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痕之音:
尊重這一篇文 由於在博板區已給玲總管一個GP 此篇就不給了。
不過該位A先生,說話講的好聽,結果尊重不知道是有沒有在他字典裡面。
若一個人的『尊重』到必須規範,那真的才是災難。
堯舜時代人民首次有了契約,所以才有人毀約。
歷史之鑑,不可不慎。
若能夠以人及人之間的自心規範,心中有尺度準繩,才是最好的。
法律之設,本為規範社會之互動,不過它是消極的軌轍。
人心純樸時可以不用法律,這是因為不用法律去規範一個人的生活、行為。
而當社會擴大,乃至發展複雜,才需要有個依據來審理。
但法有成文,亦有不成文,成文是死的,不成文還要依情、理、法衡量之。
然而法律有限,其心才是力量,當人心可規範時,不成文亦可。
若人心無法規範時,縱使嚴刑峻法,亦收微末之效。
故教育之功不可說不大,這部份還需要學校多去教育,但問題現在偏差的
政策,只會教小孩唸書,而不會尊重、更別說道德的層面。
總管用心之良苦,個人是可以體會的。
再者說到總管職務申請一職,個人覺得就算要當也需要有心理準備。
因為真的可以想見,這一定是份任重而道遠的擔子。
若有心真有力,去當當也不錯,但個人只想當個好板主而已。
((迷:活動最近都沒辦偷懶喔!
((我:最近真得有在考慮啦。
05-11 15:34
玲麗:
出於本心、出於善意,那麼言行舉止自然就不會失禮,
可是限在的教育只著重在分數,五育不再並重,
為首的已經是智育而不再是德育,
造成道德淪喪無視他人感受,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過會說出這種感想,也表示我老了吧 囧||
擔任板主辛苦了喔 :)
05-12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