不定會看到他在櫃檯上睡覺,因為他沒家。
這支算是常用角色了,最後決定還是正式出角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