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權力者訂定的,連坐的法律就算有也只限於基層,在台灣中高層通常都是換個地方再任職,甚至越來越高(?),只要他做的事情順應黨意就沒再怕的拉,能被處理的不是政治鬥爭輸家,就是被丟出來轉移民怨的犧牲品...
很合理 那種人被放進社會又危害不到他們,或是說機率遠低於一般人。 放進去危害社會讓一般人、 人人自危就會減少關注其它公眾問題進而降低自己被檢視的機會。 而擴大來說,不只精神病,其它犯罪者,非法移民、勞工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