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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今天很閃光!
作者:芙蕾亞‧索恩│2008-03-14 19:13:46│巴幣:0│人氣:170
注意到這個日子單純是個意外,畢竟這是男生回送禮的日子。
印象中我每年也都把它遺忘,禮物還是情人節互送最好!
就算是真要過白色情人節,也不該是我準備~~
我一定選擇在情人節送另一半禮物的嘛!
別問為什麼,因為這就是我,我早熟悉自己的行為模式。
不過這個日子代表我確定單身的日子已滿一個月,該悲傷嗎?
姑且不論應不應該,我好像沒有很難過耶!
說起來也蠻好笑的,分手不是他打給我,而是我打給他。
為什麼選這種屬情人間美好的一天呢?
也許單單就只是想討厭情人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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