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的其中一頁,其他的附件不方便公開,因為是雙方私下進行協調的證據,公開會侵犯到別人的隱私權。
前天給當事者最後一次機會,進行協調後,達成借調案件進行和解的共識。
本人雖然個性霸氣,還不至於說大話,給過當事者機會很久了,大家有目共賭,07/28當事者真的願意低頭道歉和解了,當然本人也會說到做到,收狀章上有日期10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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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言論與當事人無關。
偏偏原揪團的敢做不敢擔,還發文【XXXX,說好的三聯單呢?】桶當事者一刀,想逼本人提告。幹!你這個沒出息的傢伙,沒那個本事讓我提告啦!我是一直得不到當事者的道歉回應,眼見巴哈系統快要刪除電磁紀錄,老娘才去提告的,你算三小狗東西。PO那個文,是在自婊喜歡背後桶朋友一刀嗎?你常幹這種畜牲事,眾所皆知,你不知道嗎?
賤小孩,要不要把那個自婊文刪一刪,省得我事後拿來調侃你,說你喜歡背後桶自己朋友一刀。我知道你不會刪啦!因為刪了就認輸,我就是不要你刪才叫你刪一刪,日後我才可以婊你婊爽的。
我最瞧不起這種背後桶人一刀的小人,孬種一個,惹事後,還要把事情再擴大,幹!你他媽的當初找我麻煩,現在我見一次婊你一次剛好而已。沒屁用的咖小,嫩,敢找我麻煩,就不要怕我找你麻煩,操你媽的,我是哪惹到你了,不要以為我是紙老虎。
還【筆戰,已檢舉】?我還從來沒搞檢舉這招玩你咧!小人一枚,只會搞小動作,想跟我玩麻煩請正面迎戰,像個男人一樣強一點好嗎?再耍小人搞小人動作,你就直接把鳥剁掉當人妖,讓我永遠看扁你這沒出息的畜牲。
你還有啥資格講真男人?我呸!犯賤,欠人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