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奇蹟
台澎早已淪陷。淪陷於1945。淪陷於一個將「盟佔代管」包裝成「台灣光復」的「外來(中國)殖民政權」。其名為「中華民國」。
若我到你家作客,卻霸佔你家不走,還向你的鄰居宣稱「你家就是我家」;你要趕我出去,我甚至還會向你的鄰居宣稱你是「你獨份子」,是「你」應該從「我家」滾出去,你一定會被我氣到心臟病發作。
若我是已在你家「強行寄居多年」,不但白吃白喝甚至拒繳房租的「惡客」;某天突然告訴你「既然同居這麼久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我們是同一個人」,你一定會認為我是「神經病」。
然而,當台澎住民用同樣邏輯看待中華民國時,卻完全不會產生任何「違和感」,邏輯可以成立;不但不會被氣到心臟病發作,也不會認為中華民國是神經病,這應該能被國際社會視為「台灣奇蹟」了(非褒意)。
台澎屬於「未確定主權地台澎住民」(依據「舊金山和約」),金馬東沙屬於中華民國。
我反對任何強行將兩者綑綁在一起的敘事,包括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那是「外來(中國)殖民政權」假借民主之名剝奪台澎住民行使「自決權」的「多數暴力」。
「法理建國派」反對的是「滯台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它應該「終止代管」回歸金馬東沙,讓台澎住民依據國際法行使「自決權」建立台澎新「主權國家」產生新「國家法人人格」,徹底跳出「中國內戰」的框架。
建國後中華民國難民與其後裔比照「清日馬關條約」簽訂後給予兩年寬限期,兩年後未隨中華民國政權遷移至金馬東沙者視為默認同意歸化台澎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