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你不要轉彎
今年的四月一日,
我開車在桃園復興路上,在中正路路口時,要左轉往火車站開去。
當時是綠燈,對向只有約兩三百公尺有台小發財車,速度看似頗快,
小發財車看到我停在路口,打著左方向燈,速度漸漸慢下來。
我看他減速下來,自然就轉彎過去,就在我車頭轉正,對著火車站的時候,突然聽到一聲巨響,接著地上有團東西,連車帶人的高速滑過來,我被嚇了一跳,這一跳還沒跳完,他就直接撞上我的右車身。
原來他機車騎在快車道,跟小發財車跟得很近,所以我沒有發現他,他又在小發財車減速的時候,跨越雙黃線,一鑽出來,看到我,就緊急剎車,煞太死了,整個連人帶車的打滑。
這個人在地上滾了好幾十圈,吱吱哇哇的痛叫,我趕緊下車去看他,看起來骨頭斷了好幾根,衣服褲子都磨破了,血跡四濺。他的機車折兩半在地上,一直漏油。
那台小發財車也嚇到,停在原地東張西望,那台斷得兩半掉的機車還是一直在漏油。
看到沒他的事,而且那看似機油的黑色液體,就要流到小發財車的車底,他就果斷地先跑了。
之後警察北北很快就到現場,幾乎同時,救護車也到了,將受傷的弟弟載走。警察留下我,被撞爛的小白,還有斷成兩半的機車,以及那一直在流的黑色液體……
警察在地板上東畫西畫的,然後問我一堆事情,抄我的資料,幫我做酒測等等……就是不把那台機車牽起來。
我實在忍不住問警察,「那個……是不是可以牽起來了,它從剛才到現在一直在漏油……會不會爆炸?」
警察說對方是一個78年次的學生,家裡住新竹,在台北讀書,所以在桃園沒有親人,要我去醫院先照顧他。
我就到聖保祿醫院去,暫時當他的家人,幫他辦一些手續,拿X光片、倒水給他喝之類的……
當時還不夠錢幫他付急診費,他皮包裡一毛錢也沒有,我還趕快跑去領錢。
弟弟還不時的對我點頭、一直說不好意思,醫生初步診斷出來,說他肋骨斷了五根,因為桃園沒有胸腔科,所以要轉送台大。
弟弟說這樣就好了,他家人會去台大等他,醫院也說我可以不用跟上救護車,因為救護車不會載我回桃園。
過了幾天,我買了高麗人蔘去看他,他跟他老爸,對我也很客氣,好像是我自己的親戚一樣,我還念了弟弟幾句,以後好了以後,不要騎車騎那麼快,也不要這樣鑽來鑽去,他只是不好意思的點點頭。
又過了一陣子,我又買高蛋白去他家,想要談和解的事情,他爸說小孩子還沒可以正常走路,他們連筆錄都還沒去做,一切等他兒子恢復健康再說。
過了兩個多月,他們終於找我和解了。
上星期六,我們就約在他家旁邊的星巴克,但是星巴克裡的人太多了,我們就去他家談和解。我看小弟弟走路也走得很順了,問他身體怎麼樣了,他也笑笑地說好多了。
一開始,談到要和解,他爸就眉頭深鎖,好像很痛苦一樣。他爸爸的眉毛真的又高又翹,體格有點矮小,加上本身就是生意人,有點……老謀深算的感覺。
「我這個兒子阿,原本健健康康的、活蹦亂跳的,現在發生了這種事,課業也趕不上了、最喜歡的籃球也不能打了,還有氣胸的跡象,你知道嗎,我這個做爸爸的,對他真的很愧疚,不能在他身邊保護他,看著他這樣痛苦,我真的好心痛。」
吞吞口水,繼續說:「所以我這做爸爸的,一定要幫他做點甚麼,補償一下他的體傷跟精神損失。我看這樣吧,」
他老爸手掌一拍,五指一張,「我看就五十萬吧。」
「五……十……」我重複了五十,確認我沒有聽錯。
「五十萬我還覺得很吃虧耶!以後他有甚麼後遺症,都是我這個做爸爸的負責,跟你都沒有關係,你這次的行為,法律上來說,就是過失傷害,只跟你要五十萬,對我們家來說,真的是最低的要求了。」
「所以你意思怎麼樣?」
「甚麼怎麼樣?」我還在恍神,不太相信他說的話。
「賠我兒子五十萬啊!」
「叔叔,不是我不願意賠償,是你的要求對我來說,實在太高了,我拿不出那麼多錢啊!」
他跟他媽一搭又一唱,重複說著他兒子如何如何痛苦、如何如何影響到人生……
說完了以後,又看看我,「所以你現在意思是?」
「我頂多只能拿出十萬塊以內,那麼多,我真的沒有辦法。」
他媽媽在一旁,又幫忙答腔,「不然先不要談,你先去把機車修理吧,機車放在機車店兩個月了,放到我都不好意思了,還是先把機車修好吧!」
我沉默,不回應。
場面又換到他爸那邊,他爸又說,「你說你只是上班族,你甘苦,我也甘苦,我做生意也不容易,我兒子也甘苦,畢竟他才是受害人……這個馬……我還是覺得拿你五十萬真的很吃虧。」
「你看,我好好一個健健康康的兒子,現在受到這麼大的傷害,還有心靈不知道受了多大的創傷,我這個當爸爸的,一定要彌補他甚麼,不然你也肋骨斷五根,我們當扯平怎麼樣?」
我沒答話,但是已經動容了。
「但是我知道這不可能馬,那要怎麼彌補他呢?我看也只能用金錢,做最低微的賠償,不然還能怎麼辦,我兒子就倒楣被撞,你也倒楣剛好遇到,還能怪脽?怪你們運氣都不好而已。而且和解了以後,雙方都無怨悔,以後有甚麼後遺症,也不會再找你,我們真的很吃虧了。」
「我知道我有責任,我也沒有說不理賠。但是今天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追根究柢,是弟弟違規在先……」
這時候弟弟突然發難,激動地對我大叫,「欸欸欸,甚麼叫我違規在先,我是直行車,你怎麼可以擋我路權!」
一向客氣的弟弟,突然性子大變,把我唬到愣住。
「我轉彎的時候,只有看到發財車。」
「你說你轉彎的時候看到我?」弟弟的眼神變成很野獸。
「我說我沒看見你,我只看見發財車。」我壓抑著性子,不急不緩地說:「你騎機車本來就不能騎快車道,那邊是禁行機車的,你的速度又快,跟車跟那麼近,還在雙黃線變道,突然鑽出來,不能全怪我擋你路權。」
「我平常也沒超速,最多就五六十,而且我違規,那是我的事情,你是轉彎車,本來就不能擋直行車!要不是你突然衝到我面前,我怎麼會被嚇到跌倒?」
沒超速?沒超速你會因為煞車,就整個摔倒,滑行十幾二十公尺嗎?
「不然你就不要違規啊!」
「不然你就不要轉彎啊!」
我突然語塞了。
「不然你就不要轉彎啊!」
「不然你就不要轉彎啊!」
「不然你就不要轉彎啊!」
「不然你就不要轉彎啊!」
「不然你就不要轉彎啊!」
這算甚麼?這是人話嗎?意思是說,直行車永遠都是對的,轉彎車都是輸的?那以後我只要看到有人轉彎,就攔腰給他撞下去,直行車完全都沒有錯囉!
再說,我轉彎的時候,真的沒有看到他,監視器也可以證明,他的三項明顯違規動作,不是我擋他,是他突然打滑撞上來。
但是現在錯全都是我一人,所有的過錯就是因為我該死左轉。
他爸見狀又補充一句,「如果沒有五十萬,那我們就只能法院上見,你轉彎不讓直行,大車又不禮讓小車,法官一定判你輸,到時候你又要花時間跑法院、又要做刑事、民事賠償、還有開庭費、律師費……林林種種加起來,恐怕五十萬還不夠。」
「那就這樣吧,你要那麼高的金額,我真的沒有,我回家跟家裡人商量,看能出多少錢再跟你說。」說完我就起身了,因為真的沒必要談了。
「恩,好吧,目前也只能這樣,你趕快回去跟家裡人商量吧。」
看到我要走,他媽媽又叮嚀起我,要先去幫他修摩托車,不要再放在人家店裡了。
我很想跟他媽說,我下保桿、側裙、前葉、右車門,都全都板金、烤漆,四輪定位還被你兒子撞歪,開車方向盤還要歪75度才能正開,你要不要先幫我四輪定位一下?
當然,我知道真的沒甚麼可以談了。所以跟他們兩個大人,微微鞠躬,就頭也不回走了。
求助各位大大,
我有個小問題,如果我都不賠錢,讓法官去判刑,然後讓我坐牢,我再去役科罰金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