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巴友已有多年的時間,瀏覽過無數的動漫遊戲版,
無論是怎樣的帖子都見識過 ( 卻極少留言......) ,
發現每一個巴友有不同的發言性格 ( 廢話!) ,
有溫和的、有婉轉的、有激進的、有理性的......
就是因為這樣,巴哈姆特才會如此繁盛啊!
不過,我現在身在電腦面前,對著螢幕和鍵盤透過網路發表文章,
這表示我現在正身處網路世界中 ( 廢話x2 ) ,
在這個世界中,你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
這等於是一個重新創造自己的機會啊!
可以肆無忌憚,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反正「你看不到我」,
還可以大膽地向看不見的對方挑釁:「有種來打我啊,反正你打不到我,哇哈哈!( 挖鼻孔 ) 」
我想發表什麼、分享什麼,我爽就好,反正「你看不到我,就算看到也不一定找得到我」,
實在太爽啦,這種世界簡直是天堂!一個匿名的天堂啊!
這樣的世界,使得人性畢露。
從小,被人教導要有禮貌、尊重別人,
近代,上公民課還被要求要成為民主生活的一份子,
還要學習伏爾泰的名言:「我雖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
討論時還要理性,不能像個古代鄉巴佬因為觀點不同就指著對方的鼻子大罵。
天哪,為何到了民主社會,限制就這麼多?
然而,在這個可怕的道德世界,出現了一道光芒,那就是__
「網路世界」!
在這個世界,因為「你看不到我,我看不見你」,
所以沒有在現實生活中害怕面對面起衝突、冒犯別人然後別人報復的顧慮了,
這個世界,完完全全就是發洩自我的天堂啊!
平常不能做的事,可以毫無顧忌地在其中做到爽,
現實不能說的話,可以口無遮攔地在其中說到爽,
愛怎樣就怎樣,反正「你看不見我,你不認識我,你也找不到我」,
天堂,真是天堂!
重申一次,這樣的世界,使得人性畢露,
現實生活中被認為是禁忌、犯罪、侮辱,
就是因為平時被要求絕對不能做,所以內心更有衝動想要做,
這樣的世界,提供了做這些事的條件。
有人說,就算是在網路世界,彼此看不見,說話還是要留有口德,
因為被說的那一方也是人,被侵犯被侮辱的感覺還是有的,
有人同意此說法,可有人不以為然,
反正「我不認識你,我爽就好,我說你什麼,你做何感想、有何反應,都干我屁事」,
沒錯,這就是人性中的自我為中心啊!別人發生什麼事,對我來說都是屁,
就算我在網路上的發言冒犯到別人,也不干我的事,因為又不是「我在感覺」,
是那個「干我屁事」的人在感覺,而他的感受如何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所以我愛說什麼就說什麼,別人也管不著,因為這是「言論自由」的時代,
伏爾泰說過了啊:「我雖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
所以無論我說什麼,你也不能對我怎樣。
果然,網路世界的出現,考驗了道德與尊重的存在。
我不敢說什麼才是對的,什麼才是錯的,也可能這世上根本沒有所謂的對錯,
現在擁有的倫理道德,都是人類為了秩序而創造出來的東西,
我們被教導、內化,可是還是會對於其中某些東西持有疑惑,
譬如:為何要尊重別人?為何要留有口德?為何要站在別人的立場想?......
至於為什麼,就留給讀者去想,反正一定可以想出個所以然,
可是這些東西,到了網路世界真的管用嗎?見不著對方,又何必受到這些規範?
而這些肆無忌憚,到現實世界就消失無蹤,因為害怕被別人告「公然侮辱」、「侵犯隱私」,因為害怕別人給你貼標籤,因為害怕別人不理你,
因為現實生活比網路世界更為嚴苛難過。
在網路世界說得很爽,就要有勇氣接受別人與你不同的意見,
接受也好,罵回去也好,數落對方也好,理性說不同意也好,
無論如何回應,都得承擔起你的言論所造成的後果,
這個後果可能很小,也可能像蝴蝶效應一發不可收拾,
一樣米養百樣人,你永遠不曉得你的所說所為會被其他人解釋成什麼,
也永遠不知道你的所言所做會被他們接受或撻伐,
因為不是所有網友都會放棄現實的道德與尊重,也不是所有網友都那麼有肚量,
這樣的後果,不是說「你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你有什麼反應都甘我屁事」就能解決。
倘若不想惹上出乎意料的麻煩,在做任何事、說任何話之前請三思,
這樣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別人,都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