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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恐怖-《浮塗羅象齋》食童虎鬼(解)

月雨海魅 | 2025-10-16 19:57:46 | 巴幣 102 | 人氣 72


食童虎鬼(解)
 
  這不是警察第一次來到鑫宏家,不過是真正第一次為了此戶人家前來。
 
  基於前兩起事件,將案發現場附近鄰居的目擊證詞列為重要參考線索跟蒐證素材是理所當然的作業流程。何況眼下此座村莊發生的是前所未有還牽涉鬼魅精怪傳說的離奇殘殺事件,要說全村居民甚至鄰村之人都被納入調查對象也不為過。
  值得一提的是,事件發生地從一開始村子另一頭的人家到現在的鑫宏家鄰居,接近村子中心的地帶,警方已把「『偽裝成老虎精的犯人』還在村內」作為最新的考量。加上造成哥哥失蹤、妹妹受到極大驚嚇的「那戶打小孩的人家」,第二起事件現場的房子其家人的搬家證詞時間差,更讓警方相信犯人還在這裡
  另外,雖然不想承認,村民間流傳的「老婦由老虎精變成」以及「精怪可以隨意變化/偽裝成人類」才能實行瞄準村裡老人與小孩這個目的,確實亦影響了警方辦案心證,因此結合前述兩點及「這戶人家從早到晚都在打小孩」的傳聞再再縮小了調查範圍,最終回到了作為最近鄰居的鑫宏一家。
  事實上,定錨再度登門的理由與身分、地位、職務無關,只因為害怕自己成為被狩獵者的弱小生物求生本能
  儘管來自上級跟村民的壓力一樣使人窒息,然而,面對未知恐懼下往往不是選擇妥協、加入,便是死命掙扎。
  若要說本身未受人類文明桎梏的自然萬物,反而是不被人類尊敬跟害怕的,僅僅會因生命威脅而起身反抗。反觀面對人類自己,光是精神被人類所創造的繁文縟節等框架不斷消耗壓縮,以至於最終可能連妥協、加入跟掙扎都放棄了,成了任人魚肉還得苦中作樂、自憐自艾、自我安慰的「群體一部分」,連同真實的自己都跟著消失了。
 
  以這個世界來說,弱肉強食的「自然」簡單且真實多了。
  然而,若失去了「群體」的保護傘,弱肉強食對於弱者、幼童跟老人卻又殘酷無比。
 
  老虎精的「虎」屬於自然範疇,其即使選擇幼童跟老人作為食物亦符合弱肉強食的行為考量。只不過,現在是人類統御的世界,因此使得「祂」不得不觀摩、揣摩,學習人類的思考跟行為,進而「成精」隱藏於人類群體中。
  如同人類長大成人到年老也是「成精」的過程呢。
  當然也不是說遵循自然界法則就得任由自己成為老虎精的食物。同為萬物一部份,利用群體力量、法規、複雜的手段而強大精明的人類,同樣也一直在做「生存」這件事。
  綜觀大局,為了生存沒有什麼不對,所以──
  「生存」這件事由強大的團體、親族、個體去主導也可以帶來弱小者們的輕鬆與安心。反之想要真正的自由,就必須伴隨犧牲被保護的「特權」。
  但我們都曉得,有時候所謂的「特權」如果牽涉目的由他人刻意施加,那不過就是控制、壓榨跟改造,為想要「特權」的人帶來成就感跟滿足的手段。只因這樣的「特權」才能為真正想要特權者帶來「特權」。
  鑫宏父母名為保護自家小孩的「特權」消失了。
  作為結合生物保護幼崽與結合人類階級文化跟權利的名正言順,它在如今村子的「自然生態」下必須暫時卸下,由代表公權力的警察打破。而公權力亦代表超然公正的力量,必要時是可以介入私人領域的。它絕對是一個群體中須存在的「制衡」。
  因為人類會說謊,個體跟經驗不同上存在思考及觀點的盲點,另外在特定情況下,有時也說不出真話
  儘管天生的人性不分什麼大人小孩,但絕對會因為經驗上有所差異性,這時便能從中找到突破,帶來最接近真實的答案。
  一些肢體語言、語氣語調等,當小孩脫離大人束縛時、獲得自由時,面對陌生的壓力時,便會表現出來。
 
  因此,前來應門的鑫宏雙親得知警察這次是為了自己尤其是獨子而來,無不表現出手足無措,同時也對公權力束手無策。儘管如此,仍於過程中表現掙扎。
  理所當然是以小孩子對這件事不清楚,由大人代為轉達說明會比較好──這類的「代理人」說詞。
  他們確實知道得趕快平息村內紛亂,然而,「小孩子什麼都不懂」這層觀念早就牢牢刻印於體內,可惜警察正好從這裡以「大人常常會篩選過小孩的說詞」為由突破鑫宏雙親的保壘,促使兩人只能放棄掙扎而妥協。
  事實正是如此,直到從一開始怯弱、顧慮,最終總算突破心防,亦找到能夠宣洩出口的兒子口中得知一些對方沒有告訴自己的事時,鑫宏的父母無不面露驚愕。他們數次想要阻止小孩繼續說下去,卻一一被警察給制止了。
  鑫宏總算向這幾位平時被告誡做壞事會被抓,權力似乎無比巨大到隨時能破壞平靜生活,帶來無以名狀恐懼的幾名制服大人吐露出一切。諷刺的是這些話竟然只有在這個時候才能告訴此群陌生人。不管對方信或不信,但至少內心也不用再壓抑了。
  以聽過雙親的說明以及鑫宏的傾訴,「那戶打小孩的人家」跟村子所流傳「這戶人家從早到晚都在打小孩」兩者串聯到了一起,證實了從四個月前開始直到前一個禮拜都還能聽到隔壁打小孩的聲音。此番說法,無不令昨天才進入隔壁空屋的警方跟雙親感到震驚。
  警察感到震驚理所當然是基於該戶人家於半年前就搬走的矛盾點,還有昨天目擊的慘況;鑫宏雙親則是從來不知道兒子會特別記憶這件事,因為他們從來不覺得這有什麼奇怪的地方。
  除此之外,鑫宏也把鄰居兄妹決定前往「那戶打小孩的人家」一探究竟的動機給供出了,算是間接證實了那幾根遺留在現場的孩童手指屬於失蹤的哥哥。而從這裡鑫宏再將曾向雙親講過,認為「老虎精從一開始就躲在隔壁鄰居家裡」的猜想告訴警察。
  很明顯,小孩子還是比較偏向兇手是能變化成人的老虎精,而非「偽裝成老虎精的犯人」。不過眼下也不是質疑童言童語的時候了。
  沒想到,面前這名怯弱的孩童,接下來還會道出更將令人毛骨悚然的目擊證詞。這可能也是至今第一個目擊或可稱之為最接近殘忍兇手的證詞。
 
  「也是剛好一個禮拜前的晚上,我看到有在隔壁的二樓房間裡。就是……正對我房間的那一個房間。
  我看到……那是老虎。人的體型不可能會這麼大,那明顯像是……猛獸還是怪物嗎?就是爸媽跟大家說的老虎精吧?我看到『祂』就在隔壁房間裡。那時候剛好有汽車開過去,所以有照出『祂』的樣子。那時候打小孩的聲音也一直傳過來。
  只是、只是……祂的頭跟臉看起來卻很像本來就住在隔壁的老婆婆。不,我不確定,但是……那時候祂正好也轉過來看著我,所以我才會看到祂竟然長得跟老婆婆幾乎一模一樣!我、我就是看到那個──」
 
  後面因為再次被勾起恐怖回憶加上情緒潰堤,鑫宏已接近語無倫次、語不成句,全身不停冒汗顫抖。一旁的雙親則是知道自己的孩子接下來要講的應該就是為何大病三天吧?
  果不其然,警方從這場談話中獲得重大突破,同時準備商議接下來的「擒獸」行動。亦首次滋生出非科學辦案的大膽猜測。
 
  透過鑫宏的話,「老虎精」與「偽裝成老虎精的犯人」的形象首度真正的結合。
  在此之前,很明顯前者與後者對應村民與警方兩派立場。隨著進入「那戶打小孩的人家」後,警方立場陷入混沌,至今才因鑫宏這名孩童真正確立了犯人形象。
  與其說是確立,不如說仍是勉強將兩者結合到一起。在於「警察」這個職業所必要的超然態度,跟解決案件目的不得不的妥協。但至少算是能取得一些進展了。
  乍看之下沒有象徵性的突破,只是確立了「老虎精」早已躲在「那戶打小孩的人家」許久這件事,實則不然。
  首先,「老虎精」與「偽裝成老虎精的犯人」和該戶人家四個月前失蹤的老婦有一定程度的關係。這層關係便是──確定此精怪能夠變化成人隱藏於村中。
  這裡警方回想起第一起事件中,同樣也是受害一家的老母親兩週前就不見人影,因此推斷──老虎精/犯人會先將孱弱的老人拐走後殺害或吃掉,接著偽裝成其模樣侵入原生家庭伺機而動。
  第二,經由第一點跟遺留在第二起事件屋中的哥哥斷指來看,老虎精/犯人拐走老人比較大的機率僅用於「取代偽裝」,最大的目標仍是小孩
  確實,小孩、老人皆屬弱小族群,但若對野獸而言哪個嚐起來比較美味自然可想而知。如果目標包含老人在內的話,那麼第二起事件家庭的老母親失蹤後,理應不會有現在兄妹闖入其中,一人不見屍、殘留血跡跟手指,另外一人被嚇破膽的結果。至於第一起事件中的野狗闖入啃食夫妻屍體情事,推斷應是夫妻先被老虎精/犯人所殺後,門扉未關的結果。老虎精/犯人是否具備召喚野狗參與的能力則不好說,但至少在第二起事件中沒有發現類似的情形。
  第三,老虎精/犯人偽裝成第二起事件家庭的老母親回村存在明顯的目的性──即是狩獵村子的小孩。而真正的時間序應該是這名老虎精/犯人先殺害老母親後偽裝,然後於四個月前回到這座村子。
  為什麼沒有對搬走的那戶人家中的小孩下手?推斷可能是沒辦法找到時機,又或者是比起偏遠小村莊,位於市區的住家反而風險更大。這也讓事後去學校訪查的兒福機構人員剛好確認小孩沒有遭到暴力對待之情事。
  總之,老虎精/犯人最終決定回到村子,並且就此埋伏在「那戶打小孩的人家」的空屋內。
  恐怖細節來了──正因為這名老虎精/犯人具備變身、偽裝成人類的能力,因此可以判斷這幾個月以來不管是村民、兒福機構人員拜訪所見應門的老婦及母親,皆為老虎精/犯人所偽裝。
  同時,基於老虎精/犯人回到村子的時間序,還有鑫宏口中聽到打小孩的時間點是約在四個月前開始,可以更加確定一件毛骨悚然的事實……
  最後,綜上所述的種種片段線索,警方大膽推斷──犯下這一連串殘殺綁架事件的老虎精/犯人,並非之前所猜測的集團所為,而是從頭到尾的單人犯案。
  推斷依據除了是現場皆未發現更多的活動足跡,另一方面則是基於老虎精/犯人似乎只能偽裝成「單名女性」這點。因為從這幾個月來,村民與兒福機構人員前往「那戶打小孩的人家」拜訪時,總是見到小孩母親跟老婦來看的話。
  雖然以上關於老虎精/犯人本身仍存在爭議,同時參雜了不少非科學的推理,然而,至少還是能依照邏輯拼湊出整起事件的輪廓。
  當然動機方面,可能也只有逮到「本人」才能知道了。儘管以弱肉強食的角度去看,不難理解就是單純為了「吃」犯案。確切點是「吃人」才對。至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精怪出現、為何能夠變身等等,就沒辦法納入警方探討的範疇了。
  有了以上推理跟明確方向後,警方接下來便是準備商議如何採取行動,逼迫這名「老虎精/犯人」現出原形。
  就如在人類統御的社會中被迫變成稀有弱小對象的老虎精跟犯人一樣,必須透過頭腦、計謀採取行動。面對能夠狩獵自己、體型不對等的強大生物,人類不可能坐以待斃,得運用智慧跟工具,藉此與對方進行爾虞我詐的「生存戰」。對精怪而言貌似亦是如此。
  在此之前,又有誰能夠料到孱弱的老人就是可怕的精怪呢?
 
  與警察對談後,鑫宏再次因勾起之前目擊老虎精的可怕記憶陷入極大的精神焦慮跟恐懼中,身體狀況急轉直下,因此,雙親不得不將其暫時安頓於附近的市立醫院。
  這一晚鑫宏又是惡夢不斷、全身冷汗直流,始終無法成眠,整個人虛弱痛苦,即便好不容易入睡,但仍於夜深人靜的凌晨驚醒過來。
  緩緩穩定氣息的他環視陌生的幽暗單人病房,一旁不見母親身影,時間跟空間感因為意識混沌不堪。恍惚間,竟見房門敞開,走廊微弱的燈光照入其中,彷彿正指引一條解脫大道。
  然而,這一瞬間鑫宏全身血液凝結,只因一個帶來極大恐怖跟違和的異狀,忽地把他重新拉回惡夢之中;惡夢從這一刻起成為現實,如同那幾個月前不肯放過他的鬼魅,如今準備前來向他索命。
  明明身在醫院的他,竟然又耳聞到那一直以來令他感到吵雜、習慣,心懸、愧疚,到最後和「婆頭虎身」野獸精怪連結,卻是人們認為再平常不過的每個家庭難念的經,長久以來默許文化下的冷漠,固守弱小孩童、鞏固大人特權,從殘忍變成可怖,如今伴隨血腥味與腐臭交融的聲音。
 
  那道打小孩的淒厲叫聲。竟然在這深夜的醫院中出現!
 
  聲音其實沒有很大,但如同貼著臉在旁耳語般清晰。它從房外傳來,似乎還伴隨一種穩定輕柔的節奏。
  怯弱、寒顫,心神不濟的孩子被吸引了──鑫宏著實被拉走了注意力。就像飛蛾撲火般,宛若學習對方的節奏悄然下床,光著腳朝門口慢慢移動,徹底滿足蓋過害怕情緒的好奇,亦滿足了聲音的目的。
  過程中,眼前照亮房內的走廊微光指引著他,面前只有一條簡單明瞭的道路、也是出口。向前便能擺脫身後黑暗,獲得光明的庇護,乃至於脫離平時家庭、學校、長輩等等給予的期待跟壓抑,觸碰到這個年紀渴望喘息的自由。
  事實上,鑫宏身心確實再度受到恐怖記憶的侵蝕,然而,已沒有像之前重感冒那樣煎熬。儘管沒有睡好,此時精神好多了。想要暫時離開村子、住家、那個房間,到新的環境喘口氣,腦中多少存有這樣的期許。
  而現在那道熟悉的聲音在不該出現的地方出現了,確實令人感到恐懼,只不過,鑫宏還是想要一探究竟。
  對,他想一探究竟。不僅僅是為了滿足好奇心。
  而是每個人都有的追逐獵奇、新鮮,脫離日常渴望改變的心態。
  哪怕它是極其恐怖的精怪野獸又如何?那是平常能親眼看到的嗎?大人們口中不能觸碰的「事物」又是什麼?小孩子不過是想要知道那是什麼,不光透過想像而沒有實感。
  不想要只憑被人類所創造的繁文縟節等框架不斷消耗壓抑精神,進而限制了行動跟成長。
  然後他看到了。
  透過逐漸睜圓的雙眼反映出從想像、惡夢中,來到現實的恐怖身姿。
  原來所謂穩定輕柔的節奏是「祂」悄然接近病房的步伐。血腥味跟腐臭味是對方散發的氣息。其巨大佝僂的身影自門口旁走出,那名老虎精/犯人終於毫無遮掩的完全顯露於眼前。
  頃刻,影子遮斷光明,陷入不見五指的黑暗,然而,對方卻猶如慈祥的長者展開雙臂、敞開心胸,準備接納眼前的孱弱孩童,將他擁入溫暖柔軟的胸襟,好好的安撫,給予安慰鼓勵的擁抱。
  這名慈祥的長者鑫宏一點也不陌生,即是過去偶而會見到的隔壁老婦。雖然對方的「臉」現在接壤於雙掌長著利爪,有著粗曠手臂跟肩膀,全身充滿暗紅色調毛髮的身體頸脖上有些不自然。
 
  「鑫宏,你總算來了。婆婆終於等到你了。」
 
  熟悉的蒼老沙啞嗓音,足以蓋過眼前不現實的可怕現實,身心被蠱惑而腦袋昏沉。假如就這樣走入對方的巨嘴裡,那過程應該一點也不痛苦,可惜,最後一秒外頭的凌亂腳步、吵雜、雙親的呼喚,加上老婦語尾的痴笑癲狂,「孩童被教育」所發出的尖細聲一口氣刺醒了鑫宏的意識。
  接下來則是撲面而來的濕黏液體觸感、濃烈刺鼻的煙硝味、鐵鏽味及野獸氣味,以及大如雷響的沉重吼叫,還有未曾耳聞像是鞭炮的炸響,使得怯弱的他,再次失去意識。
 
 
 
 
  最終,沒有人知道那是什麼,但還是賦予這頭被警察擊斃,不可能出現在醫院的「巨大老虎」,命其為「虎姑婆」或是「虎鬼」。
  即使是利用鑫宏設局誘捕,但也因為沒有實際看到虎鬼變身過程,因此警方面對這具差點吞下鑫宏的虎屍初期還是心存懷疑,直到日後解剖在其胃部發現了第二起事件中失蹤哥哥尚存的一點骨肉。
  可是這件事為了避免恐慌同時消除一時鬼迷心竅轉變立場的荒誕,警察還是沒有將它公開,使得村子的「食童虎鬼」就像精怪幻化成一起離奇可怕的野獸襲擊人類並食人的事件,隨著時間的推移成為村子軼聞、民間傳說。
  當然,居民是不可能相信整件事是由一頭野獸所引起的。「老虎精」的認定深植內心跟記憶中,以口耳相傳不停傳誦下去。然而,此後再也沒有發生同樣的恐怖事件也是事實,這個傳說就和警告孩童不可隨意外出、夜遊,早點睡等需要聽父母的話的警告延續了下來。
  和當初鑫宏認為──不管搬去哪裡,大人們口中的「鬼怪猛獸」也會跟著過去,永遠不會消失才對,如出一轍。
  至於「那戶打小孩的人家」從此成為村中廢墟。隨著都市化、偏遠村子青壯年出走,連同傳說被丟棄到歲月角落。據說距今二十多年前也拆除了。
  那時候為什麼屋內會遺留失蹤哥哥的血跡跟斷指、老婦的血腳印,虎鬼只到後門前的足印,事到如今沒有明確的答案。不過倒是有人推斷是事件發生後,被困於村內又或者說尚且不想離開村子的虎鬼,由於飢腸轆轆、沒辦法想到突破警察跟巡邏隊圍剿的對策,加上始終無法把最美味的目標給吃下肚,最終於躲藏的房子內餓到一時現出原形,也沒力氣逃出屋子所致。當然,真相如何就眾說紛紜了。
  就和「虎鬼」是不是真的存在過,被警方跟村方的立場劃分為兩派。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而最美味的目標當然便是鑫宏。
  畢竟從虎鬼回村化人的時間序來看,其最先鎖定的目標就是鑫宏。發出的「孩童被教育」聲響不過是想吸引這孩子的注意,然後如那對兄妹在大人默許、不願伸出援手的情況下,自己走入那間屋子。或許這也算是精怪所能想到的謀略、野獸般的智慧吧?
  當然也沒有人曉得為何這頭虎鬼會先挑選村子另一頭的人家下手,造成恐慌後反而帶給自己行動上的困難。但想起該家老婦事發兩週前就行蹤不明,猜測可能與對方看到虎鬼變化成人的真身有關,故只能選擇殺人滅口,順勢吃掉小孩,殺掉同樣目擊一切的夫婦。
 
  「食童虎鬼」故事至此告一段落。它成為恐怖的記憶跟民間傳說僅存於一些人的腦中。倒不如說是化為血液於體內,不時因為某些契機而想起。
  唯一知道事件真相及虎鬼真貌的鑫宏亦是如此。長大成人後的他離開家鄉,畢業、進入職場與常人無異。
  那一晚後,他的生活回歸平凡日常。同樣學業為重、身心壓抑,遵循大人安排好的道路成長,儘管過程中有些不同,也表現出自我意願,但大致上沒有太大不同。
  「食童虎鬼」的故事偶而會以各種民間談論、網路討論、書籍等形式傳到鑫宏這裡,若是朋友、同學、同事身邊的人想要茶餘飯後,他也都會參與,沒有了過去提及此事便心神不濟的情況。
  沒有什麼,畢竟他已經長大了,所以這種東西似乎也不怎麼重要了吧?如何在這個現實社會中生存、賺錢養家要來得重要得多了。
  當然,他所見證的「食童虎鬼」的真相相信說出來也不會有人相信,又有多少人會在意呢?久而久之也就和大人一樣養成了說話「有所保留」的習慣呢。
  就算相信了又會留存在腦中跟內心多久呢?都說那是屬於茶餘飯後的話題了,頂多只能用來嚇嚇自己跟親戚的小孩。
 
  然後講完故事後,他就會和當初自己的父母一樣,警告他們不可以隨便外出、夜遊、早點睡,不然會遇到吃人的「虎姑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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