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警方追著的人朝你衝過來,你會……?
這是昨晚夜哨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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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八點近九點吧,我發現門外多了不少巡邏的員警。那時我剛交班兩小時左右,在那當中聽說對面的小店裡有人喝酒鬧事,會有警察來也不意外。
九點過後,一輛警用機車駛過對面馬路的彎道,速度之快,讓我不禁好奇門外到底出了什麼事
我離開值班台,逕自朝門口走去,想一探究竟;手才剛拉開門,探出身子,就看見不約莫十幾公尺遠的右前方,一個身影沒命似的狂奔,而跟在他身後的則是數名身披反光衣的員警。
「不要跑!警察!」帶頭的長官大喊著。那位逃跑的仁兄一腳踏上了我這邊的騎樓。
他朝我這方向衝了過來。
若是你問我那瞬間到底在想什麼……講句真話,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下面說的這些都是事後冷靜下來,才回想起的經過。
面對迎面而來的那位仁兄,我站穩弓箭步且把重心放低,縮起的頸子用斜方肌拖著,臂膀朝左右張開,向前攫去。
衝擊的同時,右臂直接環抱著,扣住對方手部與軀幹,令一手則穿過他左腋下方,將之架高,兩手分別從後方扯住他領子與背脊上的衣物布料。
我的右眼一陣劇痛,衝撞中他的下顎抵住我眼鏡,直搗眼窩,但我想他的狀況應該更糟糕,因為我的前額--我全身上下除了膝、肘外最硬的地方--也以同樣的力道撞在他人中上。
我吸一口氣,改變重心將之抬起,跟著一個扭身,用力把他扔向大理石地面。兩位長官衝了上來,迅速將他壓制在地。
「不許動!再動我開槍了!」後腳跟上來的第三位長官,以標準的雙手持槍架式對準了在地上的他;那架式應該是偉佛式吧?
拿下歪斜的眼鏡,右邊的支架歪了;還好是無框鈦合金,可以自己調整回去。我摀著發疼的右眼,看著兩位員警給那已趴在地上的傢伙上銬,他滿臉的血。我的頭還真他媽的硬。
就當我好奇不過是單純的酒後鬧事事件,為何如此大費周章,甚至連槍都掏出來時,第四位長官的行為解答了我的疑惑。
模糊的視線中,那位長官就站在我前方幾部的距離的騎樓外緣;我看見騎樓旁的水溝蓋上,有著一個泛著金屬光澤的物體。我將鏡片對上眼的同時,背脊發涼。
那是一把槍。
在那之後,員警跟我要了基本資料與連絡方式(還說我的姓氏非常罕見),順便要了個裝證物用的袋子,然後一群人便押解著犯人走了。過沒多久,我前去問對面哨點的老鳥前輩,這是否要在執勤紀錄上寫些什麼。
「下次遇上這種事,你只要關好大門就好。」他們說我是神經病:「你一個月才拿公司幾個錢啊?」
打電話回家報個平安,老娘在電話那頭也是霹靂啪啦的碎嘴個沒完。
「不要做了,兒子。」我印象中上工第一天她就老嚷這件事,現在可有好理由:「你會把我給嚇死知道嗎?」然後我決定不聽她叨唸,直接掛上電話。
我幹了件大事。在我的人生裡,我想這是少數幾件能讓認識我的人們引以為傲的事情,但為何被說的像是個智障一樣?我不明白。
人們默許那些在暗巷的毒品交易、老舊房舍的賣春行為、立法院裡那票立委"豬公"的索賄貪汙,然後當一件你可以阻止、你有能力阻止的事情,在自己觸手可及的面前發生時,卻要求你當作沒看見。
這他媽的啥邏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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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想想,他若當時對我開槍……嗯……我的人生大概除了還沒看《哈比人歷險記》的電影、沒看見一堆作品的結局外,應該沒啥好遺憾的。
掛念?掛念啥啊?我老娘不用我擔心,小妹除了一個會鬧家庭革命的大問題外,也沒啥好煩的。朋友……死的差不多了;而且我朋友很少的。
我也沒女友、沒男友(我對女人興趣不大,但我對男人沒興趣),兒女就更不用講了……魔法師學徒一個。
就這樣中槍掛了似乎也是個不錯的結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