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大廳
主題

艦內神社考—天照大神的艦隊偶像之道

アイス | 2026-01-28 17:30:34 | 巴幣 6 | 人氣 145

  前年遊戲內新增了「鎮守府艦內神社」這項傢俱,當時一時興起將查閱過的資料稍微做了彙整。雖然拖到現在才發文就是......
  過去喵哈哈大大曾翻譯過介紹艦內神社相關知識的漫畫作品,秘教徒大大一系列的巡禮文也相當精采。而本篇主要想分享的,是再更細節、可能也有些乏味的部分(大事紀以紅字標示者)。但或許適用艦內神社巡禮想逃課者

大事紀

.明治元年(1868
明治政府推行《神佛分離令》,「廢佛毀釋」運動進入高潮
.明治3年(1870
明治天皇頒布《大教宣布》詔書,奠定了政教合一的國家神道體制
.明治43年(1910
神宮神部署署長應特定團體及海外地區請求,向神宮大宮司稟請授予「能永久供奉的神宮大麻」
.明治44年(1911
神宮開放受理申請「能永久供奉的神宮大麻」,是為「特別授與大麻」,稱「神宮特別大麻」、「特別大麻」、「神宮別大麻」或「別大麻」
.大正9年(1920
與神宮同名的伊勢號戰艦成為首艘別大麻奉齋艦
.大正14年(1925
朝鮮神宮建立,主祭神為天照大神及明治天皇
.昭和10年(1935
朝鮮總督府實施「心田開發運動」政策,更加強調「日鮮同祖論」;隔年朝鮮境內的國幣小社將天照大神與朝鮮國魂大神合祀以強化「歸一」概念
.昭和11年(1936
第17任臺灣總督小林躋造親自參與大麻曆頒布式並發表訓詞
.昭和12年(1937
「皇民化運動」開始,臺灣全島普設神宮大麻奉齋所
.昭和15年(1940
海軍省下令全單位供奉天照大神為主祭神
.昭和19年(1944
臺灣神社升格為臺灣神宮,主祭神增祀天照大神
.昭和20年(1945
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下達《神道指令》,國家神道體制崩解


  首先,鑑於並非所有人都對日本神話、神道,恕我先粗略敘述一下天照大神的資訊。
  天照大神是誰呢?她是日本神話中的日神。根據日本神話,天照大神派遣其孫瓊瓊杵尊自高天原(神界)前往治理葦原中國(人界)。然後瓊瓊杵尊的曾孫神武天皇發起東征後建立了日本國(大和王權)。因此,作為第一代神武天皇的先祖,天照大神同時也是號稱「萬世一系」的天皇的始祖神。而神道在建制逐步完整後以天照大神為尊,天照大神、天皇之於神道便存在其地位崇高性(天照大神為全日本國民總氏神),又因此主祭神為天照大神的皇大神宮在神道中具最高地位,在明治後的國家神道體制下尤為如此。
天照大神授與瓊瓊杵尊「齋庭之穗」,是為三大神勒之一(圖源:伊勢神宮
皇大神宮正殿(圖源:伊勢神宮

  再來是關於天照大神的供奉,先圖解一下神符的配置,這邊以一社造和三社造為例。
一社造(神符重疊時)的配置(圖源:神社本廳
三社造(神符並排時)的配置(圖源:神社本廳

  其中寫著「天照皇大神宮」、由伊勢神宮發行的神符,又被稱作「神宮大麻」,同時也是本文接下來的重點;氏神神社與地方的連結較為深厚,為神棚中主要祭祀的對象,有艦名由來的海軍艦艇多數也是將其選作艦內神社的分靈源;崇敬神社則視有無特別敬仰的神祇而會有所增減。
  不過由於神符是具有時效性的,因此伊勢神宮每年也都會重新發行及回收神宮大麻。而為因應學校、軍隊、海外殖民地(臺灣、朝鮮)公民團體等組織的需求,明治43年(191011月,神宮神部署署長向伊勢神宮大宮司稟請授與「能永久供奉的神宮大麻」並在次月得到許可,隨後於隔年(明治44年,1911)開始受理申請,這種「能永久供奉的神宮大麻」是為「特別授與大麻」,被稱為「神宮特別大麻」、「特別大麻」、「神宮別大麻」或「別大麻」(下文皆以別大麻稱之)。
「授與大麻」(左)及「頒布大麻」(中、右)。差異在「授與大麻」為親自向伊勢神宮求得,且內部為木札;「頒布大麻」為由明治天皇推行並普遍分發至地方神社的神符(圖源:神社本廳

  海軍的船艦中,根據伊勢神宮廣報誌《瑞垣》第5號及第22號的記錄,以與神宮同名的伊勢在大正9年(192048日作為首艘供奉別大麻的船艦,截至昭和12年(1937731日,一共有75艘艦艇供奉有別大麻,約佔全艦艇的10%
  另外,昭和5193025日軍務局發布的「皇大神宮別大麻寸法ニ關スル件(有關皇大神宮別大麻尺寸之事項)」記錄了別大麻的尺寸為長一尺一寸八分(約35.05cm)、寬四寸八分(約10.48cm)、厚三寸(約7.62cm);昭和7年(1932716日海軍省發布的「神宮別大麻ニ關スル件通知(有關神宮別大麻之事項通知)」則因應小型艦艇的空間有限、難以供奉,進一步將尺寸縮小並統一為長六寸(約15.24cm)、寬二寸(約5.08cm)、厚一寸一分(約2.86cm)。
別大麻奉齋艦一覽(圖源:営内神社等の創建
別大麻奉齋艦之一的長鯨,其艦內神社本體現陳列於舞鶴市的岩室稻荷神社,除別大麻外是否具其他分靈源尚且不明(圖源:自攝)

  接著時間來到昭和15年(19401130日,海軍省發布了「艦船部隊官衙学校等二於ケル祭神奉斎二關スル件申進(有關船艦、部隊、官署及學校等進行祭神供奉之事項報告)」,其中便規定海軍轄下各單位供奉天照大神為主祭神。以船艦來說,原本艦內神社已有主祭神的船艦追加供奉別大麻,而本身並無地緣相關神社的船艦則一律供奉別大麻。此後,雖缺乏別大麻的確切授予記錄,但皇大神宮便可視為全艦艇的艦內神社本社(之一)。
讓天照大神正式成為艦隊偶像的文件-海軍公報第四千六十五號(圖源:國立公文書館亞洲歷史資料中心

  最後需要說的是,根據明治32年(189948日內務省發布並日後收錄於《神社法令》的「官國幣社祭神分霊二關スル件(有關官國幣社祭神分靈之事項)」,伊勢神宮雖不適用社格但也秉持著其中「分靈不可濫加授予」的原則。因此,別大麻雖可視同分靈,但其終歸只是神符,和分靈仍有本質上的差異。

相關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