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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之十六

作者:路(RuSiRu)│2013-07-26 03:26:34│巴幣:2│人氣:306
  七年的時間,足夠讓一個九歲的小男孩變成青少年。

  七年的時間很長,一共有兩千五百五十六天。而我花了其中八百五十二天在睡覺,其他時間則在胡思亂想,幻想一些天馬行空的事物。

  對一個小孩而言,我過得很充實,身為一個小孩不幻想才叫做浪費日子。

  七年的時間,足夠讓一個十六歲的青少年變成步入社會的青年。

  七年的時間很長,一共有兩千五百五十七天。多了一天,卻彌補不了那些浪費掉的日子。

  因為我依舊在幻想,幻想或許有一天我從前所想的都會成真,不過幻想已經變得奢侈。

  就像穿著迷你裙和小可愛的歐巴桑,跳著過時的舞步。

  一個旋轉就感到關節酸痛,幻想的同時現實不斷在一旁敲門。

  「叩」「叩」

  「您的休息時間已經到期,請問還要加休嗎?」

  我想,但是想像力不夠我繼續遺忘現實的繁瑣。



  當城堡開始崩解,漸漸變回筆直的柏油路,我也只能收起惋惜的表情,繼續走在不知道終點為何的道路,成為路人中的路人,期待城堡再次出現。

  有些人說,當你走到路的盡頭時,等待著你的是一個完美的莊園,就像招牌上所描繪的那樣,掛了兩千多年仍然沒褪色。

  有些人說,當你走到路的盡頭時,會走上另外一條道路,繼續你的旅程。

  有些人說,路的盡頭,就是世界的盡頭。

  有些人說,他不在乎路的盡頭到底是什麼,他只在乎有誰和他一起走在這條路上。



  而我呢?你呢?



  我只知道我花了二十三年走在這條路上,幾乎所有的時間,眼睛都是望著幻想的城堡,儘管觸摸不到,但它仍然以一步之差領先著我,似乎垂手可得。

  所以我繼續往前走。

  直到有一天,城堡最終化為泡沫,就如它一開始也不存在般,那時我將成為一個走路的機器,只有在被石頭絆倒時才會暫時回過神來。

  這是件很可怕的事,但我卻沒辦法阻止它漸漸成為事實。



  人存在於這個世上需要信念,為何而活,為何而死,這將成為生命的意義,每個人都不同。

  而這個信念只存在於現在。

  如果在人生的盡頭才發現,自己遵循一輩子的信仰是錯的,即便留名青史,那對自己而言,這樣的生命就是毫無意義的。

  如果一輩子庸庸碌碌,自怨自歎,直到最後才發現自己其實一直都過著想擁有的生活,這何嘗不是生命的意義?

  可悲的是我們永遠沒辦法控制自己所想,至少絕大多數人無法如此。

  我們只能在外在的影響下塑形,奉時代為圭臬,成為際遇筆下的雕塑品。

  就如同哥白尼、伽利略,對他人有意義的生命,對他而言不算有意義。

  除非他如此認為。



  而我已經認份,在幾年後,十幾年後,我將會完全迷失我的信仰,這只是個未見的荒謬。

  那時我該何去何從?

  我不想加入高舉告示牌的行列,不管牌子上寫了些什麼。

  雕塑雕像的事我更無法忍受。

  最後我會在家裡養著十二隻貓,還替每一隻取上名字。

  這隻叫凱特,那隻叫凱特二號。

  最後的善終是我滿足於養了這十二隻貓,牠們將會繼續繁衍下去,生生不息。

  而我的精神將存在於這些貓之中,成為永恆的不滅。



  然後我前半輩子所追求的,將會成為真正的夢想。

  就和大多數人一樣,只存在於相簿中──的幻想。

  最終我會像隻螞蟻一樣,承認自己只能是隻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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