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靈感如何刺激?
首先,靈感出現的方式大至分為兩種:偶然出現(或個人特定方法)及看完某部作品後有感而發,或有所啟發。在此先討論前者。
有時候,靈感可能是在走路、睡前、等車等時間點,偶然出現。但偶然畢竟是不可預期、不穩定的。因此會希望有個特定的方法激發靈感。就個人而言,是從聽音樂來穩定獲得靈感的。基本上筆者聽過藉由聽音樂的創作者不少,若未嘗試過的不妨一試。
那若認為沒有方法能穩定刺激靈感的話,那就需要去觀察自己獲得靈感的「來源」或「時機」為何了,尋找一個大致的定律,相信這是有用的,因為筆者也是藉此發現自己聽音樂最能激發靈感。
接下來探討後者。許多靈感可能是在讀完某部作品後激發出來的,譬如對某個橋段格外感動、意猶未盡;或深感遺憾,希望自己能將缺憾彌補。簡之靈感有相當多的形式出現。
但靈感出現之後,需要確定以何種方式呈現,不然獲得靈感也是枉然。
倘若是單純覺得靈感來源的故事內容很好,有許多新奇的想法出現:比如不同的世界觀、角色,那就適合原創:若是認為原作有所遺憾,期望以自身能力呈現原作,或套用相同的世界觀及角色,寫前傳或後續的話,那應寫同人(在此同人僅指原作中延伸出來的二次創作)。筆者認為思考清楚自身究竟是想寫原創或者同人相當重要,因為如此較不會出現以原創之名,行抄襲之實;以同人之名,行原創之實,可能用一個響亮作品的名號寫同人,藉以賺取人氣,抑或讀者閱讀後,發覺「同人」的原作世界觀、角色性格等風格盡失。同人固然須有自創劇情,但若世界觀、角色性格走調,基本上已經難以與原作聯想在一起了。如此便喪失「同人」的意義。
因此,確定是原創或是同人後,方能更加確定角色的設定、劇情的走向。如此擁有靈感之後,能加以發揮,而不致浪費。
二、篇幅控制
部分人寫不出長、中篇;反之,亦有部分人寫不出短篇以下的作品。筆者基本上每一種篇幅皆寫過,首先是先寫長篇,而後愈寫愈短,短至140字的微小說亦曾創作(不過近來以短篇為主)。因此筆者對於各種篇幅的拿捏,有些心得,在此僅供各位參考。
決定寫出中、長篇或短篇小說的關鍵因素,筆者認為是「題材」。譬如是欲寫有廣大世界觀的魔幻冒險、科幻史詩、奇幻旅程等類,是難以在有限的篇幅中完整表達出來的,亦即若以短篇來描述,故事可能尚未開始便結束了──因為光是描述世界觀,及介紹出場角色,即需要相當篇幅的劇情來鋪陳。這一類的宏大廣闊的故事中,角色可能有主角群數人,敵方陣營、路人等,如此眾多的角色,在短篇故事中無法完整交代。
若想創作中、長篇的寫作者,建議想清楚,自己究竟想寫什麼?是否為上述舉例的任一題材?是否有個龐大的世界觀、眾多的角色,以及有否需要時間鋪陳才能表達出來的內涵?譬如想喚起環保意識,期望藉由一個龐大的故事來見證地球的衰敗。抑或主角追求某種事物,捨近求遠,繞了一大圈,最後卻發現青鳥近在身邊?簡之,並不能一味想寫中、長篇,而是先體認自己欲創作的故事是否適合寫成大篇幅。因為若題材不適合,卻強寫長篇,很可能中斷、或者拖戲,難以成果。
也有種情況是,自己並沒有創作中、長篇的毅力。基本上這是個人問題,可能是因為創作動力不夠堅強,或是欠缺靈感等因素。若是前者,便需要深刻瞭解自身的創作動力為何,做好長期奮戰、不可懈怠的覺悟後再開始。若是後者,上個主題以討論靈感刺激的議題,在此不再贅述。
此外,千萬別因一時衝動,便浩浩蕩蕩決定創作中、長篇,在開始前必先三思,不然很可能會發生「強寫長篇」的後果,如此不僅自己遭受挫敗,而且若公開發表的話,也是對讀者無法交代,破壞自身形象,一個作者要能受到長期支持,維持形象是必須的,不然無法長久。
因此,無論是何種因由導致中、長篇的連載困難,皆必須顧慮到形象的要素。是故在決定創作中、長篇前,務必三思,做好功課!
若是想創作短篇以下的篇幅,則反之,主題需單純,譬如寫實現象、單一事件、人物小傳、動物寓言等。勿設定龐大世界觀、角色簡要,不須詳細交代角色背景、往事種種,不需完整刻劃角色形象、事情演變過程,重點聚焦於為突顯欲闡達的主題上,而專注刻劃與襯托主題相關的角色性格方面。譬如某角色在這個故事中僅要表現其有正義感的一面,那專注刻劃其正義感即可,不須對該角作全面的描繪。
亦即,相較於中、長篇故事,短篇更強調「主題」的重要性,因為有限的篇幅勢必無法完整交代角色,相形之下,「主題」在短篇故事中更有分量。
此外,短篇作品更注重精鍊的藝術,尤其極短篇、微小說更是重要。名作家瘂弦〈極短篇美學〉曾提及:『這是一個高難度的寫作形式,也是一種講求語言容量的藝術,即使是對具有專業素養的作家都是一種挑戰……金聖歎所說的『一筆作百十來筆用』,正可以作為極短篇美學的圭臬。』
因而,短篇以下的作品實則易寫難工,語言精鍊在文學中是必要,卻不易辦到。而且,縱然愈短的作品愈重視精鍊的藝術,但筆者認為任何文字作品,即便是中、長篇小說,文字皆宜求簡練,因為不會有讀者喜歡冗詞贅句。
文辭與內容究竟如何精鍊?首先這兩者分成兩部分舉例,先舉文辭:
1.盡量使用一個詞語或成語來表達,而不以冗常雜亂的文句來敘述,譬如愈描述晴天,可用「晴空萬里」、「朗朗青天」、「天高雲淡」等成語或四字詞語來概括,如此簡單明瞭。
2.多閱讀古文,適度模仿古文視如何簡化文字的?尤其多讀詩詞,詩詞的文字基本上是極為講求精鍊的。譬如:可將「已經」改成「已」,「就在這個時候」改寫「就在此時(刻)」甚至可簡化為「霎時」、「登時」等類。
再舉內容:
1.在描述時不須將每個細節全面交代,將「必須」讓讀者瞭解的特徵、情形描寫出來即可。譬如想讓讀者瞭解該人物的特徵為「濃眉大眼」,那將此部分加以描繪便足。
2.生活瑣事、事情演變過程不需逐一交代,尤其愈短的篇幅愈須如此。過程可用像講小故事時的簡單敘述帶過,重點在呈現最終結果,但結局不一定要講明(如半開放或開放式結局),因此固然結尾最重要,但並不代表需要詳細講述結果為何。
3.對白必須簡練,能讓讀者了解情況即可。但遇到多話的角色時如何處理?個人建議若在講述某個情節,同樣可以敘說小故事的手法將情節簡單帶過,讓讀者一目了然。或是該角的說話嘮叨,對某事總是叮嚀再三,那不須將叮嚀的內容逐一寫出,只要強調該角的苦口婆心便可,或使用其餘角色打斷等手法。
重點大致已說明,由於此為淺說,因此不願長篇大論,僅將重點提出。若各位有何意見歡迎交流,日後有機會會持續發表淺說寫作系列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