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都在關心林益世,基本上我會在FB轉些關於林益世比較好玩的東西,但都沒惡口批評或詆毀他,因為,他畢竟有錯,但他絕不會是唯一一個,就算政府大動作辦他,其他大把的人照貪、照汙,哀矜勿喜,民眾實在沒甚麼好慶祝的。
明朝懲治貪汙最嚴苛,但諷刺的是,明朝也是貪最大的朝代。朱元璋出身貧民,他知道貪官汙吏對民間傷害多大,所以他親手頒布一個專門對付貪污的法律,不但砍頭、沒入家產,妻子兒女則被籍沒為官奴,貪官本人甚至還會被剝皮做成鼓,放在十里亭供人搥打......。在那個朝代,大家還是貪,何況是現今,辦案講求證據確鑿,要定罪跟本就不容易,即使定罪了,還有一群人權人本人渣團體準備跳出來解救罪犯,你剝不了他皮,砍不了他頭,還得供他吃穿。試問,換成是你我哪天官大勢大,會有多少人堅持不貪?
一狗票人選舉買票,抓不知道有沒有5個,一狗票官貪汙索賄,也就關個林益世跟阿扁,萬分之一不到的被逮機會,換一輩子安身立命封侯富家,哪會拼不過? 所以,根本抓不勝抓,林益世出事只是他衰,大家笑他罵他於事無補。當然有人會想,那我又有甚麼好方法杜絕貪汙? 沒有,我識薄才淺,啥鳥辦法都提不出半個。但! 提高刑責吧台灣,不求杜絕所有犯罪,但只要嚇阻個1%2%,少些詐騙、酒駕、吸毒、性侵、政治經濟犯罪,都是人民之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