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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紳士被逮捕、判刑之動態

作者:濱│2012-11-28 22:38:13│巴幣:2│人氣:578
姦殺童逃21年 狼判無期

  【劉昌松╱台北報導】22年前北市成德國小驚爆6年級女童遭姦殺命案,但因檢警採集精液檢體缺乏比對對象而成懸案,直到去年碰碰車攤商蔡榮樹涉另起性侵案被捕,經DNA比對與女童姦殺案吻合才宣告破案。高院認定蔡男膽大妄為、手段殘忍,昨依性侵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51歲蔡榮樹已婚育有1子,1990年5月7日結婚周年紀念日當天,竟混在幫小孩送便當的家長行列中進入北市成德國小,見被害女童獨自走在活動中心走廊,便上前佯裝老師,要求女童幫忙到頂樓搬東西,女童跟著他走,卻在樓梯間被蔡男用預備膠帶纏住眼睛、嘴巴及雙手並性侵得逞。
  摀住口鼻致窒息

  蔡男逞慾其間,女童因掙扎發出悶鳴聲,遭蔡男摀住口鼻,結果窒息而死,蔡男發現女童癱軟不能動,趕緊逃離現場。
  追溯到期前落網

  當天下午檢警獲報雖立刻採集檢體比對刑事局建檔的DNA資料庫,卻遲遲無法找出兇嫌,只好先將檢體送往警察大學實驗室冰存,直到去年4月,蔡榮樹在高雄旗津擺攤經營碰碰車時,涉嫌性侵18歲智障女被捕,警方採集他的DNA檢體送回刑事局比對,才偵破這件懸宕21年的女童姦殺案。

  去年6月8日檢警拘提蔡榮樹到案時,只差3個月就超過追溯時效,他還供出哥哥蔡榮源也參與姦殺女童,檢方將兄弟倆聲押獲准並起訴,但因蔡榮源否認犯案,且蔡榮樹對哥哥犯行情節前後供詞不一,命案現場又只採集到蔡榮樹的DNA,加上蔡榮樹在其他案件中都是獨自犯案,一、二審都判蔡榮源無罪並釋放。
  另案判刑8年半

  高院痛批蔡榮樹擁有商專學歷,犯案時還是電腦程式設計師,卻隨機挑選弱小女童性侵並殺害,手段殘忍,但考量他擔心形跡曝光才臨時起意悶死女童,因此未判死刑,至於他另涉性侵智障女子案,今年6月也遭高雄高分院判處8年6月徒刑,兩案都可上訴。
姦殺女童事件簿

★1990/05/07:北市成德國小6年級女童被發現遭姦殺,陳屍學校
★2011/04/15:蔡榮樹在高雄旗津性侵一名智障女子,被警方逮捕
★2011/06/08:刑事局比對DNA,查出蔡榮樹就是21年前姦殺女童兇嫌
★2011/06/09:蔡榮樹遭拘提到案,供出哥哥蔡榮源是共犯,2人被收押
★2012/03/30:一審依強姦致死罪判蔡榮樹無期徒刑,蔡榮源獲判無罪釋放
★2012/11/22:高院改依性侵殺人罪判蔡榮樹無期徒刑,蔡榮源無罪
資料來源: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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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老公」性侵 叫9歲童「老婆」


  【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市56歲詹姓男子贈送凱蒂貓等禮物給友人的9歲女童,還私下告訴女童,他前世娶4個老婆,引誘女童同意做他老婆,雙方互稱老公、老婆,女童還畫王子與公主圖畫送詹男。前年8月起,詹男共4次以手指對女童性侵,台中高分院昨以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
  4度染指判8年

  判決指出,詹男常贈送女童戒指、蠟筆、MP4、自動筆、凱蒂貓等禮物,去年1月,同學告訴老師兩人互稱老公老婆,老師追問,女童才說出前年8月至12月,被詹男載到偏僻公園等處,親吻她且以手指性侵。

  詹男向法官否認性侵,只坦承親嘴及摸內褲邊緣,還說他曾告訴女童自己前世娶4個老婆,女童吵著要當他老婆,他才答應;法官問詹男為何亂摸9歲女童?詹男稱「當時好像喪失理智」,訊後卻涉恫嚇女童「小心閻王割舌頭,以後當啞巴」。

  法官斥責詹男以前世說誆騙女童、贈送物品藉機染指,但因女童曾畫國王與皇后或王子與公主的圖畫,並寫下女童喜歡詹男的文字,法官綜合各項證據,認定詹男4次性侵時均未違女童意願,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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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指3女童 寄養爸囚12年定讞

  〔記者林欣漢/花蓮報導〕花蓮家扶中心委託的一個寄養家庭,賴姓男主人竟然從民國94年到99年,多次對被寄養的3名未滿14歲女童強制性交、猥褻,甚至在一年間以每週2次頻率,趁女童熟睡不知反抗之際,舔女童下體達113次,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判處有期徒刑12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賴姓男子自94年起,與妻子受家扶委託擔任寄養家庭,照顧當時年僅8歲的女童,沒想到從此羊入虎口。同年4月某晚,賴男趁女童入睡把手伸入內褲觸摸下體,女童驚醒後,賴男仍以身體強行壓住被害人,以手指插入猥褻得逞。

  95年5月至96年8月,賴男更變本加厲,每週2次趁女童熟睡不知抗拒時,以手撫摸及以舌頭舔下體,共計113次,期間也2度不戴保險套性侵被害人,該名女童直到98年8月才搬離賴家。

  不到2個月,賴男又收養10、8歲兩姊妹,以相同手法猥褻女童多次,兩人向家扶中心社工哭訴遭猥褻,社工訪視並查出前一名女童也受害,隨即報警。

  1女童幾乎天天被侵犯

  法院審理時,賴男還辯稱是被害人白天主動到房間來誘惑他,有時還會主動抓他的手摸下體,但法官調查,女童幾乎天天被侵犯,還曾以便條紙寫下「我恨寄養爸爸」、「寄養爸爸幹你娘」等語,再撕碎丟到垃圾桶,志工會談時,也不斷在賴男的圖像旁加註「很噁心」多達9次,認為賴男說詞不足採信,一審判處18年有期徒刑。

  賴男不服上訴,花蓮高分院認為賴男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犯後態度良好,改判12年10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依妨害性自主等罪重判賴男12年,全案定讞。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18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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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3 篇留言

草莓少女嬌嬌
一堆變態

11-28 22:46

人一定要靠自己
想不到你玩瑪奇還有在持續關注=_=

11-28 22:46

克羅威斯
最好全部都要抓去裡面互相肛肛。

11-28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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