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GP
獵.魔者—Aveline 2—4
作者:亞蘇│2012-10-23 14:32:12│巴幣:24│人氣:396
晚上八點,Vespa P125X穿越了卡佩提亞諾市中心,在時報廣場旁邊的某間老舊商業大樓停了下來。 商業大樓的一樓是一家頗具規模的酒館,也是餐廳,名叫「伊莉莎白」(Elizabeth)。以老闆的妻子為名。 她知道這裡不能停車,所以她直接把車子牽到店門口,摘下安全帽,打了一通電話給酒館的老闆—巴比.伯傑斯(Bobby Bogers)。 裡面的音樂還滿大聲的,所以就算她們已經約好時間,他大概也很難注意到電話鈴聲。「應該建議他把電話放進褲襠裡。」聽說那是男人身上最敏感的地方,應該不可能感覺不到電話振動。 不過接聽時可能會讓大多數的男人感到尷尬。 艾芙琳撇嘴,在連續嘗試三回之後,用力的按下結束通話鍵。 她隨手一塞,近乎裝飾用的低腰熱褲口袋,因塞進一支輕薄小巧的直立式手機而顯得有些緊繃;她拍拍Vespa P125X的龍頭,輕聲叮嚀著愛車。 「傑克,別亂跑,在這裡等我一下。」然後推開大門,走進充滿燒烤味的餐廳。 店裡頭幾乎座無虛席,八點還算是用餐尖峰時段;對於市中心的居民來說。艾芙琳看見裡面的服務生有的忙著調酒,有的則忙著幫客人點餐、遞送餐點;好不容易有一個女服務生看到她往吧台張望,過來詢問:「小姐,請問有訂位嗎?」 艾芙琳以指堵住右耳,指指吧台,用比平常交談更大的音量。「我與你們老闆有約,幫我跟他說:『艾芙琳來了』,他會知道!」 女服務生遲疑了一下,然後帶她來到吧台旁邊的空位,「您請稍等!」然後動作輕盈的鑽入吧台旁邊的門,一下子不見了蹤影。 艾芙琳沒有坐上高腳椅,只是以肘靠著吧台,饒富興味的看著吧台裡的金髮小弟玩花式調酒;那女孩離開有段時間,等到巴比出現在她面前時,她已經拒絕了三位男士的特調雞尾酒。 「妳來了!怎麼沒先打個電話給我?」巴比.伯傑斯穿著圍裙走出來,圍裙上還沾了看似蕃茄醬的紅色湯汁。 沒錯,開了這家酒館兼餐廳的老闆巴比,同時也是這裡的主廚。 她輕撥滑到胸前的長髮,嘴角揚起迷人的微笑,走到他面前後突然變臉,毫不客氣的往他中年發福的肚子輕毆一拳。然後惡狠狠的大吼。「我在店門口打了三通了!你該死的電話放到哪去了?」 伯傑斯「喔」的一聲,抓出藏在衣服裡的手機繫繩,查看手機之後,他拍了一下額頭,花白的鬍子動了動,掩藏陪笑的笑容。「真是抱歉,在忙沒聽見!這裡太吵,我們換個地方說!」他邊說話,就想帶著她往裡面走。 「等等。」艾芙琳指著門口。「我可以把傑克牽進來吧?他一個人在外面很危險。」 伯傑斯回頭,楞了一下,然後終於想起「傑克」是誰。「現在客人有點多……」他的為難神情在艾芙琳的瞪視下立刻消失無蹤。「啊!當然可以,就放吧台旁邊好了,我會讓他們幫妳看車子!」 艾芙琳恢復笑容,雙手環胸。「嗯,這還差不多!」 * 「伊莉莎白」餐廳酒吧算是巴比的半個家,就她所知,他在店裡的小套房與回家過夜的機會是一半一半;除非放假,否則每天都至少會在店裡耗上六個小時。 所以這間小房間雖然只有八平方尺,不過卻經常使用,而且整理的乾淨舒適。 「隨便坐,看一下要喝什麼,我叫他們幫妳做。」伯傑斯順手遞給她一本店裡的菜單,然後解下身上那件圍裙。「哦!對了,妳吃過了嗎?最近店裡面的煙燻鮭魚頗受好評哦!」 艾芙琳坐上房間裡唯一的一張木質搖椅,足跟輕蹬,「咿呀」的搖晃起來;指尖輕輕撥著厚紙板印製的菜單,很快的找到熱茶類的飲料。「洋甘菊茶;我吃過了。」修長的左腿畫了個弧,黑色亮面高跟鞋反射著室內柔和的黃光;她翹起腳,用那雙修長的腿勾出性感曲線。 伯傑斯的鬍子揚起一角,「又是無糖飲料;小姐,妳的人生會不會過得太無趣了點?要冰酒嗎?」 他的提議正對了艾芙琳的胃口;但她知道冰酒不便宜,而巴比不會收她的錢。「嗯……」她低頭思考,然後很為難的揚起食指。「來一支好了。」 她的反應引來伯傑斯哈哈大笑。 三分鐘後,艾芙琳需要的飲料準時送達,而伯傑斯把自己的衣著整理妥當,坐在自己的單人沙發上。「這個,不介意吧?」他拿出煙斗,她則是比了個「請」。 「我們就不用閒聊了,你還有生意要忙;來說說正題吧,早上那是怎麼一回事?」艾芙琳躺靠在椅背上,左手拿起茶壺晃了晃,確認茶色之後,在法蘭瓷杯裡傾注一杯熱洋甘菊茶。 「就如妳聽見的,我朋友的女兒失蹤了。」伯傑斯點燃煙斗,深深吸了一口,張口吐出淡紫色的煙圈。「就在三天之前。」 「哦?」艾芙琳挑起眉毛,臉上沒什麼表情;她喝了一小口熱茶,「在哪裡失蹤的?」 「諾爾森皇家歌劇院;正確來說是歌劇院的停車場。」 很近,就再往前直走三條巷子左轉。 「後宮誘逃?」艾芙琳皺起眉頭,脫口說出當晚歌劇院演出的劇碼。 「後宮誘逃」(The Abduction from the Seraglio),由舉世聞名的音樂天才—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 1756-1791)所譜寫出的歌劇劇本,1782年上演,採用當時被稱之為「方言」的德語創作而成,為三幕式德語歌劇;內容講述英雄貝爾蒙特在僕人佩德利奧的幫助下,前往土耳其塞利姆帕夏的後宮營救被海盜擄走的愛人,康斯坦絲。 「對,妳知道!」伯傑斯用煙斗指著艾芙琳,發出帶著驚訝的叫喊。 「我有在注意歌劇院的演出排程;還有,你那句『妳知道』很傷人,我可是很有藝術氣息的!」艾芙琳緊握著法蘭瓷杯,一副隨時都能把它捏個粉碎的模樣。 「冷靜、冷靜!」伯傑斯揚起雙掌來制止。花白的鬍子動了動,「妳知道『後宮誘逃』就太好了;我朋友的女兒那天在台上,妳知道的,能在諾爾森皇家歌劇院演出是難得的機會,就算不是飾演康斯坦絲,也同樣值得令他感到自豪。」 台上主要的女角只有兩位,不是康斯坦絲,就是另外一位。「所以是布隆德?」哦!樂天的布隆德。艾芙琳不由得笑了幾聲。「好,那天她在台上飾演布隆德,然後呢?」 「她是美麗的布隆德。」伯傑斯又抽了一口煙斗。「演出很成功,他們謝幕,離開歌劇院後,去了附近一家法式餐廳舉行慶功宴。 「事情的開端,就在那間法式餐廳裡。」吐出的煙絲宛如煙囪的煙,往上飄升至無風的室內空間。伯傑斯的表情摻雜了幾分憂鬱,混合在煙霧之中。 「我猜他們點了太多鵝肝醬,所以付不出餐費?」艾芙琳自顧自的笑了起來,但她很快發現伯傑斯沒心情應和她的冷笑話。 伯傑斯取下煙斗,低著頭的他,五官被陰影覆蓋,唯獨光亮的前額被室內的光線塗抹上一片暈黃。「妳知道查理.辛普森(Charles Simpson)這號人物吧?」 居然跟他扯上關係?艾芙琳點頭,把杯子放在托盤上。「偽善又狡猾的老頭,表面上靠經營不動產與運輸業維生,實則周遊於卡佩提亞諾檯面下的兩大黑幫,提供軍火、毒品賺取暴利,最近還默默做起『器官捐贈』的生意……」她的嘴角不由得掀起一絲冷笑,再次傾注熱茶。「我猜,他難道看上了美麗的布隆德?」 「妳說對了。」伯傑斯迅速的回答了她的猜測。 艾芙琳不擅長猜謎,但這次她一點也感覺不到猜中謎底的喜悅。她抬起頭,眉毛皺成一團。「不會吧?」 「那天晚上,辛普森去看了那場表演。」伯傑斯掏出手帕,仔細擦拭著手上的煙斗。「他對表演很滿意,尤其是布隆德的唱腔與演技。」他忽地停止了擦拭的動作,從鼻間用力的呼了一口氣。「原本受人賞識是一件好事;但很遺憾,那個人是辛普森。 「他們去了同一間法式餐廳。辛普森這個人好面子,請了所有的團員吃飯;這也就罷了……但在飯後,他當面稱讚安琪拉的歌聲與演技,親自開口邀請她到他私人經營的酒吧一敘。」他抬起頭,那表情似是已經宣告事件的結果。 「布隆德—安琪拉拒絕了?」 伯傑斯點頭,「拒絕辛普森,尤其是當著眾人的面,絕非什麼好事……辛普森雖然黑,但以前的他至少還算是收斂……只是最近,他的行事作風似乎有些變了。」 艾芙琳盯著伯傑斯,拿起茶杯就口,「那老傢伙……是該有人出面教訓他了。」她喝著熱茶,此刻的語氣卻是透了些冷意。 「表面上他還是很有風度的離開了,但……當安琪拉離開餐廳,回到歌劇院的地下停車場準備回家時,卻從此不見了蹤影;她的車現在還留在那裡,車子旁遺留了一條她的手帕;顯然她曾經走到她的車子旁……或許就是她伸手要從包包裡拿出鑰匙的時候,被某人擄走了。」 握住杯子的手不自覺收緊,艾芙琳輕輕的點了點頭。「而她剛剛才在餐廳裡拒絕了辛普森的邀請……合理的推斷。」 「我的友人山姆曾想求助於警方,還去歌劇院調了監視器畫面,但那天的錄影卻被人刪除了……這樣等於沒有證據;不,就算是有證據……」伯傑斯無奈的搖頭,沒把話說完。 就算有證據,只要扯上辛普森,就會被吃案。「這年頭還覺得警察可依賴的,大概只剩下小孩子或是精神病患。」艾芙琳毫不留情的諷刺。 「所以,艾芙琳,可以請妳幫忙調查這件事嗎?」伯傑斯抬起頭,說話的語氣變得急切。「我知道這很強人所難,但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我第一個想到的人就是妳……只有妳可能從那惡魔的手中救出安琪拉……不管付出多少代價都行,拜託妳,艾芙琳!」 面對這種像溺水者緊抓住眼前救命浮木的表情……尤其委託的還是巴比.伯傑斯;她很難說出讓他失望的話。 因為她要是拒絕,他的表情很快,會從失望,轉變成絕望。 而這也等於宣判安琪拉再也看不見卡佩提亞諾的陽光。 「代價不是重點……既然你們很確定是查理.辛普森幹的,那光靠我一個人,大概沒辦法應付。」 辛普森那傢伙為了壯大自己的聲勢,私人別墅除了保全人員,還雇有一群私人保鑣,如果想單靠武力闖進去,恐怕要出動軍隊才能辦到。 唉,是她判斷錯誤;這委託遠比喝掉一鍋燒焦的馬鈴薯濃湯還困難。 「妳的意思是……」 她安撫似的舉起一掌,「這委託我接。」艾芙琳吹了一口氣,平靜的茶水激起一波波漣漪,熱氣逸散在鼻尖,接著喝了一口。「但,我需要一點支援。」 「一點……支援?」伯傑斯還來不及高興,艾芙琳的要求又讓他一頭霧水。 「對。」她輕撥著頭髮,金髮在柔和的燈光下格外耀眼。「一點支援。」 =================我是分隔線================= 原本很想寫出艾芙琳身上穿的衣物,結果只能勉強把下半身的衣著寫進去。 我想問一下,有多少人覺得這樣的篇名提不起興趣來點閱的= =?直接把艾芙琳當篇名會比較強嗎,還是說在獵.魔者後面再冠上艾芙琳的名字?(英文感覺又比中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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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共 5 篇留言
藍光雨 :
我不會覺得這樣的篇名提不起興趣來點閱的,我覺得這是一部精彩的小說故事喔!
10-23 15:28
亞蘇 :
謝謝妳的支持= =b
10-23 15:34
-飛飛- :
是康斯坦斯還是康斯坦絲呢@@?
嗚嗚……我是有一點啦,一開始以為就是和大部分驅魔(其實也沒錯?)差不多的小說
10-23 20:44
亞蘇 :
嗯……老實說還沒寫到,我是認為我作品裡定義的「惡魔」跟其他作品有個決定性的不同就是了……
10-24 02:19
Lean :
篇名要看是出現在哪,以我的狀況而言:
小屋,衝著你的大名必看,篇名完全不影響d= =
板上,基本不逛板,但如果上去一定是用GP篩,所以會看。
出書,但和別人共用書系設計:不太可能會去翻。
出書,且是獨立書系:看美編設計功力如何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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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投直接把艾芙琳當篇名一票,不見得特別突出,但有識別度這樣。
10-23 23:46
亞蘇 :
好……艾芙琳一票;不知道還有其他人有意見的?老實說我傾向把「獵.魔者」原名保留,因為這點出艾芙琳的真實身份(想也知道她不是普通人……)但是後面再冠上艾芙琳的英文原名,這樣……有比較好嗎?完全不清楚……
10-24 02:21
-飛飛- :
我知道很不同XD在看的時候很明顯感受得到,不過篇名會讓我直接錯認(歐
要選的話……我也投直接艾芙琳一票;不過原名有意義的話還是留著比較好
10-24 09:46
亞蘇 :
「獵」是動詞,後面的「魔者」點出了艾芙琳的身份。
啊……講白了就很老套了啦XDDD
10-25 08:06
不透光 :
其實我也喜歡艾芙琳直接當作品名稱 XD
不過如果是原名留著的話個人偏見獵.魔者->獵魔者 XD
雖然沒什麼差別就是了
06-26 23:53
亞蘇 :
就作品本身來說是有差的,那一個符號是有它的意義在= =a
06-27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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