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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夜漫聊】一塊錢不等於一塊錢——錢的實際價值

愛天使亞夜 | 2025-11-19 18:00:09 | 巴幣 118 | 人氣 198

歡迎光臨亞夜漫聊。
這是亞夜的一個不定期專欄,主要是分享亞夜學習到的新知識或個人見解,主題可能包括財經、健身、科學或數學等。如果您能在這邊學到一點東西,那是亞夜的榮幸;而如果有什麼錯誤或建議,或者有什麼主題想要亞夜聊一聊的,也都歡迎在底下留言,您的留言亞夜一定都會看過。

今天想要講的這個主題,是亞夜一直想講,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講比較好的東西,那就是錢的實際價值。錢這種東西並不是塊塊等值的,然而不懂這個道理,就很容易錯估自己的財富。

【錢】
錢是什麼?錢是信用。錢本身沒有價值,錢的價值來自於背後被賦予的「信用」。這些簡單的原則,亞夜之前就已經說過很多次,這幾乎已經可以說是基本常識了。

為什麼要有「錢」這個東西?那是因為人類社會需要分工,而分工就牽扯到分配成果的問題。那麼多少工值多少成果?需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來衡量。而這個標準就是錢。有了錢,我們就能定義勞務的價值,也能定義成果的價值,並且我們「相信」錢對應了這些價值,因此我們願意把勞務換成錢,然後用錢去交換我們所需的物資,這就是錢的功能。

那麼既然錢是衡量這些交易的標準,那麼錢跟錢就必須是等值的。當然,不同的貨幣之間的價值可能不同,甚至匯率還會變動。但至少,同一種貨幣,例如新台幣,一元新台幣跟一元新台幣應該要等值的吧?



非也。



【義務】
錢的價值,取決於義務。若義務不同,那價值就不同。

舉個例子,你這個月每天辛苦上班,好不容易領到十萬元的工資。然後很幸運的,昨天買到的彩券,也中了十萬元的彩金。請問,這兩筆十萬元,等值嗎?

其實不等值。

你十萬元的薪水,全年所得 120 萬,算上扣除額,你的所得稅級距大概落在 12% 區間,換句話說,你薪水的十萬元,當中有 12000 元是政府的,你實際上的薪水只有 88000 而不是十萬。
而彩券十萬元的彩金中,需要負擔 20% 的印花稅,但不計入所得。換句話說,這十萬元不用扣 12% 的所得稅,但要扣 20% 的印花稅,因此實際上只有 80000 的價值而不是十萬。

換句話說,雖然表面上同樣是十萬元,但你的薪水實際上是 88000,而彩券則是 80000,兩者有 8000 元的價差。而這個差異在於錢背後的「義務」不同,因此價值不同。



簡單來說,因為「稅賦」的存在,你的每一筆錢實際上都比帳面的更小。但同樣的道理,如果消費可以減少稅務,那就相當於「折價」。



【義務差就是折價】
不好解釋,直接舉例比較快。
假設今天你開公司,你有一筆 1000 萬元的現金收入。那麼在扣掉 20% 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後,你實際上的盈餘只有 800 萬而不是 1000 萬。
也就是說,今天雖然你帳面上有 1000 萬元的現金,但你的錢實際上只能購買 800 萬元的設備。因為在沒有其他金流的情況下,你都得負擔 200 萬元的稅賦,因此如果你購買了超過 800 萬元的設備,你就破產了。

但是,如果今天這機台乖乖開了發票,加上 5% 的營業稅,總價總共就是 840 萬元。因為開了發票,因此你可以認列支出。於是,你雖然有 1000 萬元的收入,但有 800 萬元的支出(40 萬元是稅金,因此不能認列支出),因此你的盈餘就會變成 200 萬元。此時,你的營所稅就變成 200 萬元的 20% 也就是 40 萬。以結果來說,你的 100 萬元,支出 840 萬元的設備及 40 萬元的所得稅後,反而還剩下 120 萬元的稅後盈餘。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差異?因為款項背後的「義務差」。



因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計算,是你的營業額扣除成本,也就是從毛利中去求得。也因此,做為你毛利部分的款項,它的實際價值只有帳面的 80%。
但是,如果你今天要買的東西可以「認列支出」,也就是說這個項目會從你的毛利中扣除,那就相當於你用「價值比較低」的錢去買「價值更高」的東西。換句話說,相當於折價。
以這個例子來說,雖然設備價值 800 萬,與你 1000 萬的毛利等值,但如果你將此設備認列為支出,那麼實際上你就是用原本價值只有 640 萬的部分去買 800 萬的設備,相當於打了八折,立刻省下 160 萬元。只是,你要認列支出的先決條件是要負擔營業稅,所以要扣掉 5% 也就是 40 萬,會計下來還倒賺 120 萬。



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

如果你要買一部 100 萬的汽車,使用 6.88%,好算一點算 7% 的信用貸款好了,那麼,這部 100 萬的汽車,你相當於要用 107 萬去買。也就是說,你信用貸款的 107 萬其實才等於 100 萬的購買力。
而如果你今天貸款名目不是信用貸款,而是房貸,算你高一點 3% 利率就好,那麼相當於你只需要 103 萬就能買到 100 萬的汽車了。於是你省下了 4 萬元。

當然,務實上你不可能用房貸名義跟銀行借款來買車。所以這個是利用「會計手法」去實現的。

如果你也銀行 1000 萬元的房貸,年利率 3%,假設一年計息一次(好算),如果你啥都不做,明年你就欠銀行 1030 萬。

好,現在你手上有一筆 100 萬元的現金,如果你先拿去還房貸,那你就只剩欠銀行 900 萬。一年後,你還是欠銀行 927 萬。但至少,你比不還少了 3 萬元的利息支出。
但因為你把錢拿去還房貸,所以你沒有錢買車。所以你必須跟銀行信貸買車。一年後,這 100 萬會變成 107 萬,所以你合計欠銀行 1034 萬。

那換個方式用錢。你直接把 100 萬全拿去買車,所以你就沒有欠銀行信貸。但因為你把錢用掉了,就沒有還銀行房貸,因此一年後,你欠的房貸還是 1030 萬。

兩相比較,你同樣買了一部車,但你沒有欠銀行信貸,只有欠銀行房貸。你只是拿原本你要拿去繳房貸的錢買車,那這不就相當於你用房貸買車?並且省下了 4 萬元?所以說,這是會計手法。



其實道理很簡單:就是設法降低義務。在簡單點說,義務負擔(稅賦、利率……等等)高的錢先用掉就對了。義務負擔高的錢,代表它實際的購買力比較低。你用購買力低的錢去做一樣的事,不就相當於「折價」?反過來說,義務負擔低的錢,它的實際購買力比較高,你用購買力高的錢去做一樣的事,就相當於「溢價」。

所以說買東西不能只看數字的絕對大小,如果可以認列支出,就代表你可以折價買到。反之,賺錢也不能只看絕對數字高低,為什麼接案都說要用 9B(稿費)名義而不是 50(勞務所得)名義?因為 9B 可以認列成本而 50 不行,可以認列成本代表稅賦義務低,金額相同的話義務低當然就更有價值。



【黑工】
因為錢有義務差,所以就能解釋為什麼會有黑工。

如果一家公司請一個月薪 5 萬元的員工,它需要負擔多少錢?

 首先,毫無疑問,薪水 50000 元。
 接著,勞保 4008 元,為了好算,算 4000。
 接著,健保 2415 元,為了好算,算 2400。
 接著,勞退 3000 元。
 薪資部分的營所稅:-10000 元。(假設超過免稅門檻)

因此,雇主須要負擔 49400 元。

而勞工實際會拿到多少錢?

 首先,薪資部分帳面是 50000 元。
 要負擔勞保自付額 -1145 元,為了好算,算 -1100。
 要負擔健保自付額 -776 元,為了好算,算 -800。
 然後要負擔綜合所得稅 -6000 元。

因此,勞工實際上只拿到 42100。

如果今天這名勞工是黑工,也就是實際上沒有這名勞工,因此不存在勞健保跟退休金提撥問題。對公司而言,不只員工薪水的 50000,連員工福利的 9400 元也省了。但因為支出減少了,所以營所稅增加了,因此公司實際上只省下 49400 元。

然後公司跟勞工說:你不讓我報稅,我的收入會浮增,所以你要補償我所得稅。我本來想給你 55000,但 11000 的稅你要幫我負擔,所以我只能實際給你 44000。然後公司就省下了 5400 元。
然後原本 50000 薪水實領 42100 的勞工,現在可以領到 44000,賺!

因為這些錢都是「黑數」,所以自然免除所有義務。而因為這些錢沒有「義務」,所以有利可圖。所以啦,為什麼要打黑工?因為賺啊。
這還是只考慮「錢」本身的因素。如果今天勞工是犯罪者或者被金融機構列黑名單,或者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那他只要打黑工,這些通通都追不到,動機當然更大。

當然,打黑工是犯罪行為。亞夜不是要鼓勵犯罪,只是從錢背後的義務的角度去解釋為什麼會有人要打黑工。



【股價股息】
所以其實股價股息也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你賣股票,你需要負擔下列費用:

 交易稅:0.3%
 交易手續費:0.1425%

換句話說,賣股票的交割金額的義務負擔是 0.4425%。以 1000 元的股票來算,1 張的義務就是 4425 元。你也可以這麼說,總價值 100 萬的股票,實際購買力只有 995575 元。

但如果你領股息,你需要負擔下列費用:

 股票折價:100%
 股息稅:28%(假設超過免稅額)

換句話說,領股息的義務負擔率高達 128% 之譜。當然實際上要根據除息比例去計算,但合計來說完全就是倒賠。我們舉實際例子吧,同樣 1 張 1000 元的股票,總價值 100 萬,如果除息 1 萬元,股票本身折價 1 萬元,同時還要負擔股息稅 2800 元,因此實際上就是,股息越配越虧。

總價值 99 萬的股票,實際購買力為 985619 元,而配息 1 萬的實際購買力為 7200 元,因此總購買力為 992819 元,小於 995575 元,因此配息確實虧錢了。

所以為什麼有投資人「寧願不配息」,因為事實擺在眼前,配息越高損失越大。
我們上面才說,資產要高義務負擔的新用掉,留低義務負擔的部分存著;現在你同樣一份資產,你為什麼要把低義務負擔的部分轉成高義務負擔的形式呢?所以,幹嘛買高股息?



當然,對小小資族而言,資金池不夠大,股息根本突破不了 93 萬的免稅額,因此實際上不存在 28% 的義務負擔,因此對小小資族而言,領配息實際上比賣價差更省。但~是~只要你還處在持續投資的階段,就意味著你要持續把錢投回股票市場。而你重新買股票一樣要負擔 0.1425% 的手續費,但如果不配息,你是不是連手續費都不用負擔了?所以說到底,領息還是虧。

此外,領息有個最大致命傷就是:你不能自由決定要何時領,以及領多少。自己賣股票的好處是,要用多少錢賣多少股票,2 天後拿錢,一毛不會少。除息的時候通常不是你要用錢的時候,提前領息就是閒置資金,來不及領息一樣要買股票;息領太多要重新投入市場,息領不夠一樣要賣股票,想想,這又是何必呢?



【義務成本】
為什麼會有免稅額?為什麼小額度的款項得以免除義務負擔?原因很簡單:麻煩。

一筆錢被賦予納稅義務,也要政府去跟你收稅。如果你不申報,政府一樣拿不到稅,那就是實質等於免除義務。如果同樣的款項,有人有義務有人沒義務,那就會有公平性問題,且政府的財政收入也會有所影響,因此需要監管,而監管就是成本。

如果你一個月的營業額就有 1000 萬,一年就有 1.2 億,那怕你的支出高達八成,毛利也有 2400 萬,光這點錢政府就能收到 480 萬的營所稅,哪能這麼輕易放你走?
但如果你一個月的營業額才 1000 塊,如果不設免稅額,政府政經八兩跟你收稅也才收 480 塊,特地派人監管你調查你最後為了 480 塊,根本擾民!所以金額很小的話,直接放生還比較輕鬆省事。

所以你看你的綜合所得稅的扣除額有哪些?所得稅哪有在跟你管說今天買一塊雞排還是一把剪刀?不行,這些通通不能認列支出,你就是得硬吃。但能認列的部分有「人身保險」、「醫療支出」、「育兒相關」、「捐款」、「購屋」……等等,這些政府重視的部分,就能列扣除額。什麼意思?相當於營所稅的「支出」。因為是支出,所以等同你的收入自始沒有這一項,因此就不用負擔所得稅。也就是說,在做這些消費時,你相當於是使用「購買力低」的部分,而這就是人家常說的:節稅。

當然,如果你的唯一收入來源就是薪水,那你就算那些支出再怎麼列,總歸來說你還是得繳稅,很難跑。然而另一方面,上面舉例過的,證券交易稅才 0.3%,算上手續費也還不到 0.5%,就算把買入時的價格也算進去,那也不到 0.6%,而這剩下的 99% 通通都是你的「稅後收入」,幾乎全部都是你的。反觀薪資收入,所得稅最低稅率就是 5%,除非你窮得沒資格繳稅,不然 5% 所得稅怎樣都比不過 0.5% 的證交稅。因此,收入來源當然要靠股市,說白了,薪水只能保你不餓死,但絕不會讓你變有錢。



【後記】
花錢之前,先想想購買力吧。


封面圖片:赫蘿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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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025-11-23 12:05:51
假如一個月得到的薪水有三萬,因為還要繳稅的關係,所以不代表你能支出三萬的開銷,而打黑工就能避掉上述的額外支出(然而違法,被抓到就需要支付更多代價)
2025-11-23 12:28:22
對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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