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場外板不知道是發生了什麼事
我大概看了一下情況...直覺告訴我 這個給當事人們去處理就好 旁人不要雞婆去多管閒事
因為我看了一下裡面的各種事蹟 其實有些事已經涉及到了個人私德領域範圍
意即 就算陳述的是事實 也不能免除其妨害名譽的刑責
對 涉及個人私德問題是不能隨便八卦的 縱使陳述為屬實 也不在免責範圍保護內
這你們要去問立法的人們為什麼要這樣立法啊 問我幹嘛 又不是我立的法
我在這好意提醒大家 凡是已經有涉及到個人私德領域的範圍問題
最好別去多嘴八卦些什麼 這就是我為什麼不會說出一些以前自己親身經歷的事件最主要的原因
法律的常識真的要有 至少比較不會莫名其妙挨告惹官司...