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不像某巴友把過程講解的超詳細 所以我就寫當天結果
由於被告是未滿18歲的16歲高2生 就在9/15下午4點 收到通知單的我到了桃園少年法庭了...
去到時 就看到了被告 結果居然是由外公帶著孫子(被告)現身
經過調解官的調解 過程中 完全感覺不出這年輕人有任何悔改的誠意 一附就是沒在怕 要告來阿 等等的感覺..當我問個最簡單的問題 你(被告)自己覺得要賠償多少自己才能學到教訓 結果被告自己居然說1元...此時不只我抓狂 連旁邊的被告的外公跟調解官瞬間處於半抓狂狀態...
後來賠償金額就不多說了 不過也因為被告是隔代教養 所以所有的賠償 都是由被告的外公來解決 中間被告還問說 為何是外公要賠償 為何要賠償等等..結果調解官直接說一句 那為何你玩遊戲說話不經過大腦發言 調解過程還一直狡辯..
等到正式開庭時..被告還是完全處於瘋狂狡辯的狀態 大概是想看能賠償取消掉 並反告我吧(雖然我想不到他是能告我啥) 結果過程中 也讓裁判長 質問"你是不是有說過這句話 原告提出的圖片證據 不管我從頭看到尾 跟從網路公司調閱的文字對話從頭看到尾 都確確實實的證明 被告你的確有說過這些污辱的字語"
事情暫時告一段落後 被告從頭到尾 我完全看不出有被告自己知道錯的態度..連審判長要被告道歉 被告也心不甘情不願的 道歉的誠意完全感受不到
再回頭檢視少年保護法..真的覺得這保護法到底是好還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