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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及專利權期末重點整理

作者:みなこ│2008-01-13 15:30:38│巴幣:2│人氣:1535
嗯...基本上這東西對於沒有要考這堂課期末考或是不想研究相關法規的人來說,還是不要進來的好(何
這東西算是給同系有修這堂課的人連結來這裡看的吧(轟
因為貼在學校BBS實在是很難排版 @口@
所以最後就乾脆貼小屋了(誤
當然~如果想瞭解商標權或專利權的相關事項,也歡迎看看的說^_^

一、商標圖案妨礙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不得註冊,是否違反如何認定?實務上認定哪些情形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按照申請時之社會環境及商標之具體內容認定。下列情形屬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類型:
1.損害國家、民族損害國家、民族或社會之尊嚴者
2.鼓勵或煽惑犯罪、違法或擾亂社會秩序者
3.非法組織、叛亂團體或盜匪幫派等團體或個人之標誌、章記
4.易使其產生恐怖、醜陋感、影響社會心理健康者
5.對某一國家、種族、地區、宗教、團體、職業或個人表示侮辱或不尊重者
6.違背倫理、提倡迷信或敗壞風化者

二、商標註冊後,哪些情況可由專責機關廢止其註冊?
1.自行變換商標或加註記,致與他人使用於同一/類似之商品/服務之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2.無正當理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但被授權人有使用者,不在此限
3.未依36條規定附加適當區別標示者
4.商標已成為所指定商品/服務之通用標章、名稱或形狀者
5.商標實際使用時有致公眾誤信誤認其商品/服務之性質、品質或產地之虞者
6.商標使用結果侵害他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經法院判決侵害確定者

三、試分述商標權侵害的態樣。
1.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於同一商品/服務使用相同於其註冊商標之商標
 (2.)於類似商品/服務使用相同於其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3.)於同一/類似之商品/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2.視為侵害商標權
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1.)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使用相同/近似之商標,或以該著名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之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題或來源之標識,致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者
 (2.)明知為他人之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題或來源之標識,致商品/服務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四、海關各在何種情形下返還申請人及被查扣人所提供之保證金?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關應依申請人之申請,返還其保證金
 (1.)申請人取得勝訴之確定判決或與被查扣人達成和解,已無繼續提供保證金之必要者
 (2.)因被查扣人提供兩倍保證金以外之事由廢止查扣,致被查扣人受到損害後,或被查扣人取得勝訴之確定判決後,申請人證明已定20日以上之期間,催告被查扣人行使權利而未行使者
 (3.)被查扣人同意返還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關應依被查扣人之申請,返還其保證金
 (1.)因被查扣人提供兩倍保證金以外之事由廢止查扣,或被查扣人與當事人達成和解,已無繼續提供保證金之必要者
 (2.)申請人取得勝訴之確定判決後,被查扣人證明已定20日以上之期間催告申請人行使權利而未行使者。
 (3.)申請人同意返還者

五、何謂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各該權利可否轉移或授權他人使用?
證明標章:凡以標章證明他人商品/服務之特性、品質、精密度或其他事項,欲專用其標章者,應申請註冊為證明標章
團體標章:凡具有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為表彰其組織或會籍,欲專用標章者,應申請為團體標章
團體商標:凡具有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欲表彰該團體之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服務,並得藉以與他人所提供之商品/服務相區別,欲專用標章者,得申請註冊為團體商標
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原則上不得移轉或授權他人使用,但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者,不在此限:
1.無損害消費者利益及違反公平競爭之虞者
2.經商標專責機關核准

六、在雇傭關係中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新式樣,其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及姓名表示權各屬何人?
1.職務上所完成
 (1.)專利申請權/專利權
   原則:雇用人
   例外:契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姓名表示權
完成發明/創作之受雇人
2.非職務上完成
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姓名表示權均屬受雇人,然應注意下列事項
 (1.)應即以書面通知雇用人,如有必要,並應告知創作之過程
 (2.)如係利用雇用人之經驗/資源者,雇用人得於支付合理報酬後於其事業實施
 (3.)雇用人在書面通知到達後六個月內未向受雇人為反對表示者,不得主張為職務上完成

七、試說明專利審查人員應迴避之情形。
1.本人或其配偶,為該專利案申請人、代理人、代理人之合夥人或與代理人有雇傭關係者
2.現為該專利案申請人或代理人之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
3.本人或其配偶,就該專利案與申請人有共同權利人,共同義務人或償還義務人之關係者
4.現為/曾為該專利案申請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家屬者
5.現為/曾為該專利案申請人之訴訟代理人或輔佐人等
6.現為/曾為該專利案之證人、鑑定人、異議人或舉發人者

八、何謂發明專利?並說明發明專利權當然消滅之原因。
由政府對發明人於一定期間內賦予其實施發明之排他性權利。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發明專利權當然消滅:
1.專利權期滿時,自期滿之次日消滅
2.專利權人死亡,無人主張為繼承人者,專利權依民法1185條規定歸屬國庫之日起消滅
3.第二年以後之專利年費,未於補繳期限屆滿前繳納者,自原繳費期限屆滿之次日消滅
4.專利權人拋棄時,自其書面表示之日消滅

九、何謂專利權之特許實施?並說明特許實施之因。
專利權人取得專利後,如壟斷該項技術或產品不加生產/利用,而社會對該項技術或產品有一定需求,則專責機關強制專利權人同意他人利用該專利
特許實施之原因:
1.因應國家緊急狀況
2.增進公益之非營利使用
3.申請人曾以合理之商業條件在相當期間內仍不能協議授權
4.專利權人有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情事,經法院判決或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確定
5.再發明專利權人與原發明專利權人協議交互授權實施,協議不成時
6.製造方法專利權人與物品專利權人協議交互授權實施,協議不成時
7.受雇人非職務上之發明,雇用人之實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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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4 篇留言

藍風Pochafun
我很好奇這些東西會以什麼樣的方式測驗
不可能是全部默寫出來吧XD

01-13 16:14

みなこ
叮咚~雖非完全正解但亦不遠矣 XD
九題中會出五題,然後五題中選四題來寫的說 @口@
要寫的東西跟上面就算不是全部相同,也要意思相同 ^^b
然後這些問答題總共佔80分
其他還有20分的名詞解釋~
不過這次要寫的好像比上次簡單(用部落格文章分類可找到上次的)
加上週二下午考完選擇權還等同有一整天可以準備這科
相信要背完也不是問題呢 ^▽^
美納斯我對自己的文科能力可是很自豪的喔 –﹏–01-13 16:25
伴田☆彡路子
我的背誦與默寫力挺差的...
特別是在國文...
虧我平時國文都是及格的
我愧對這世界啊=口=

01-13 22:43

みなこ
國文的話~應該是愧對身為一個華人吧(轟
不過每個人擅長的領域本來各有不同呀 ^▽^01-14 10:36
伴田☆彡路子
是啊
像我是英文跟日文都不錯的
在周圍像我一樣這麼精通英日語的人很少啊...
我們高中的同班"男生"(單他們來說)
特產英文白癡XD

01-14 10:47

みなこ
傳統上認為好像男生們都比較不擅長文科?(何
不過也有看過不少例外就是了~

話說精通多種語言是好事呢~
如果行的話,記得要去考語言檢定的說 ^^
對未來工作會有幫助喔 XD01-15 16:28
z
想被一下,這些資料到現在有更改嗎?0.0

07-0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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