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我也是覺得立委和媒體怎麼這麼瞎 尤其是浪人劍客 竟然還被說成是暴力漫畫......
但在看完新聞的報導後 有了不同的想法......
雖然議員是有點大驚小怪了......
不過若那些漫畫真的就擺在普遍級的書籍裡確實是不太好(我相信一般書籍也會有這問題 應該不只漫畫......)
另外 穿婚紗那張不說 一開頭那開腿露內褲的也是乃木坂的封面嗎? 如果是的話就有點超過了.......
至於雜交和墮胎......真不知那男議員是在說哪部作品......@@
比較意外的是 靈異教師神眉竟然也列在其中
的確啦 當年台灣認為漫畫是兒童讀物所以沒在管
而以現在的眼光來看 神眉至少也是保護級的吧.......
(和大多數人的看法反而不同 台灣已經有查覺到漫畫並非完全是兒童讀物......!?)
其他的我不予置評 只希望圖書館快做好分級措施
(他們說要借前會核對身分 我覺得 參半吧...... 有沒有認真執行誰知道呢......)
另外 對於記者一開始說的 "很多小朋友會跑去圖書館借漫畫"這句有點感冒......
圖書館是拿來借漫畫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