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與沉淪
在愛潑斯坦案當中,我個人認為最不可原諒的角色不是已死的愛潑斯坦本人,而是他的共犯女友麥克斯韋。
麥克斯韋自己身為女性,不但沒有幫助女性,還協助自己的男友愛潑斯坦利用、操控女性;用精神洗腦的話術對她們進行PUA,把她們去人化,讓她們淪為物品與工具。
這就是儘管母親已去世多年,我依然無法原諒她的原因之一。
小時候她男友曾企圖性侵我兩次,因我奮力抵抗他才沒有得逞。
我向母親求助,但她不相信,不相信的理由竟是荒謬的「男人不可能強姦男人」。
本來有義務保護我的人,卻站在加害者的立場為他辯護,對我而言這就是背叛。
愛潑斯坦這種傲慢自大,自以為能操控一切的人,是絕對不可能自殺的;因此必然是他殺,所以重點是命令殺手去殺的人是誰?
然而問題不在於有動機的人太少,正好相反;有動機的人太多了,才導致難以縮小嫌疑犯的調查範圍。
耶穌在十字架上被朗基奴斯用長槍刺死,他流出的血洗淨了人類繼承自亞當與夏娃偷吃智慧之果的原罪,於是人類有了得以稱義的機會,死一人拯救全世界,這是光明的救贖。
愛潑斯坦之死使他的龐大共犯群體免於被曝光攤在陽光下接受審視,讓這些人得以繼續在社會上扮演好人的角色,不會因此身敗名裂,死一人拯救一個龐大的群體(讓他們未來得以繼續傷害善良無辜的受害者),這是黑暗的沉淪。
這個對比是莫大的諷刺。如同陳梅慧死了,詐騙集團就笑了。
很多人以為一名企業家會捐款給慈善機構,就證明他是慈善家,就證明他是好人,其實這是誤解。
企業家會捐款給慈善機構,是因為這樣可以抵稅;且很多所謂慈善機構,就是企業家本人(或用其親屬名義)開的;企業家把企業的款項捐贈給慈善機構,本質是把自己的錢由左手過到右手;錢還是在自己手上,要如何利用也是由企業家自己決定;過程當中還因此合法的避過原本該繳納給政府的巨額稅金,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