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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P

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

作者:午夜│2008-07-06 11:37:30│巴幣:0│人氣:639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880

告訴乃論仍可由檢察官經偵查後 提起訴訟
只是要由非告訴人向警局報案或是直接向地檢署申告
檢察官即可受理了喔

聯晟法網真是好物阿:D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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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 篇留言


好物啊:D

07-06 12:29

午夜
恩阿 是個補充法學知識的好地方阿:D
其實這樣文少的文章不用給我雞皮
這樣我拿得不好意思:D07-06 13:43
小熊娃娃
0口0/
非告訴乃論=公訴??

唯一的缺點會不會是要強制本人出庭呢ˊˋ
然後你不出庭,警察會到你家壓你上法院
不然就罰緩ˊˋ

09-12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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