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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加盟被罰翻臉

愛天使亞夜 | 2025-12-11 18:00:05 | 巴幣 28 | 人氣 175

這裡亞夜,先上新聞:

大概內容是這樣:
某間加盟店逕自在商品「皮蛋豆腐」上加上柴魚片,但該品盤的皮蛋豆腐本身沒有柴魚片。
品牌總公司以加盟店違反商品製作流程為理由處罰加盟店。
加盟店被罰心生不滿因此拒絕營業。



【皮蛋豆腐加柴魚片錯了嗎】
不得不說,皮蛋豆腐加柴魚片還挺搭的。站在美食的角度上,這沒有錯。要說問題出在哪,其實出在「加盟店」這三個字上。

某種程度上,加盟店相當於總公司旗下的一個外包。雖然擁有一定的自主權,但本身對外形象卻還是得依靠總公司的招牌。因此,在這個層面上,總公司與加盟店確實有其上下關係,加盟店在一定程度上必須遵照總公司的方針而不能恣意妄為。所以逕自改變商品配方的行為,被處罰其實合情合理。



【可是皮蛋豆腐加柴魚片是加值欸】
皮蛋豆腐加柴魚片以客觀角度來看當然是加分的。而加盟店又沒有增加母公司的成本負擔,反而提升了商品銷量,有什麼不好?

當然不好。因為加盟店打的還是母公司的招牌,消費者並不會知道是加盟店的獨斷行為還是母公司的政策,近而可能因此造成混淆。

舉個例子:你開一家遊戲公司,在製作一款水上競技主題的遊戲,所有登場的角色都要穿競技泳裝。然後你請了一個「客座繪師」,他不是你的員工,所以屬於外包關係。然後他畫的主角不只穿競技泳裝,還要加上過膝襪。客觀來說,給競技泳裝加上過膝襪是個追加萌點,但你的遊戲並沒有這樣設計,這樣的角色如果實裝到遊戲裡面消費者就會混亂,你遊戲還要不要經營?

當然,你可以說:「嗯,好像有戲,給過。」於是把客座繪師的設定收編變成官方設定;但另一方面,你也可以說:「這與遊戲主打的『水上競技』調性不合,駁回。」

同樣的道理,母公司可以認為這樣的變化很好,於是加以採用;但母公司也可以認為這樣會帶來困擾,因而却下。



【不能一國兩制嗎?】
當然不行。

不論如何,加盟店用的是母公司的招牌。如果今天一個顧客進了加盟店,發現皮蛋豆腐有加柴魚片超讚,一吃成主顧,於是下次到了直營店時,發現直營店的皮蛋豆腐沒加柴魚片而客訴,這要怎麼算?

跟顧客解釋一下就好啦,顧客也是人,說是加盟店的單店特色不就好了?

說起來很簡單,但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是多麼吃力不討好的行為。
首先,這個客訴本該不存在,現在出現了,你處理客訴要不要成本?你說你本來就有養客服人員,不處理客訴是在幹嘛?欸不是,如果客服人員用來處理這本該不存在的客訴,不就排擠到了處理正常客訴的時間了嗎?
再來,你今天跟客人講是該加盟店的單店特色後會怎樣?客人之後就都跑去加盟店消費了,不來你這消費了。你這叫什麼?幫加盟店處理客訴並打廣告,然後還丟掉客戶。是多聖母才會覺得這沒什麼?

好嘛,就算幫加盟店打廣告好了,加盟店也是付你加盟金的,他賺錢你也有賺不是嗎?

的確加盟店也是付你加盟金的,但其實所謂加盟金,也就是「使用這塊招牌的租金」程度的費用。母公司經營一塊招牌必然是有成本的,而加盟店不需要付出這些就能直接使用母公司建立好的招牌,那支付加盟金也是剛好而已。
再說,母公司本身就會為自己的招牌打廣告。這些廣告效益不只是自己的直營店可以回收,所有掛著相同招牌的直營店也會因為母公司的廣告行為跟著受益。加盟店這種顯然就是吃母公司豆腐的行為當然不能被接受。



【風險】
因為加盟店掛著母公司的招牌,所以加盟店出事母公司也有連帶責任,因此母公司為了捍衛招牌,必然會對加盟店進行管制。

既然是做吃的,那麼在「口味」上必然要有一致性。而為了確保這個一致性,母公司自然會要求原料統一採購、設備統一採購,甚至連加工製成都要統一標準,這樣才能維持「口味」一致。

你能想像你在同一個招牌的 A 店跟 B 店點的同一個商品味道南轅北轍嗎?

換句話說,加盟店逕自改造食譜的行為,就是在破壞母公司的「一致性」。此外,因為柴魚片並不是母公司提供的產品,因此母公司無法品管柴魚片的品質。萬一這個柴魚片不合格甚至鬧出食物中毒事件,母公司是不是受到無妄之災?如果母公司這時才跳出來說這是單店行為與母公司無關,消費者是不是又要說母公司切割加盟店不負責任?那商業利益的損失、股價的損失、消費者信任的損失,難道是加盟店要賠嗎?賠得起嗎?



【進步】
給皮蛋豆腐加柴魚片,客觀上就是一種進步,是一種有利改良。但這種進步要不要採用的權限並不在加盟店身上。

所以母公司過於保守,扼殺創新,還不是消費者吃虧?

也許會是這樣。問題是,母公司畢竟是營利事業,在計算利潤方面,可不一定比加盟店差。問就是母公司要考慮的要素遠不是加盟店所需要的程度。

雖然客觀上給皮蛋豆腐加柴魚片是有利改良,但問題是「加柴魚片」這個動作本身就是一個額外的工序,意味著成本的增加。那麼這份皮蛋豆腐要不要漲價?漲價的話銷量能不能維持住?消費者能不能接受?這些都要考慮。更別說,因為多了「柴魚片」這個原料,因此又要多出額外的採購供應鏈,而每多一筆額外的原料進銷存,就又是多一筆成本。加盟店只要考慮自己的庫存就好,但母公司可是要考慮供應商以及全國配送的問題,如果不漲價那血虧,但漲價萬一掉銷量怎辦?這對母公司來說就是沒事找事。

所以又回到開頭,如果你加盟店覺得這明明就是有利改良,是母公司食古不化,那就問,為什麼你要加盟而不是用自有品牌來營業?自有品牌甚至都不需要加盟金不是嗎?



【加盟 vs 自營】
加盟當然需要一筆成本。不過加盟本身也好處多多。

首先,母公司肯定得掌握加盟店的品質達到自己的要求,換句話說,母公司需要培訓加盟店店主,否則做不出自己的口味,也只是讓加盟店砸自己招牌而已。
換句話說,加盟的第一個好處就是:有現成的技術傳承,不需要從零累積就有人教。

然後,做吃的最重要的就是原料供應鏈。自營的話,你可能需要起個大早先到市場採購,然後還要根據市場當天買到什麼來決定你的菜單,然後甚至因為你的量不夠大導致價格不夠漂亮,且萬一品質不達標你還得自行吸收損失等等。可是加盟的話,你只要前一天寫好訂單,母公司就會準時將物料配送到你店裡。你只需要照著母公司作業流程加工就可以直接賣,你只需要統計自己每天的銷售狀況靈活調整原物料的進貨比例即可,更別說由母公司統一採購的原物料甚至可能比你自己去買還便宜了。
換句話說,加盟的第二個好處就是:供應鏈穩定,成本便宜,而且省事。

然後就是,你一個自有品牌,大部分人都不認識你,也不會慕名而來;但你一個加盟品牌,大家都認識你,你直接省掉廣告成本。
換句話說,加盟的第三個好處就是:你直接可以得到廣告效益,而你只要專心在經營上就好,不需要分心在宣傳方面。

總歸來說就是,加盟等於是用加盟金去買一個已經成熟的獲利引擎,然後就是等著時間發酵並慢慢回收成本而已。而自營的話就是你得自己處理全部的過程,也許你會賺得更多,但你也有可能虧得更慘。簡單來說就是高風險,但這個高風險不一定真的有高報酬。



【翻臉】
如果新聞內容是真的,那加盟店翻臉關店不營業,很可能也是違反合約的。

當然合約怎麼簽,亞夜不知道。不過嘛,一般來說,除非有正當理由如「整修」或「遭遇天災」等等導致難以營業的情況,不然你一家店面好好的卻不營業,消費者會怎麼看?

啊不是啊,人家覺得母公司無理,藉由關店抗議不行喔?

當然不行啊。就說了,加盟店就類似外包的關係,你外包做壞了,客戶向你求償,你外包可以兩手一攤不做嗎?你當然可以把客戶列為拒絕往來戶,但最起碼要把單子做完吧?如果要解約,那就來談違約解約啊,怎麼會是兩手一攤鐵門一關,說不幹就不幹?是沒社會化是不是?



【就不要成為廖老大】
反正已經差不多倒光了,就拿來做例子。廖老大開放加盟後甚至一度全國超過 500 家門市,然後呢?各種品質不一的加盟商直接砸了廖老大的招牌,而之後的下場大家也看到了。

見微知著,廖老大曾主張:加盟是自由的,母公司該培訓培訓,該給供應鏈給供應鏈,但是加盟主如果有本事找到比母公司更好更便宜的供應鏈與作業流程就去做,超越母公司都是加盟店的實力。結果呢?加盟主才不會一心求好,只會各種偷工減料,反正可以自由買茶,不買本家的而是買廉價的茶葉,然後口味跑掉,消費者失望,然後砸的是「廖老大」的招牌,你說他無辜嘛,也只能說誰叫他沒有盡到「管理加盟店」的責任?放任加盟亂搞就是自掘墳墓而已。



【起碼不是蛋塔工廠】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蛋塔工廠?

之前蛋塔工廠紅起來的時候,幾乎到處都在賣蛋塔。現在事後來看,「蛋塔工廠」這個品牌你真認為他是願意永續經營的品牌嗎?蛋塔工廠的獲利引擎其實是這樣:澳門出現葡式蛋塔風潮→蛋塔工廠品牌成立,並把葡式蛋塔引進台灣→意外引起風潮→蛋塔工廠現在有兩條路:1、把品牌做大做久;2、趁著風潮還在賺一坡走人→蛋塔工廠選擇2,各種無下限開放加盟,當然他確實有提供技術支援與供應鏈,但因為技術門檻低且加盟金也不高,所以母公司光加盟金就賺翻→母公司關閉直營店,將市場份額讓給加盟店,實質是準備離場→熱潮過去,市場衰退,母公司及時離場,加盟主全部破產。

至少,這個新聞裡的品牌沒有像蛋塔工廠這樣收割,加盟店想翻臉,就不要到時候被母公司提告。



【結論】
社會化很重要,不是只憑著情緒愛幹嘛幹嘛。自己爽當然很重要,但後果你有考慮過嗎?

封面圖片:赫蘿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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