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翻譯自「夫に離婚だと言われました」討論串
丈夫突然宣布要和妻子離婚,小孩也支持爸爸的決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以下為原文擷圖:
▲ 對原文有興趣的可以點圖放大(來源:這裡)
翻譯如下:
附帶一提,該討論串下方有許多網友留言,這邊也稍微整理一下重點:
大致上的經過就是這樣了,不知道各位認為丈夫提出離婚是否合理呢?
最後,以下為個人幻想XD
太太:不過為了那些垃圾,你竟然要和我離婚?
先生:垃圾!?你知道這些垃圾原本總值超過1000萬円嗎!?
太太:......(驚)
兒子:「(再這樣下去,我的東西可能也...)我支持父親大人的決定!」
丈夫突然宣布要和妻子離婚,小孩也支持爸爸的決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以下為原文擷圖:
▲ 對原文有興趣的可以點圖放大(來源:這裡)
翻譯如下:
我是一個30後半的專業主婦。丈夫比我大3歲,還有個11歲大的兒子。今天早上,丈夫說要跟我離婚。理由似乎是,我把丈夫作為嗜好的動畫商品以及藍光給丟掉的緣故。丟掉的理由嘛,以前丈夫曾經多次把裝有寶特瓶飲料的箱子帶回家,如果問他原因,竟然說是為了參加應募活動而買的...。由購買的瓶數來估計,大約是稍為超過一万円的金額,如果向他抱怨的話,則會被說「我是在自己的零用金以及存款的範圍內消費,別跟我抱怨啦。」
(編按:人總會有為了參加抽獎而想要多買幾瓶飲料的時候嘛...)我有點氣過頭了,對丈夫說「從今以後你的伙食費以及生活費就從你的零用金以及存款來支付吧」,從此之後由丈夫的伙食為始,連家事也開始抵制,隔月開始薪資轉帳的目的地被變更,連家裡頭的存摺在不知不覺中也被(丈夫)扣留下來了,丈夫說「從今以後由我這邊來管理薪水。必要的費用就由家計簿這邊來支出吧」。被丈夫這麼說,雖然想要抵抗,卻敗給了丈夫將我放棄作家務的事實作為證據並向我父母告狀的策略,只好硬將條件吞下去。從此之後,我雖然努力忍耐,卻慢慢到了忍受的極限,於是乎進入丈夫的房間把動畫商品以及藍光影片都丟掉了。我想丈夫會生氣吧,但即便如此也相信他會注意到一些重要的事物。
(編按:...這位太太,妳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嗎!還有,妳想讓丈夫注意到什麼啊,妳的惡毒嗎?)即便如此、回到家的丈夫,前往了垃圾場,把我好不容易才丟掉的,甚至預想到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已經事先用剪刀把東西剪得亂七八糟或是留下傷痕的垃圾們給帶回了房間。明明為了紀念他從幼稚又羞恥的嗜好中畢業,特別準備好了大餐想好好款待他,然而無論叫了幾次,他都沒有從房間出來。
(編按:老公關在房裡是什麼心情妳大概也無法理解吧!)然後到了今天早上,丈夫對我說「離婚吧!我希望妳儘快從這邊出去!」兒子則表示要跟著丈夫一起。我不想離婚。明明就是丈夫興趣的錯,卻要把我從家裡趕出去不是嗎!
附帶一提,該討論串下方有許多網友留言,這邊也稍微整理一下重點:
這樣的理由很充分了,是我也一樣離婚!
請分手吧,拜託了!
工作賺來的錢由自己自由地使用,這樣也不行嗎?
我雖然沒有收集癖,不過妳真的作過頭了!
放棄家務是事實吧!妳不是專業主婦嗎?
丈夫太可憐了吧!希望妳順應他的要求離婚!
人總有無法跨越的一條線,妳不但跨過了,還不只一次。
「自作自受」彷彿是為了妳而存在的一句話!
呃,我丈夫也會在自己的零用錢範圍內蒐集東西,
如果不是從生活費的範圍內,只是從零用金購買東西的話,不構成問題。
為何不認同他的興趣呢?
這次就讓你先生和兒子從妳這裡畢業吧!
不接受丈夫的興趣=不接受他的人格,個人覺得即使離婚也莫可奈何!
如果丈夫的行為沒有問題,擅自丟掉就太過分了!
大致上的經過就是這樣了,不知道各位認為丈夫提出離婚是否合理呢?
最後,以下為個人幻想XD
太太:不過為了那些垃圾,你竟然要和我離婚?
先生:垃圾!?你知道這些垃圾原本總值超過1000萬円嗎!?
太太:......(驚)
兒子:「(再這樣下去,我的東西可能也...)我支持父親大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