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19 GP

聊聊『臺灣伴侶權益聯盟草案』

作者:Miessler│2013-11-03 23:32:11│巴幣:38│人氣:453
上上禮拜六回臺北  和即將入伍的朋友到君悅用餐

在捷運站其實就有看到一些特殊裝扮的人  

起初不以為意

經過市政府前廣場時  一旁的鼓譟聲不得不吸引我們的目光

原來我們巧遇的正是新聞上見到的 ─ 同志大遊行


他們拿著彩虹旗 或 身上有著彩虹旗的紋身

以 LGBT (Lesbians, Gays, Bisexuals, Transgender)為主的族群  

正式向臺灣及世界媒體發聲   

宣導推動臺灣伴侶盟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

這陣子常常在 Facebook 或 臺灣媒體 上耳聞這項議題

於是我回家問了一下谷哥及水管大神


原作者及出處 : 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簡述一下我讀過伴侶盟網站後的理解與心得 :

我贊同婚姻平權  這項可能衝擊傳統家庭思維的部分

婚姻當與時俱進

真正的愛  

是不會受到性別與性傾向不同而有所區別

因此不管是異性同性 甚至跨性別的族群  

只要各自有婚姻的需求 法律應要保障他們婚姻的權益  承諾的義務

但我不認同非一男一女關係收養小孩

現今一男一女婚姻關係仍然占絕大多數

在考慮保障不同性別 性傾向婚姻權益同時

也應顧及小孩的生長環境  彼此間至少在監護人能決定的身份上不要有太大的落差

認為對小孩本身心理或同儕相處多少會造成影響

(為什麼別人的爸媽是一男一女  我的是 兩男 兩女 或 變性人 等難以理解之問題)

大人能理解的問題  小朋友不見得能理解

他們可能會因為  為什麼我的家庭和大家都不一樣  而困擾著

伴侶盟不該將這個問題丟還給小孩本身去適應


在本草案中有強調多元成家的概念

伴侶盟認為婚姻不會是完全等於成家

兩個人在一起的結局除了婚姻 還有個較彈性的選擇 ─ 伴侶制度

伴侶關係不僅以愛情為締結根本  

基於互相照顧與扶持等出發點  更擴及朋友 鄰居

契約效力不受其他血親關係的約束

可互相訂定或自行解除這項契約

雖然伴侶制度強調不以愛情為基礎  

會不會間接成為婚姻的前哨站

在伴侶制度下亦有領養小孩的權利

伴侶制度的解約相當容易  只要單方面同意即可

因此會認為在領養小孩  分開後權責的部分有相當大的瑕疵


為什麼他們會透過多次遊行訴求婚姻

而不是只在一起就好 ?

我想就和許多異性夫妻需要婚姻的理由是一樣的


以上一時興起打的

我不是念法律的 所以對文字沒這麼敏感

如果對法條上或解讀上任何誤解歡迎糾正

不知道各位贊成或反對的理由 部分是什麼 ?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23110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15 篇留言

一不留 神犬
%%%%%%%%%%%%%%%%%%%%%%%%%%

我沒意見

11-03 23:51

Miessler
ㄏㄏ 我難得發認真文 不多回點意見嗎11-03 23:53
一不留 神犬
就算領養小孩也會對小孩衝擊很大

為什麼別人是爸媽 我卻是..................

那麼他以後可能會有想找爸媽的念頭

甚至被同學酸一下 就會崩潰

11-03 23:57

Miessler
我也是這樣想 .. 更何況其他家長也不見得認同..11-04 00:37
場外檢舉員
字的顏色可以用普通的啊= =

11-04 00:12

Miessler
手機版哦XD 我怕普通的話反而網頁板會看不清楚11-04 00:38
場外檢舉員
不過領養的點,依照臺灣現行的教育體制,並不適合就是了

11-04 00:13

Miessler
認同 [e1]11-04 00:38
藍屁
伴侶制度無通姦罪...得單方消解

11-04 00:13

Miessler
恩..就像是比朋友在更好一層而已 不見得是愛情關係11-04 00:38
桂花
感覺現在還是蠻多人歧視同性戀啊 囧

11-04 02:17

Miessler
現在還好吧 ~ 至少身邊的朋友就有幾對了11-04 13:41
藍屁
被抓到偷吃就 單方消解就好ㄌ
感覺是被趕出來的草草草案

11-04 02:22

Miessler
如果是以愛情為基礎 當初定契約的時候就可以立條目管偷吃的部分
11-04 13:42
☣NigHtCorE
手機版不能反白

11-04 07:08

Miessler
冏 .. 真抱歉 >< 因為我小屋背景是暗的
11-04 13:42
Swat-Yolo模式
用手機看很痛苦,我完全支持此系列法案

11-04 11:28

Miessler
sorry ~ 我記得Swat你之前也有討論過這項法案
11-04 13:43
自然森林
我用手機我可反白我驕傲

11-04 13:21

Miessler
哈哈 整串大概手機就你看得到而已吧11-04 13:43
Swat-Yolo模式
是的,因為這可是必須支持之事

11-04 13:46

桂花
不過我身邊有些人似乎還是有歧視的感覺[e18]

11-04 15:09

艾蕾希雅
我覺得同志結婚是沒問題 可是要過雙方家庭那關

11-04 19:07

世事幾春秋
系爭伴侶制度似於社會通念之"男女朋友"制度,並無新意。但該條款與婚姻制度難以區分,造成法律體系紊亂,且雜亂無章。何以於婚姻制度之外,另設一同質性甚高之伴侶制度?實屬贅文。

縱本修正案通過,此後身分行為都將簽訂甚多要式文件,將造成經濟上之不便,並不可採。

或因性別平權而生同性婚姻之疑義,惟法律係基於多數社會大眾之共同意思所訂立,此為民意政治之範疇,姑且不論。個人以為,與其任其百家爭鳴,不如訴諸民意,且該聯盟之提議牽連甚廣。應使社會大眾對此制度具備一定認識後,再行公投表決,或為良策。

11-04 23:52

孟朱
。。。

12-11 16:19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19喜歡★Miessler78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102.10.23... 後一篇:102.11.17...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leon770530巴友
我的小屋首頁共有4篇健身相關證照心得文,對健身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來看看喔!看更多我要大聲說2小時前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