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久都沒有發文了,不對,是真的很久了才對。
那麼就來參加一下活動,歡樂歡樂。
以下文章如有閃光彈,純屬意外。嘻嘻。
其實我並沒有什麼事或物可以讓我一直喜歡個五年,十年或二十年。畢竟我本來就是一個十分典型的三分鐘熱度的孩子。
我對什麼事物也是喜歡,之後變得討厭,再喜歡上,又再討厭。嗯......大約就是這樣一直來回來回的走吧。如果要說我對什麼事物曾經三分鐘熱度,真的會一輩子都數不完吧!哈哈!
回到正題,如果真的沉思很久,大約只想到那一樣吧。
我一直都很喜歡付出愛。
把時間倒回13歲的時候,初戀,到現在,我對每一段感情的付出都沒有後悔過。
有些人如果在愛情路上被騙過大約就會變得對愛情沒有信任,可是我還是努力地相信著每一位曾經一起過的人。
一路走過來,被說傻傻笨笨大約就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哈哈!
可是我還是覺得付著是因為我喜歡付出,不想帶著任何的條件去付出。
第一次的初戀,有被騙的成份,到第二次自己的退縮。
第三次是消失的無印良品,第四次...呀...數著數著次數好像有點太多了!
雖然愛情路總是這麼難走,可是還是走過來了。
一直以來對自己都沒什麼要求,只要求自己對付出愛的真心不變。
不管你有錢沒錢,長得帥不帥,長得高不高,社會地位如何,這些都不重要。
因為偶也沒有很多錢,偶也沒長得很可愛,而且還只是個學生。
就算我很有錢,長得很正,也會要求自己對愛的付出不講理由和條件。
這是一直以來的執著。
還記得有一次我對他很失望(親愛的,你會知道是什麼事的,如果想到很多的話就自我反省一下囉,嘻嘻),有一點想放棄,可是回心一想就很討厭這樣的自己。討厭那一刻想放棄的想法。
如果愛情伴隨著條件,那就不是愛情。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是有理由,那就不是男女朋友。
我喔,是如此的想呢。
我會為你付出著愛情,全因為我喜歡為你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