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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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昨天下午三點,要出門運動前,望著微波爐上那幾個盛著半盤菜餚的盤子,我嘆了口氣。
「老妹,吃完了麻煩請放回冰箱收好。」她窩在我身後的電腦桌邊,敷衍似的答了句:「等下。」鍵盤旁擺著一副碗筷,就我所知,她吃完飯後至少過了半小時。
「能不能現在就收。」我估計了下,把碗筷放到洗碗槽,然後將剩菜覆上保鮮膜收進冰箱,花的時間不超過五分鐘,要求她馬上收拾……不過分吧?
「關你屁事。」她回應道;一。
「現在收可以嗎?」照我對她生活習慣的理解,打完球兩小時回到家後,我仍會看見那堆碗盤在那。
「你不是要出門?快滾。」她再次回應;二,我心裡數著。
「麻煩妳趕快收拾好。」我心平氣和,甚至沒抬高音量。
「去死啦!廢物!」事不過三;我懶得提第四次了,慢慢走到她身旁,把她從椅子上揪起來,對著臉就是一拳。側臉,不是正臉,應該也沒出全力,不然她臉上不會只有紅腫,而是會有一個破口的嘴角以及一大片瘀青。
她大吼著還手,都被我擋了下來,然後順勢賞了她幾記反手耳光。我有留手,沒留手的話我應該是用指關節賞她反手拳,而不僅是耳光。
她揮打雙臂、出腳想踹我。我側身閃過,直接一把抓住她喉管,用力掐住,然後將手臂拉遠至最遠距離。
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八秒的絕對窒息,就足以讓一個人失去暫時的反抗能力。我鬆手,她喘過氣後又哭吼著朝我撲了過來。
同樣側身,一手將她頸子扣在腋下,令一手則扣住左臂跟肩膀。拉緊,同樣八秒,然後放開。
她開始歇斯底里的哭喊、顫抖,說什麼她壓力大、體諒她、她倒楣,沒連貫的話語。我又給她好幾耳光。我完全不明白她說的這堆狗屁倒灶跟不收碗盤有什麼鳥關係?
我不是個很愛翻舊帳的人,但是我受夠了她的邋遢。
我曾經在要泡茶時,找不到任何一個可用的杯子。後來才發現所有的杯子都在她書桌上,每一個杯裡都躺著濕漉漉的茶包。
我曾經在情急下入廁所解手,之後反射性的往廁紙處伸手,然後摸到了她用過、包好的衛生棉。有幾次還是沒包起來的。
我曾經在浴缸裡看見她泡著那堅持說"要用手洗的衣服",一泡就是三天。
我曾經看過她擺在客廳的碗盤整整兩天沒收。
在她之後入浴,我幾乎都能在門後發現她的貼身衣物。一周至少兩次,有時還她媽的搞全勤。
幾天前的"浴室事件"就更不用說了……
耳光打完後,她把那堆碗盤全摔了。可惜,我還挺喜歡那幾個盤子的,上頭的菜也可惜了。她說她不想理我,要搬出去住、搬去彰化、不要待在家裡。
我很想笑。她媽的連洗衣機都不會操作的大小姐,說要搬出去住?
「打碎的盤子,撿起來,然後把地板清理好。」我說:「不然我會讓妳把那堆碎片全部吃下去。」她對我吼、對我哭、對我鬧。又是一陣清脆響亮的耳光聲。
這就叫狠?你要是看見過去,看見我把腳後跟踹往面前跟我磕頭的傢伙他後腦上,會給什麼評價?
她繼續吼、繼續哭、繼續鬧;我煩了,抄起一旁的砧板拎在手上。那是圓木製的厚實砧板,我曾在上面拿大刀剁鴨子、剁排骨,結實的連個裂縫都沒有。
在她身旁的是一整排廚房刀,我懶得跟繼續囉嗦,她要抄刀也好、不抄刀也罷,只要她敢在他媽的吭一聲,我就用這玩意兒讓她閉嘴。
她嚇到了,還是哭,但吼、鬧明顯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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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陪她收完了那堆玩意兒才出門。
希望她至少會乖個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