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上一篇文說的,這個月累了整個月
連出門逛街都不敢,放假只能乖乖待在家裡休息
什麼小說、遊戲都沒買,這篇也就什麼作品都介紹不了
(我連大帝國都沒進度了,還停在第5輪...囧>)這個月發了12篇文,可是裡面有5篇歌謠祭相關的舊文章
沒達成單月10篇文的目標呢
月份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累計小屋文章數 238 262 283 313 319 325 331 362 373 379 394 406 422 432 444 435
累計哈啦文章數 121 125 127 127 127 130 131 131 131 131 131 132 132 135 135 138
累計好友數 133 152 164 180 183 184 185 195 200 201 204 200 203 208 210 212
歌謠祭相關文章一共刪了21篇,下個月會慢慢放回來
刪文可以刪很快,想把回應也一起放回來就很難...orz
遊戲心得文1篇
大帝国第一輪心得勇造活動文1篇
【活動】勇哈回鍋四部曲 之 巴哈姆特‧稱號造型PK大賽!這兩篇同時也發到哈啦區,還有1篇哈啦區文章是參與大帝國的討論
另外道歉文1篇、心情文1篇、公告文1篇、回顧文1篇、加這篇總結文
放假的第一件事當然是道歉啊!昨天到了個圈圈,人氣破10萬後的記錄如下
2/ 4 100000
3/18 110000
4/20 120000
5/25 130000
6/29 140000
這樣看來,1個月快1萬大概就是我這風格的極限了
也沒有做改變的打算
之前文章有寫下的事這裡就不贅述了,這個月另外想記下來的事
就是看到幾篇讓我不滿的文章
平常也沒看到在站務中心參與討論,文章也不曾提過相關評論
上過A車後忽然就變成巴哈觀察家,振振有詞地訴說自己的看法
把巴哈站規評得一無是處,真是有見地
公開自己的私信有什麼錯?我是很好奇以後還有誰敢寄私信給當事人
不就是不方便當面講才寄私信嗎?想想也覺得公開私信不道德
├第八章 侵害著作權及個人隱私│├第24條 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他人之個人資料、信件或訊息者,最重全站停權一個月。站規就寫明了不能公開信件了,違規被罰我不知道有什麼好凹的
好,就算當事人真得不覺得有錯好了,那巴哈覺得有錯總可以了吧!
好歹也是旺普公司開的,不認同不會自己去開個哈哈姆特?
想訂什麼規定都可以啊!
這規定也執行了10年有了,1個來不知道有沒有兩年的人要大家聽她的,憑什麼?
如果又有個新來的有不同意見,難道要聽新來的?
不是說不能有意見,只是好歹照規矩來嘛!真的覺得在小屋叫囂有用嗎?
再來是碎碎念,這更誇張了,原本大師已經讓我覺得很誇張了
大師事蹟:
下A車後,把違規的情色貼圖拿掉,反過來指控A車誤判總管留言表示確實是有違規才被罰,結果反過來把總管加到黑名單這次居然是直接抹黑A車,說站規違反網路法
如果真的違反網路法,那就去檢舉啊!讓巴哈可以做得更好
前陣子就有人去檢舉巴哈站規違反消保法,昨天站方馬上改金幣相關規定
選擇在小屋造謠有比較高明嗎?
再來站規到底有沒有違反網路法?站方並沒有禁止公開碎碎念訊息
而是禁止
惡意公開碎碎念訊息
一開始總管也是說碎碎念算公開訊息,可是我不認同
有可能只是跟好友聊天聊到近況,不代表就是想被公開資料
我留言質疑後總管就改口了,改說會看公開動機
RE:【問題】請問版主可以在版面上利用致頂公告來宣傳自己的巴哈社團嗎? 記得是因為在筆戰中公開碎碎念訊息吧!那被認定是惡意公開也是自找的
如果對站規還有疑問,可以去站務中心或站規版討論,或是去請教總管
可是什麼都沒做是怎樣?連檢舉的人是在嫉妒這種話都出來了
反正有錯就是檢舉的人嫉妒、就是A車酒駕、就是違反網路法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絕對沒錯
一整個公主病
如果希望這裡可以更好,可以去跟站方反應,讓有影響力的人知道妳的意見
或是去了解這規定背後的意義,可是什麼都沒去做是怎樣?
反正錯都是別人的錯,只要我沒錯就好、責任撇乾淨就好
在台灣看到政客只問藍綠、不問是非;官員踢皮球比誰都厲害
就覺得很難看,結果自己有錯比政客還難看,很噁心啊!
看到好友的護航:文章不是寫給別人看的
噗~不想為自己的文章負責就直說就好了,講那麼好聽幹嘛?
還好意思反問我
你能跟我保證每一位板主都很盡責嗎?自己的文章就不負責任到極點了還好意思問我這問題
很噁心啊!
文章寫出來後不是每個人都會去求證的,不要以為文章造謠沒關係
這是直接否定相關人士的辛勞、不尊重以前版友的討論啊!
不是說有不滿不能講,可是現在除了造謠、抹黑外做了什麼?
根本什麼也沒做啊!然後讓每個看文章的人都覺得是A車的錯
對啦!A車沒錯那不就是上A車的人錯了,有誰會那麼白目打好友的臉
所以A車活該被罵啊!婊A車是小屋的全民運動耶!不婊一下怎麼顯得出自己是大大?
你今天婊A車了沒?
真的覺得巴哈那麼糟,還待在這幹嘛?又沒有什麼國籍問題
被虐待狂嗎?一定要留在這裡被A車迫害
前幾天還有個言論讓我很無言,點到為止聽不懂
手段強硬點就說逼人走,是要人怎麼做?一定要人一手給棒棒糖、一手摸摸頭才聽得下去嗎?
都幾歲的人了,我到現在都還在想如果當初不講情面、
直接在站務中心窮求猛打會不會比較好?
你亦該注意你撫摸奶瓶的次數啊!--引用自
真八神諭錄知道這梗的人大概不多了,可是我想不到更貼切的話了
有緣的話,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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