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御宅」X「阿宅」X「宅男」--談台灣的御宅論
這一章似乎沒什麼好寫的。因為御宅的論述網路上非常多,大多數人應該都已經很了解了。不過我還是覺得難得有這機會我應該特別立一個章結做整理。
我認為目前在台灣有三種「宅印象」,分別是「御宅」、「阿宅」、「宅男」,我很希望能夠等我研究透徹才發表我的御宅論,但是礙於時間壓力所以必須現在就把我目前了解的東西寫出來。
所以希望各位特別注意的是,其中有許多我屬於「推測」階段的論述,我並沒有證據來證明他,請大家都聽聽就好,或是與我討論這些觀點對不對。
1.御宅
全名是「御宅族」,網路上有許多關於這個派別的論述,也是御宅論述的主體。
筆者認為這個派別的代表人物是岡田斗司夫,雖然他已經不再以「御宅之王」自稱,但是筆者認為他的著作「阿宅你已經死了」已經很好的分析了整個御宅族的歷史源起直到目前的「萌系御宅族」中的現象。雖然他書中分析的狀況是日本的御宅族,但是筆者認為有很多論述在台灣也適用。如果對於研究御宅論有興趣的朋友,請務必要找來看。
在「阿宅你已經死了」一書中,岡田斗司夫描寫御宅族的形成時有這樣的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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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個時候開始,世間的正常人蓋了一個『怪胎集中營』,而人被關進去的理由可是各式各樣都有。首先是把『愛看動畫』、『愛看漫畫』、『愛玩電玩』的人都關了進去,接下來還嫌不夠,連『性格陰暗』、『缺乏社會性』的人也通通關了進去。
這個集中營的招牌,就叫『御宅』。
(中略)
時光飛逝,大家也漸漸忘了自己其實是被歧視的,是被關在一間集中營裡的。所以後來的時代就變成「我愛看動畫,那裡有間集中營,我得趕快進去才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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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準御宅族」一書將日本的御宅族人口劃分成「漫畫、動畫、藝人、遊戲、電腦組裝、汽車、影音設備、小型資訊產品、旅行、時尚、相機、鐵路」十二種。而在台灣該如何劃分目前沒有人做過研究,但「漫畫、動畫、遊戲」這三類以混雜的形式成為台灣御宅族的主體應該是沒有疑慮的,筆者推測應該還包含有「布袋戲、軍武」等幾種類別,其根據是筆者在逛同人場中的印象中不同於「漫畫、動畫、遊戲」三種類別的攤位與角色扮演玩家,詳細的類別劃分留待以後的研究來補齊。
在台灣,「漫畫、動畫、遊戲」這三種類別的御宅族被統稱為「動漫迷」,而「動畫漫畫遊戲」則簡稱為「ACG」,有一種說法是認為應該把「輕小說」也納入,名稱改為「ACGN」。但是筆者認為「輕小說」是附屬於動漫畫之下的創作形式,所以不應該特別加入。
筆者有一段時間懷疑,「動漫迷」是否與「御宅族」已經脫鉤,「動漫迷」的定義變成單指「經常收看動畫漫畫遊戲」的人,但是筆者看見影片中看到的回應,發現留言的人還是在混用「御宅族」和「動漫迷」來稱呼自己,如果前述的說法成立,那這種情形不可能是普遍現象,因此筆者推測這個說法是不準確的。
目前動漫迷用來向社會大眾解釋自己不具備那些刻版印象時,通常會引用這一派別的解釋。
2.阿宅
這個派別是我自己定義的派別,各位在目前別的御宅論述中應該找不到這個派別。
我認為這個派別存在的理由,是根據潘醫師的言論中出現「我們講『阿宅』或是『御宅』。」的發言。筆者認為,如果「阿宅」的派別不存在,潘醫師說的話應該是「我們講『宅男』或是『御宅』。」
「阿宅」的代表人物是朱學恆前輩。他較為人知的事蹟是他是魔戒小說的翻譯者,並且有在進行一個中文翻譯計畫「麻省理工學院開放式課程計畫OOPS」。
朱學恆前輩在2010年發起了「阿宅反抗軍」誓師活動,筆者親身參與過這次活動,在這次活動後朱學恆在飛碟電台的「阿宅反抗軍電台」擔任主持人。
朱學恆有經營一個名為「阿宅萬事通事務所」的部落格,目前有在校園中進行巡迴講演,在演講中朱學恆以「阿宅」自稱以及稱呼自己的網路關注者引人注意,筆者推測這就是「阿宅」派別出現的由來。
朱學恆認為「宅」不應該沿用日本的定義,他可以在台灣自創一個新的定義,這個想法是許多包括筆者在內的人在談御宅論述時無法認同他的根源。
在「御宅」的流派中,定義「御宅族」是很重要的事情,但筆者並沒有看過朱學恆明白定義過「阿宅」,筆者推測這是因為在「阿宅」派別中,明白的定義「阿宅」並不重要。而朱學恆前輩在使用「阿宅」時,經常有與「御宅」流派的論述有所重疊,例如他會說「我是一個在家裡打電動的阿宅。」。筆者根據在聽朱學恆的演講中出現過的阿宅形象推測,阿宅的形象應該是「在網路世代中勇敢做自己的人。」
筆者推測,這個流派的支持者中,喜歡動漫畫的人會認為自己同時是「御宅」流派的支持者。
3.宅男
這個派別是台灣動漫圈感覺自己被歧視的核心所在,筆者在影片中曾經說「情形會越加惡化」,即是指筆者認為這個流派的支持者會逐漸擴大,並且逐漸讓動漫圈感覺自己被歧視的情形日漸嚴重。
筆者沒有看過任何文獻探討這個詞彙的發起,只知道一種說法是「宅男」源自「PTT」論壇,是對「御宅族」的一種玩笑性蔑視稱呼
在筆者意識到的時後,新聞媒體上已經開始使用「宅男」一字進行報導,根據筆者的印象是2007年開始。
在「御宅」流派的定義中,「宅男」就是「御宅族」的歧視用法,他包含了「御宅族」中的一切偏見。常見的定義有:
1.除了必要活動外人生所有時間都是在待在家裡
2.長相醜陋,生活不檢點,穿著邋塌
3.喜歡看萌系動畫,只對動漫人物有性慾,在女性眼裡是非常噁心的對象。
4.很肥或很瘦
「御宅族」可以用「宅男」一詞自嘲或是蔑視對方,筆者還看過「宅男」的變型用法為「死宅」或「肥宅」。
「御宅」流派的支持者非常厭惡動漫圈以外的人以「宅男」稱呼他,筆者有一個比喻是:「這就好像黑人之間可以互相開玩笑說對方是『黑鬼』,但是白人對黑人這麼說就是一種歧視。」
而談到「宅男」流派如何定義「宅男」,全台灣並沒有一個組織或學者有在定義他,筆者無法摸清楚「宅男」的本質是什麼,一些御宅論述認為「宅男」是「御宅族」所有刻版印象的總和,但是筆者在收集的報紙文章中,找到許多不存在於「御宅族」的刻版印象。筆者在上一個章節裡面貼出了三篇報紙文章,裡面對宅男描寫的定義全部不同,也通通不是由御宅族的刻版印象推導出的。
在「宅男」流派中最經典用詞是「宅男女神」,宅男女神在台灣已經是一個社會現象,但是現在探討宅男女神的文獻並不多。筆者看過唯一一個描寫宅男女神的節目是中天新聞的「台灣大明星」,幸好在網路上還能找到節目內容,連結如下:
20100828-台灣大明星-宅男女神 1/4
20100828-台灣大明星-宅男女神 2/4
20100828-台灣大明星-宅男女神 3/4
重點在第3部的8分開始,根據節目內容,宅男女神是在2008年中在網路上出現的名詞,雖然影片中說第一個宅男女神是徐若瑄,但是我認為這不是在御宅論述下出現的判斷。
所以我還是認為第一個宅男女神是郭小姐。郭小姐的藝名是瑤瑤,他在2008年的「殺online」的廣告中大喊「殺很大」而出名,同時使「…很大」以及「宅男女神」成為台灣的流行語。
節目中,一位廣告媒體人范先生說:「每一個時代都有一群年輕人,這群年輕人在發育期,在精力旺盛期,他一定要有一個性幻想的對象,他才有一個情緒的出口。」
「過去主要是放在公眾人物、,宅男女神的出現就代表第三種類型叫素人,這種人他可能就在你家隔壁,他可能在你隔壁賣豆花,他可能是賣蚵仔麵線,但是他就跑出來了,用她青春的肉(ㄇㄚˋ)體(ㄊㄧㄟˋ)讓大家覺得這個女孩子是我渴望又可及的。」
一個黃姓資深攝影師說:「我覺得宅男喜歡的,不代表一定是一個性感的表現,他應該是一個…(思考)…那種感覺吧,我們講一個FU啦,你看她可能不用很露,可能一個臉蛋──以最近來講豆花妹也很紅,那也是一個臉蛋而已,他不是一個鄰家女孩可是特別漂亮。」
宅男女神到底是什麼我沒辦法從這節目中弄明白,我收集的報紙中有三個「宅男女神選秀會」
看起來已經是有別於一般女藝人社會現象,但在動漫迷的圈子中似乎沒有與宅男女神的支持者重疊的人物出現,更多的是「宅男女神」不代表「我們御宅族/宅男喜歡的對象」的論述。
我推測,宅男女神的出現跟動漫迷是完全沒有關聯性的,理由是根據這個新聞:
論點是直接結論:在以動漫迷為主體的漫博辦簽名會中,這名宅男女神並沒有得到廣泛的支持,因此動漫迷這個群體中是這名宅男女神支持者的人很少。我推測,以上論斷可以推導到所有的宅男女神身上。
最後,整理出我在新聞中得到的關於宅男的印象:
1.有喜歡胸部大女人的性癖。
2.居家內向的男人,服裝儀容不一定很邋塌,但是絕對不會是有特色的服裝,同時長相絕對不是有特色的帥哥。
3.人生有長時間在家裡面,但如果宅男在家外面一點也不奇怪。
4.平常的活動是上網,打電動。通常是網路成隱、電玩成隱的患者。
5.在大眾心中,宅男的形象與動漫迷有所重疊,有些人認為這是兩個群體,但大多數時間不會特別去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