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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7月8日事件 - 宇宙電波李先生

作者:愛與和平路人甲│2012-01-21 13:30:49│巴幣:22│人氣:298
續上一篇
請看完上一篇 122事件 這裡是補充122事件中提到的某年7月8日的某案件
 
 
 
 
 
日安,諸君。 
 
     是我,
           我是S.K拙者。
 
雖然藏身於A4影印紙後;目標卻是世界和平的爆肝超人。
 
愛與和平的吶喊! 你聽到了嗎?
(大概沒有吧?)
 
歡迎收看 -★★★-苦命日記
 
(略)
 
 
 
同事小彬問拙者, 『他一直說你能還他清白。』

有鬼啦,這傢伙腦袋有洞好不好
他老哥都不想理他了,拜託,

他會把廢鐵從左邊搬到右邊敲敲打打後又搬回去,然後說他在蓋房子。
然後會逼人罵他...
(他會用很大台的錄音機錄起來,然後告對方,逼對方下跪)

總之就是無理取鬧,又常酗酒。
每次都要讓他的老婆來收尾善後...
(常常看到他老婆有傷,但她都不願警方介入)
 
※拙者認識這混帳的契機是一段很長的故事,我們就略過3年前的往事吧。
※這種不正常的混帳居然可以結婚,拙者卻連女孩子家的小手都沒牽過
   世界的真實跟人生的不平等就在此時讓人極度沮喪。
可惡....這傢伙勝者組嗎?

『我們認識了那麼久!!!你忘了去年7月8日嗎!!!』混帳東西大聲喊著
 
 
 
當然記得,那天你因為很蠢的事情對全家動粗,
鄰居報案的時候只說是吵架
 
 
早知道是你的話,拙者一定會甩棍帶著,你敢碰到拙者你試試看...
還會叫支援,絕對不會傻傻的一個人去
 
 
你把你的太太打的跟豬頭一樣,
當下已經到達到家暴案件的等級
拙者隻身入虎穴,面對你這個神經病居然空手,至今拙者還不敢相信
 
 
 
居然只是為了一隻寵物鳥暴斃?
(八成是你的秘方養死的= =")
 
 
那個神經病很不穩定,家中客廳已經被掀過一次了
拙者叫支援的話怕刺激他,只好一邊安撫一邊詢問『屋主』希望怎麼作
 
一邊嗆聲說有種來告他,並且不斷的告訴拙者他被他老婆打
是有傷啊,你的胸口看起來是抓傷
跟你太太的比起來簡直有跟沒有一樣
 

他又說他要告他太太傷害
好...這是你的權利,那你晚點來找我我們約個時間
(當務之急是帶被害人離開現場到安全的地方)

你叫法官來見我!!你要幫我作證!
(拙者完全不知道你們剛剛發生什麼事要我證明你太太的傷比你重絕對是可以)

此時他要拙者把他太太轟出去
 
 
正合拙者意意,拙者順勢將婦孺帶走
並輕聲交代各重要物品隨身帶走
多餘的不要拿了
 
留得青山在 不怕沒柴燒
 
然後快速的帶著她們先行離開現場
 
(這一點拙者處理的不太好,但是有事實上的不可能)
(拙者要顧及當事人安全,所以拙者沒辦法動作,拙者還擔心他追出來)
(不少案例是會追出來,所以拙者殿後離開)
 
 
但拙者要是給對方上銬了,受害者又不提告拙者也會有一些爭議
況且,辦公室沒有人了....
喊支援過來的話要15分...場地也很不適合近戰
 
 
帶回去之後,小姐果然不提告,
但她有認真考慮婚姻的可能性
拙者一邊為小姐作家暴事件責任通報,
問到是否提出傷害告訴、是否聲請保護令、是否需要緊急安置時,小姐猶豫了。
 
 
小姐眼眶泛紅的問拙者『我這樣可以離婚嗎?....』
 
 
 
拙者一陣鼻酸,但維持著嚴肅的表情回答道;
『只要是你願意,隨時都可以。我不能為你決定,但可以幫你作必要的手續。』
『離婚的問題,你可以好好考慮。但我接下來的問題很重要,』
 
『你是否要對你先生提出傷害告訴?』
『警方到場時發現你身上有傷痕,你是否需要協助就醫?』      
『你是否需要聲請保護令?』
『你是否需要緊急安置及其他必要協助?』
 
 
 
還需要驗傷單,但緊急情況,得以照片先送交家暴官
拙者為小姐拍了照之後請她儘速去驗傷。

夜色中...昏黃的路燈照映著斑馬車120號前往庇護中心
(拙者很喜歡120號....因為她有行車紀錄器)
 
 
 
拙者又斬斷了他人的緣分
不論是緣已盡,還是情不再

孽緣亦緣
 

是拙者的錯,還是命運的捉弄
 
連戀愛都沒談過的拙者,不斷的在斬斷人們的緣分
 

也許無緣也是件好事吧。
 
說真的,看多了之後,拙者有點害怕婚姻...
 
 
 
 
謝謝收看   
內容不豐富不精彩不刺激、沒風度沒文筆沒內涵
圖少字多常離題的  
 
拙者-★★★-苦命日記
 
 
也感謝您浪費時間點閱,
拙者會繼續在世界的中心大喊愛與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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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1 篇留言

~明風破~
家暴案件啊...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不論是以前還是現在,這句話一直有它的道理存在

不過你們警察出勤不是都要兩人一組嗎? 怎麼會是只有你一人前往?

我是覺得以後你遇到這種事可以多留意一下,因為這種很容易再犯

你可以留下你辦公室的聯絡電話給被害者,以防萬一。

01-21 14:50

愛與和平路人甲
備勤是一個人,不用留電話。我永遠的讓他找不到女方了。
因為女的支前不願警方介入01-21 14:57
~明風破~
還是老話一句,辛苦了。(苦笑)

01-21 15:43

愛與和平路人甲
(苦笑)01-21 17:20
PicKa
沒有談過戀愛卻一直斬斷別人的緣分!?

這真是太厲害啦~簡直是去死團中的王者阿~XD

01-21 16:34

愛與和平路人甲
孽緣斷一斷絕對是好事啊 哈哈哈01-21 17:20
一劍終情
這種傢伙就是要隔個電話簿賞他一噸粗飽!!!!(喂)

01-21 17:50

愛與和平路人甲
= = 我想破門的時候應該夠他受了01-21 19:39
湛澄
你太忙吧
追女孩要花時間的

請別讓自己過勞死
謝謝

01-21 18:47

愛與和平路人甲
哈哈哈 我連半個都不認識啊........01-21 19:40
奈々由宇
雖然斬的是孽緣,但還是在造孽啊-3-說不定這也是自己遇不到有緣人的因(?

01-21 19:57

愛與和平路人甲
總是要有人犧牲一下吧,如果那個人是我的話。
那就這樣吧。
反正沒有她的日子,每天都一樣 (笑)
而我已經找不到她了...01-21 20:09
遼闊@索性養老中
辛苦了,行車紀錄器的車比較好阿,至少被撞逃逸還能找的到...或許啦(重點大誤

01-21 21:35

愛與和平路人甲
@_@" 出過車禍之後嚇到了 哈哈...晚上會盡量開有行車記錄器的
兩個無照死小孩半夜狂飆結果撞上路口以經過一半的斑馬車....
一個撞在駕駛座的門上,一個撞在車頭
說真的,拙者嚇到了。...
(他們是說來不及剎車= ="但問題是我已經過路口70%了)
01-22 10:25
青衫
如果在不成熟的時機遇到對的人,也未必是好事。
可能你或她沒調整好,就有可能變成你所看過的那個或這個或是以前的未來的那些案例。
男生在感情中需要比較多承擔,大部分時間是兩人的重要支柱,
情緒的波動跟心情的灰敗有時要適當的掩飾一下。

說白了,你不承擔的情緒就得由她承擔,就像你看過的那些案例把那些情緒轉化成家暴給家人承擔一樣。

噢噢噢囉嗦太多了,持續關注你的部落格!

01-22 09:08

愛與和平路人甲
0.001-22 10:27
小C
好久沒來了~呼,年初真忙
是說...看完這篇以後我突然很好奇,保護令這東西真的有用嗎?我家有親戚跟上敘例子很像,不敢離婚的主要原因就是怕之後被報復...

01-24 12:53

愛與和平路人甲
ㄧ、要去聲請不給對方查戶籍= = (忘了這是台灣還是日本)這拙者不熟對不起。
二、有沒有用見仁見智。拙者不敢打包票,詳細問題我們STEAM上用MIC講。
任何事情都是有好有壞。好壞也需要自己承擔,詳細問題沒有人能打包票
01-24 18:01
小C
原來如此~事情有好有壞這點我是知道啦,只是想說一直聽過這個保護令但是實際到底是什麼不太了解才想說問問看~感謝回答我
能再問一個問題嗎....steam是啥咪(總覺得是個我應該要知道的東西)

01-25 16:02

愛與和平路人甲
保護令只是一個依據,依照內容有各種限制。不得連絡、不得接近等等...
分為通常和緊急 保護令等,依個案狀況及司法階段不同而各有不同。

主要作用是當對方違反其中的內容的時候,通報警察機關後
即可『立即將其逮捕』

保護令並不是絕對,而是使警察機關介入的一項依據,
比較像是招喚護衛的發動條件

並不是說有這張紙就可以『大無敵』金鐘罩鐵布衫上身
實際狀況沒辦法用言語息形容(雖然這樣講很窩囊,但我們不是哆啦O夢)
自己也需要採取其他的措施....

以下為私人建議,也可以不要理拙者(搬家、換電話、保全設施等等)


這種案件拙者認為頗棘手
有需要的話找專業的比較好,拙者的高度只負責到『通報』跟『逮捕』而已

建議有需要的話請向各縣市的婦幼警察隊詢問 ← 強烈建議
相關法律問題亦同

另外= =有些問題,你懂得‧沒有人可以給你正確答案。

只有當事者才有資格決定什麼是正確答案。 (嚴肅的回答)

因為過日子的是當事人。不是你或是我,沒有人可以為他人付出如此責任。01-25 21:53
愛與和平路人甲
STEAM = STEAM遊戲平台 (CSZ的那個平台= =")

拙者把你看錯成另一位巴友了,不要太在意。01-25 21:53
小C
哈哈哈哈~難免~!
巴友太多人用C這個字了,一堆看一起來像分身的人

01-26 15:53

愛與和平路人甲
0.0 差點就要發錯訊息,好險QQ01-27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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