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主題為一個比較冗長的網路事件,在下已經盡量精簡做出重點摘要懶人包,不過如果是對於資訊產業相關新聞沒有興趣的人,可能會感到些許無趣,如果你真的這樣子覺得,那就直接轉到後面看感想吧,我仍然會希望與各位朋友們分享我的一些看法:)事情的一開始
是來自於資深網路創業人 Jamie的網誌 -
數錢時代這篇網誌的大意是說,身在台灣幫助許多網路人與創業人的他,非常不解一些國內的有力媒體為什麼都胳臂往外彎,拼命寫美國或其他國家的網路創業公司,當然如果你報導的都是標竿模範就算了,同樣有大有小,有成功有失敗,那為什麼對於本土的網路創投公司就不理不睬呢?比起宣傳遠在海的另一頭的網路創業範例,幫自家人打打廣告不是也比較好嗎?
Jamie指出這個關鍵性的原因就是,
要媒體幫你寫報導幫你宣傳是要收費的!"原來這是一個價值 NT$ 500 的類業配新聞,你必須要先參加活動、繳了錢,那或許有報導,可能還邀請你上廣播節目。" (引用自網誌)
很聳動的敘述,
只要五百塊,參加他們的活動,就可以有國內媒體大社幫你寫報導,幫你曝光,但是同樣很認真努力的本土創意團隊規模比他們辦活動的廠商更多規模更大,國內媒體大社還是不會去寫,只
因為那個本土創意團隊沒有去參加國內媒體大社的活動交那個五百元此話一出,馬上掀起波瀾
真的是這樣子嗎?
很快的馬上就有人反映「大哥你誤會了」
在上面的網誌連結中,下面有許多讀者的留言
其中不乏一些真正身處該產業的記者,寫手,網路人等
提出這樣子的指控
並不是真實的情況甚至不到24小時之內
被點名的國內媒體大社馬上回應並在自家網站上面刊登聲明稿
正告林之晨先生:尊重事實是網路行為必須遵守的底線http://www.bnext.com.tw/focus/view/cid/103/id/18556
該文聲明第一,那個活動收500元只是場地費,事實上撰寫該文的Jamie先生本人和旗下或關聯團隊也上過好幾次他們家的廣播和報導,通通都沒有收費也沒有參加他們家的活動
第二,該媒體馬上吐槽「大哥你家很多創業團隊第一次上媒體就是上我們家耶!這樣還說我們都不報導本土創業團隊嘛?
這樣子的指控真的沒問題嗎?」
"林先生全文都未將媒體的全名揭露,意欲迴避在網路上言論自由亦需基於事實的基本道德,以視覺近似行刻薄譏諷之無德。"(引用自數位時代撰文)
事後,Jamie在他的網誌裡也發表了事後聲明,第一,那個新台幣五百元的活動費用確實有誤導的可能性,與大家說抱歉,第二,國內媒體大社該媒體報導多集中在自家活動,而非全面的關心網路、創業圈,本人還是不爽這樣子的作風,並堅持
「我堅守身為一個知識分子批判的權利。」------這是分隔線-----以下是感想---------
當然,比起上面這些前輩,甚至是在該部落格留言的人比起來,我敢稱呼自己是資深網路玩家,但我還不敢自稱我自己是網路人或者是資訊人,這個專業還是有些門檻在的
但是這樣子的一個事件,卻是不分網路人資訊人或是網路玩家,只要是有在網路上分享事物的你我,都應該要看了有些警惕的
資深網路人,Danny的
一個噗,我覺得說的很好
【阿丹】 覺得 台灣很多無冕王,網路更是無冕王發揮的絕佳舞台,當你有一點粉絲時,千萬別覺得自己就是神,講每一句話雖然不見得可以影響每一個人(包括你的粉絲),但卻可以影響別人對於你判斷事情的觀感。May 24, 2011 - 12:14PM(不知道DANNY是誰嗎,他是一個資深網路專欄撰文者,這邊有
他的介紹)
其實當初看到此噗,我身旁朋友的第一個反應「這是在吐槽朱學恆還是九把刀?」
雖然我並沒有這樣子的聯想,可是我的看法是,只要你有相簿/部落格/小屋/論壇/專欄/留言板/等等的其他創作媒體管道,哪怕只是一小角或一小格沒人氣的地方,就應該要對自己發言隨後而來的東西有所認知。
現在是資訊爆炸的時代,只要你有心,人人都能當寫手,有些可能如我只是隨手寫寫,一天來看我的文章的人大概不到10個人,小屋人氣一天不到一百,但是我有作品,我有文章,我有寫,那我也是一個
寫手,雖然人很少,但也是有人看,有人會去接收我所釋出的訊息,甚至是觀念。
而在這同時,我有可能影響了一些人,也同時產生了一些人對我的評價,經由我的文字,這些人可以看出我是個怎麼樣的人,想些什麼事情,想著這個人有不有趣,讀的書多不多,好不好笑,
想著能不能相信這個人所說的話是的,在我們分享我們的看法的同時,也同時在號招每一個人,對我的看法,我的文字與思想作出評價。
就拿我朋友想到的朱學恆來說好了,他也是一個是非很多,爛帳不少的名人,雖然他用他的力量去做了很多我覺得很了不起也很有意義的事情,但這並不能夠完全抵銷一些過去的舊帳,仍然會有人針對他的一些不是很好的做法,對他做出負面的評價
明明是這麼有名的人,而且做過很多了不起的事情的人,不是嗎?
可是不管是多麼了不起的人,
都無法抹去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當然也無法抹去自己所造成的錯誤。太輕易的做出與事實有出入的判斷或結論,或是用偏見批判某些事物,不但有可能誤導到別人,
更有可能讓別人對自己做出很糟的判斷即使是已經道過歉,發過聲明稿,這樣子可以挽回自己先前的失言嗎?
我想是很困難的,特別是像本事件中的Jamie先生,可能本意只是要幫本土的創業者(或著是自家旗下的創業者)打抱不平,但是確因此做出了過於輕率的言論(或指控),由於他自己的影響力不小,連帶的有許多人因為這件事而對他產生評價,因為負面的事情而產生對這個人的負面評價,聽起來真是不太好
當然這並不只是侷限於一些有名部落客,每一個在網路上面創作,撰寫文字的人,都應該謹言慎行,這並不只是愛惜自身羽毛的行為,更應該是對自我的義務要求,與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