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曖昧的定義很廣,甚至可以是沒有定義。
或者這是一種頗主觀的感覺,皆因無論小至言語文字上下flirt,
大至身體接觸的拖拉摟抱,只要是能讓你心動的類型所做,
都會叫你心如鹿撞,意亂情迷。
這是曖昧?
恩...這是,曖昧。
年輕的我們,總是無法鴐馭曖昧。或失控,或備受傷害。
有人在表白以後,曖昧仍然存在;
有人在表白以後,曖昧便消失了。
誰不曾覺得受盡委屈?因為曖昧來無影去無蹤,而且捉不到摸不著。
曖昧給予我們興奮甜蜜,卻又在黑暗裡,嚐盡半天吊的離心力。
在曖昧中的我們,總是無法預料下一刻到底是抵達天堂,還是更接近地獄。
身邊一個個故事,都是相似的。
我們終日留連在聯繫到愛的字眼裡,即使他只是說:「你真好,我愛死你了。」
亦在腦海裡恆常地縈繞著對方的一個眼神、一個擁抱、一個吻,
幻想一切都是真切的愛情。
他,入心了,但你連你在不在他的腦裡,也無法確認。
大部份時候,曖昧期愈長,愈無法開花結果。
的確,愛情披上一層面紗,就是曖昧的外貌。
可是,面紗揭開,裡面卻不一定是真的愛情。
人們擅於將愛情偽裝,走進你的生命,化作被糖衣包裹的曖昧。
甜味叫味蕾失靈,有時候,我們竟然不知道,這算不算甜。
他會不停跟別人傳訊息,即使他在你身邊彷彿為你笑著;
他也會跟別人單獨外出,即使跟你獨處時他會吻你;
他亦會在你面前吻上別人,即使你還是願意相信他只是喝醉了……
在愛與痛之間,曖昧叫人離不開放不下,
因為,你對他有著期望,而他也樂意給你希望。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後來你分辨不了,也就懶得分辨。
就像個酗酒的瘋子,或許此刻你只求今朝有酒今朝醉。
在一對情侶真正在一起以後,曖昧期會為你們的關係錦上添花。
但如果真正愛著,那麼,曖昧期再美,相信沒有人希望將曖昧期一直延長。
如果你們曖昧時間夠長(約一年以上),
而對方得知你心意,答覆卻仍然含糊,你就要有心理準備。
無論long distance也好、家人不准拍拖也好、情傷未ready也好,都不是理由;
我相信你很清楚,再大的理由也只是籍口,
因為你要的只是他一句愛還是不愛,而不是在不在一起。
人人都明白世上有很多程咬金,
如果他真的愛你,他會迫不及待把你擁入懷內,將你擁有。
拖太久,要麼就是他覺得你好,
但未夠喜歡你;要麼就是他喜歡你,
可是他覺得自己值得更好。
大概,flirt人總是那麼hurt人,但主動flirt人的人,也許就是最聰明的人。
他們懂得漁翁撒網,也懂得選擇權該落到自己手裡,
才是讓自己處於最安全的位置。
曖昧,是愛的試食,不好吃,就不賣它賬。
他們相信,要得到真愛,首先得背負傷害的罪名。
他們,是最精明的消費者,自己利益最重要。
但,精明的人少了一顆真心,多了一份計算。
別人的心,自問慧眼看得清,實際上呢?
聰明能釣真愛?還是愛上了就交出心的人太蠢?
這個,倒留給讀者去思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